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鼓励多方共同参与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构建应该以多方共同参与为主体。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认为社会福利的提供需要国家、企业与社会的共同努力,每个责任主体都需要做到权责清晰、各司其职,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并注重彼此间的协作,只有这样才能使“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健康可持续地发展。首先,政府应该处于主导性地位,在这一模式中起到指引性、规范性的作用,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中所需要的宽松政策环境、大数据资源、法律法规支持、资金技术保障以及试点和推行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其次,企业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中必然能够弥补政府的缺陷,通过商业化的运作方式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水平,因为企业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创新性,它们可以用敏锐的商业发展眼光发现居家养老服务领域的发展机遇,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创新性的高品质服务。最后,社会方面的福利主要由家庭、社区和相关社会团体共同提供,家庭养老是大多老年人的首选,家庭成员是老年人的重要依赖。社区是福利多元主义理论中的非正式部门,在福利供给中发挥着保障支撑作用,社区居委会具有自我供给和志愿供给的特征。而社会组织这类非营利组织也能够参与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和帮困活动中去,为养老服务事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因此,该种新兴养老服务模式的提供,应当坚持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共同参与的原则,通过不同主体间的分工与合作,各司其职,实现养老服务资源的无缝对接和有效利用。
2.利用网络大数据创新养老服务
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来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对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亦是如此。“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的是高科技集成的养老服务平台,可以通过智能技术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全方位的需求,包括健康护理、精神慰藉、家政服务等。这必将减少养老服务的资源投入,提高养老服务效率,对于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巨大意义。“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应该以创新科技产品为基础,只有拥有了创新性的产品才能实现平台数据的采集与运用,才能实现老年人与外界的有效互动。
我国设计研发的居家养老服务产品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例如关爱老人的电视电话系统、防摔倒报警器、家庭远程诊疗床、可穿戴式健康监测产品等,不仅可以大大提高服务效率、服务质量,还能极大提高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传统模式在安全管理上具有滞后性,老人遇到突发事件后与外界联系并不方便,现在利用科技产品,通过智能设备、传感设备等便可实现居家老人与外界的紧密联系,老人的生理指标、地理位置等都可以化为数据形式被外界所知,此种形式及时有效,大大提高了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指数。(www.xing528.com)
3.优化资源配置
“互联网+”中“+”即为资源的跨界融合、深度融合,是利用互联网的思维理念和先进技术对传统行业进行的改造升级,以实现传统行业的变革和重塑整合。“互联网+”并不是颠覆传统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同时与传统模式“+互联网”的概念也存在天壤之别,并不是简单地在居家养老服务领域使用互联网。所以传统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中的产品内容、服务组织方式、用户服务体系以及商业营销模式都应该通过互联网进行深度调整,将互联网作为资源融合的手段,以实现养老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居家老人提供方便快捷、及时灵活、全方位、低成本的居家养老服务,开发更多为老年群体所需的产品与服务,满足他们增加生活品质、提高生活质量的养老需求。
4.最大化满足老年人需求
互联网力量之所以强大,最根本在于其对人性最大限度的尊重以及对人发挥创造性的重视。因为互联网具有较丰富的消费信息,所以在提供服务时会加注重用户体验,消费者也因此更具自主性、更有话语权。在传统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中,老年人是服务的被动接受者,同时受技术等因素的制约,养老服务提供方很难满足居家老人的个性化需求,而在“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中,服务提供方可以及时有效地获取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信息,为其提供个性化的私人定制服务,服务结束后老年人也会成为服务方的代言人,将自己享受到的服务体验进行反馈,在平台中与其他同伴分享。可见,由于互联网时效性、互动性与分享性的特征,“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下的养老服务提供方会将更多的精力投入于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中,也因此强化了老年人自主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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