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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1978年至今全面恢复与快速发展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国城镇化进程终于结束了曲折发展的历史,摆脱了长期徘徊不前的局面,进入全面恢复与快速发展时期。由此,我们把在1978年以后,城镇化水平达到27%以前的城镇化发展时期看作是对1978年改革开放前城镇化发展不足的一种补偿,称之为补偿性发展阶段[14]。

城镇化:1978年至今全面恢复与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后,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先导,随着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和生产力水平的日益提高,尤其是各种思想意识的空前活跃和解放,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充满了无限生机和活力。具体到城镇化建设,工业化进程大步前进,广大农村和农业劳动生产力水平稳步提高,经济体制改革促使城乡二元结构逐步被打破,崭新的社会生产面貌促使多种关于城镇化发展模式的新理论和新观点层出不穷、蔚为大观。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国城镇化进程终于结束了曲折发展的历史,摆脱了长期徘徊不前的局面,进入全面恢复与快速发展时期。

从发展速度和功能来划分,迄今为止这一时期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即1979—1991年的城镇化补偿性发展阶段,1992—1995年城镇化平稳发展阶段和1996年到现在的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

根据城镇化发展中著名的“纳瑟姆曲线”规律界定,当城镇化水平在30%以下,代表这个国家经济发展势头较为缓慢,尚处于农业社会;当城镇化水平超过30%时,代表经济发展势头极为迅猛,此时这个国家处在经济高速发展阶段,进入工业社会;当其城镇化水平继续提高直至超过70%之后,代表这个国家经济发展势头再次趋于平缓,基本实现了现代化并进入后工业社会。具体到我国,以1949—1957年的城镇化稳定发展阶段的速度为基准,1957年全国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5.39%,年均城镇化增长率为0.6%,如果以此速度继续平稳发展,那么到1978年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应为27%左右,而实际情况则是1978年我国城镇化率仅为17.9%,落后于预期水平近10个百分点,且城镇化水平质量不高,弊病丛生,隐患颇多,大大削弱了其对社会发展尤其是经济发展应有的推动作用。由此,我们把在1978年以后,城镇化水平达到27%以前的城镇化发展时期看作是对1978年改革开放前城镇化发展不足的一种补偿,称之为补偿性发展阶段[14]

1979年以后,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标志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业劳动生产力,推动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和城乡资源的相互交换,有力地支持了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在城市自身建设方面,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标志,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也全面展开。在此期间国家制定和修改了一系列城镇化发展方针和政策,提出了“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15]的城市发展总体思路,通过对已有城市恢复性地先集中后建设,再加上允许知青回城和下放干部返城等政策的落实,使得城镇人口尤其是大城市人口机械性增长较快,促使了城镇化整体水平逐渐提高。1984年和1986年,国务院又先后两次修改了城镇建制标准,将设镇标准降低为2000人,将设市非农业人口标准降低为6万人,这些方针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在我国的城市发展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推进我国的城镇化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16]总体来说,改革开放以后直至20世纪90年代初期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快速恢复和发展阶段,以城乡经济体制改革为内在动力,尤其是80年代农村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涌现并得到了城乡劳动市场的热烈欢迎,促使其由农村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这种双重推拉机制使得1991年我国的城镇化迅速恢复到了26.94%的水平,基本完成了我国城镇化继续发展所必需经历的补偿阶段。(www.xing528.com)

1992年到1995年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平稳发展时期。随着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十四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总目标的提出和确立,我国改革开放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经济发展的全面展开和提速使城镇化和城市发展也空前活跃。这一时期,随着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以原有城市改造、开发区建设和北京、上海等国际性大都市建立以及小城镇建设为核心的城镇化在全国全面展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起步的开发区建设成为城镇化的主要动力之一,城市数量明显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明显加快,规模日趋扩大。据统计,1992—1995年城市数量由517个增加到了640个,3年间增加了123个,年均增加41个。[17]无论是城市数量的增加、城市人口的增长以及城市发展势头的强劲,都使得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呈现出明显的平稳发展之中稳定增长的态势。

通过近五十年的矢志追求,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近二十年的恢复壮大,我国城镇化建设在1996年终于实现了第一个标志性突破。根据《2004—2005年中国社会形势回顾与展望》的报告,我国城镇化进程的第一个拐点出现在1996年,此时我国城市人口已达到了37304万人,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了30.48%,突破了“纳瑟姆曲线”界定的第一个30%的拐点,顺利实现了由第一阶段农业社会向第二阶段工业社会的转化,并在总体上呈现出持续加快发展的态势。进入21世纪以后,伴随着工业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和人口转移速度的加快,我国城镇化更是进入了良性发展的快车道,目前正处于由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即由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向城镇化完成阶段的发展过渡期,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速度远远高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此阶段的城镇化发展与之前相比,强调的重点在于不再鼓励盲目扩大城市规模,而是质量第一。2003年以后,随着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重要思想的提出,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逐渐开始形成和发展,标志着我国城镇化发展战略的进一步完善和成熟。反映到城镇化建设实践中,近十年来我国每年都有超过1%的农业人口转向非农业人口,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51.27%,城市常住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中国社会进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我国仅仅用了三十年的时间就完成了日本五十年、美国一百年、英国两百年走过的城市化道路,标志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新的里程碑;预计到2030年时我国的城镇化率将达到70.06%,进入城市化的完成阶段,此时城乡差别将逐渐消失,城乡开始实现一体化协调发展,所以据此推断,我国现阶段仍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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