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员经费缺口大
随着近年湖北省各市州五险一金缴费基数逐年提高和物价水平的上涨,人员经费缺口逐年增大。如荆门市京山县,现省公路管理局每年下达经费共164万元,包含有事业编制4人、钱场超限站35人,人均经费4.2万元,而仅2015年路政大队开支就达745万元,缺口581万元,2016年工资调整后,每年仅五险一金和工资两项就需经费560余万元,加上公用支出需200余万元,经费缺口更是达到了600余万元。
2.公路管理部门负担重
原二级公路收费站人员多为其他单位、部门转入公路管理部门,进入公路管理部门后未带编制、经费,他们的编制、经费全部由公路管理部门解决。这些收费人员缺乏公路专业技能,财务、管理水平不高,但却占用了公路管理部门的岗位、编制,导致地方公路管理部门无法引进技术人员,还要承担较重的人员、经费包袱。
3.“养人”与“养事”有矛盾
各市州安置到路政部门工作的收费人员,主要是到新设立的治超站,而治超站的经费补助是根据治超站的编制人数来补助的,收费人员转岗到治超站人员远远大于定编人数,因此造成一半人员没有经费保障,同时,根据2016年的路政新政,治超站将不再收取路赔及罚没收入,治超站的经费保障压力更大。同时,全省公路管理部门人员基本支出经费自2009年人均标准4.6万元以来一直未上调过,人数在编制上也未增加,因此导致人员基本经费不足、治超人员经费无保障的问题。(www.xing528.com)
按照当时的政策,对人员安置经费补助,国家和省只负责三年;三年之后,省公路管理局只对超限治理按照超限站类别和人员标准安排相应的执法经费,而安排在其他岗位的人员,没有专门的经费补助。为了保稳定,有的市州公路系统不得不通过调剂基本支出和部分项目支出经费来解决其他岗位安置人员的经费问题,这就导致了地方公路系统基本支出经费严重不足。
4.日常业务受影响
收费站撤除后,人员基本转岗到养护和路政治超一线,但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年龄结构趋于老龄化,不能很好地发挥人员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养护生产力和执法水平。另一方面,随着治超工作的难度不断加大,执法人员基本24小时蹲守临时治超站点,查处道路违法案件,工作十分辛苦,在人员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常常不能及时发放工资,收入得不到保障,各种福利补贴也不能享受,干部职工怨声载道,严重影响工作积极性。
5.面临“二次安置”
一些原二级公路收费站所属的地方公路管理部门,撤站时安置了部分人员到所属企业工作,而目前正值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所属企业也面临事企分离,此类人员拟选择回流,面临第二次安置的问题,但各地方公路管理部门已无岗位和经费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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