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发展经济学教授费景汉和古斯塔夫·拉尼斯运用现代经济学理论和计量经济学方法描述二元经济转换问题,并建立起自己的理论模型。在其论文《一个经济发展理论》中,他们假定工业部门以同样的工资吸纳农业部门劳动力为开端,将经济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由农业劳动的边际产品为零,剩余劳动力逐渐从农业部门转移出去进行无限供给的第一阶段,到劳动力的边际产品提高,劳动力进一步转移,农业总产量下降,农产品短缺,贸易结构有利于农业部门,迫使工业部门提高工资的第二阶段。此阶段是费景汉和拉尼斯理论论证的重点,因为在此阶段极可能出现工业部门的扩张在其吸纳完全部剩余劳动力之前就停止的现象,他们认为应对之策就在于将一部分工业利润投入农业部门,以促进农业技术投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第三阶段劳动力的边际产品大于固定的、由制度决定的工资,这时由农业部门转向工业部门的劳动就可以摆脱制度因素,完全由市场调节,农业部门实现了商业化,整个经济完成由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的转变。他们分三阶段论述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理论由此也被称为拉—费模式。[6]
由上述理论模型我们可以看到,费景汉和拉尼斯二元经济理论的特殊和进步之处就在于,他们重视农业发展对工业部门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提出了通过技术进步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以增加边际产品收益率,进而推动经济结构转换的拐点,以达到二元经济结构的途径。但与刘易斯的经济理论一样,费景汉和拉尼斯的二元经济转换理论仍然被指与发展中国家现实状况不符,如其关于农业部门有剩余和工业部门不存在失业的,以及农业部门的工资水平不随农业生产率的提高而提高等假定,都存在进一步探讨的空间。(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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