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城镇化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在美国兴起,然后在英国、法国等发达国家得到了普遍发展[1]。20世纪八九十年代这股潮流开始在亚洲国家兴起,借助市场经济和工业化的重要推动作用,为数不少的东南亚国家顺应时势,出台各种政策措施支持促进农村城镇化运动,顺利实现了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转型,经济面貌和社会面貌焕然一新,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中国是世界上城镇起源最早的国家之一,在距今4400多年至5000年前的龙山文化时期,在黄河中下游就萌芽了为部落战争所依托的城堡。随着生产力的逐步发展和社会形态的逐步演进,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11世纪的夏商时代,在黄河流域和中原地带又出现了许多城镇。但总的来说,由于奴隶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度落后、战乱频繁,城镇数量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少,规模也比较小,其功能与现代城镇也没有可比性。随着奴隶社会的解体,封建社会郡县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又进一步促进了城镇的发展,可以说,从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至1840年鸦片战争这一封建社会的形成、发展直至走向衰亡的时期,是我国城镇水平随着生产力发展不断成长、成熟、完善的时期。从城镇数量上看,据历史资料记载,春秋时期我国已有城镇近百座;秦朝时,我国城镇发展到300个左右;汉代,全国城镇达670多个;唐朝鼎盛时期,我国城镇已发展至1000个以上;明朝时期,我国大中城市、小城镇和农村的集镇发展到6000个以上;清代全盛时期,全国城镇总数已超过10000个。从城镇规模来看,城镇规模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扩大,我国可以说是大城市发展比较早的国家之一,秦朝时秦都咸阳人口鼎盛时期达到70万,南朝时都城健康人口超过百万,宋代开封人口高达140万[2],到清朝已有北京、南京、苏州、杭州、广州、武汉、成都、重庆、开封等30多个大中城市。从城镇功能上看,秦汉以前城镇的主要功能是政治中心和军事中心。秦汉以后,城镇的经济功能就逐渐凸现,尤其是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出现了一批商贸型城镇和港口型城镇,在手工业发达地区还出现了一些著名的手工业城镇,如景德镇、盛泽镇等。
从秦汉到清朝中叶,封建社会的大一统政治体制、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和稳步提高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促进了城镇本身规模的扩张和质量的提高,城镇化在我国迈出了虽稚嫩但坚实的起步。好景不长,以鸦片战争为开端的我国近代社会,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在沿海出现并波及内地广大地区,出现了一批近代工商业城市。但有限发展的另一面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对我国封建小农经济的冲击和帝国主义的野蛮侵略,我国由封建社会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主权、政治主权、意识形态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种种客观的不利因素使得我国近代城镇发展非常缓慢,大大落后于西方的资本主义国家。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全国设市的城市只有136个(未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建制镇只有2000个左右[3];城镇人口5765万人,人口城镇化率仅为10.64%。也就是说,经过106年的发展,到1949年的人口城镇化率仅比1843年提高5.54个百分点[4]。(www.xing528.com)
客观来说,直至1949年以前,由于小农经济制度和剥削社会状态的限制,以及长期处于战乱状态,我国的城镇发展根本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城镇化,而只是城镇化的起步和萌芽阶段。城镇规模小、底子薄、内在素质低,几乎没有自己的城市现代工业,城镇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微不足道,其聚集效应和扩散效应仅限于自身区域,难以对广大的小农经济结构形成强大的冲击和辐射作用,对农村经济社会结构转型的作用还比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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