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和政府相应配套制度改革的双重推动下,相比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城镇化水平进入新时期,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市数量和城市人口增速明显,城市规模明显扩大,涌现出一批形态各异、功能齐全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中国的城镇化和美国的高科技发展将是深刻影响21世纪人类社会的两大课题”。[36]
从城镇化空间结构来看,我国不仅由于地理位置、人口结构等客观因素造成东、中、西部在城镇化实践过程中速度和重点各异,形成全国地区不同发展层次的城镇化水平,而且由于主导动力和经济结构的差异,形成了不同类型的城镇主导型模式。
首先就全国经济区域划分范围来看,以20世纪90年代至今为例,包括辽宁、河北、北京、天津、山东、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广东、海南等11个省市在内的东部地区城镇化水平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其中以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城镇化水平最高,到2008年就已经达到84.90%、64.44%、63.37%,已处于城镇化高级阶段,辽宁省、浙江省、江苏省、天津市、福建省、海南省等地的城镇化水平也居于全国前列。就城市发展来看,2008年东部地区城市数已达到263个,占我国全部的40.15%。按国土面积计算,至2008年我国东部地区每万平方千米拥有城市2.49个,是我国城市密度最高的地区。
相比东部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8个省的中部地区,以2008年为例,城镇化水平始终保持上升态势,总体大致在43.92%,但除黑龙江省和吉林省以外,湖南省、湖北省、山西省、江西省、安徽省、河南省的城镇化水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城市发展来看,到2008年,中部地区城市数达到226个,占我国全部的34.50%,其中以河南省城市数最多,为38个。按国土面积计算,至2008年中部地区每万平方千米拥有1.39个,因此无论从城镇数量还是密度,中部地区较之东部地区发展仍有一定差距。(www.xing528.com)
而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广西等12个省市的西部地区,与20世纪九十年代相比,城镇化水平呈现一定上升趋势,2008年已达到38.44%。整个西部地区中,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化率已达到51.71%,重庆市达到49.99%,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其他省市如宁夏、陕西、青海、新疆、广西、西藏、四川、云南、甘肃、贵州等省的城镇化水平和年增长速度则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城市发展来看,到2008年我国西部地区拥有城市数166个,占我国全部城市的25.34%。按国土面积计算,截止到2008年我国西部地区每万平方千米拥有城市0.25个,城市密度逐年提高,但仍是我国城市密度最小地区。换言之,无论从城镇发展的数量还是质量,西部地区仍有较大空间亟待提升。
经过长期的城镇化建设探索和实践,我国不仅在东中西部地区形成不同的城镇化建设水平和增长速度,形成一派热火朝天、你追我赶的良性竞争机制,更由于不同的地理位置和产业优势,辅之以农民在党的改革开放方针的指引下,根据中国农村的巨大差异和多样性特征喷薄而出的创造性实践,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形成了各具特色、风格鲜明、多元化的城镇化模式,如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珠江三角洲模式等,在发展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解决中国农民问题找到了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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