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地理论由德国著名的地理学家克里斯塔勒提出,目的在于试图探索决定城市的数量、规模以及分布的规律。它是用来说明一定区域内城市等级和空间分布特征的城市区位论的重要分支,并对聚落地理学产生了重大影响。1933年,克里斯塔勒在他的重要著作《德国南部中心地原理》一书中,从经济学观点来研究城市地理,提出城市中心地的概念。他认为经济活动是城市形成、发展的主要因素,并从中心居民点和城市的供应、行政管理、交通等主要职能出发,论证了城市居民点及其地域体系的关系,进而展开了对城市服务功能空间结构的研究。他认为中心地就是为聚集在它周围的居民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地方,中心地(城市)的基本功能是作为影响区的服务中心,为其影响区提供中心性商品和服务。由于这些中心性商品和服务可依其特性分为若干层次,根据一定区域内各中心地提供货物和服务的高中低档次来分析和定性,可以确定一个中心地在中心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因而城市可按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分为若干等级,换言之,城市之间依据其空间结构的服务功能形成一种有规律的层次关系,根据城市中心居民点发展的区域基础及等级、规模的空间关系,克里斯塔勒将区域内城市等级与规模关系形象地概括为“正六边形模型”。
克里斯塔勒不仅关注每个城市的地理位置和形成条件,而且深入观察和研究每一个区域内的城市总体数量、区位、发展和空间结构。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分析认为,城市服务功能的完善和优劣决定着中心城市的等级及其吸引范围,并进一步决定着其效率和效益。即中心城市服务档次越高,它吸引的消费者和服务对象空间范围便越大,其经济收益率和社会收益率便越高。可以说,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理论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宏观、综合、静态视角的区位论,是对之前农业区位论和工业区位论理论的再发展,克里斯塔勒站在时代发展背景下,更加关注市场并以其为中心,为新时期具体解决计划、规划问题的动态平衡打下了基础,并在后来的实践发展中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的集中发展大城市浪潮中提供了坚强的理论基础,发挥了重要的理论指引作用。(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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