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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妥善安置富余人员?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目前全国尚无统一的分流安置办法规定,各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主要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确定基本分流安置办法。大体而言,安置富余人员的基本办法主要有以下六种:①提前退休。这是目前各地、各单位在分流人员中采取的主要办法之一。

如何妥善安置富余人员?

采取“下岗”方式安置富余人员较易导致富余人员成为“失业人员”,其基本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对富余人员的心理也有较大打击,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不下岗”是富余人员安置的首要要求。然而,目前全国尚无统一的分流安置办法规定,各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主要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确定基本分流安置办法。大体而言,安置富余人员的基本办法主要有以下六种:

①提前退休。许多单位根据自身人员情况规定了提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政策,主要是依据年龄或工龄来确定提前退休界限,再经本人申请,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②提前内退。主要是在年满50周岁以上的职工中实行。这是目前各地、各单位在分流人员中采取的主要办法之一。此办法中有一种选择性规定,即工龄满30年者也可适用提前内退的政策。这一政策的优惠点在于,大部分内退下来的人员享受原岗位的各项待遇或大部分待遇,直至年满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因此,这是一条极具吸引力的政策,但相应的分流安置成本较大。

③转岗分流。凡是离开原岗位的富余人员均视为转岗分流,其中包括分流到企业或其他部门的人员、高职低聘人员及在本单位专业改行的人员等。与提前内退人员不同的是,其工资待遇随岗位变化而发生了变化,以岗定酬得到了相应体现。

④培训上岗。这一政策主要适用于年龄较轻者,一般为40岁以下人员。允许这类人员或带职学习,或脱产学习,少则数月,多则一至两年。培训结束后,受益人或回原单位重新竞聘上岗,或去其他单位就职。(www.xing528.com)

⑤自谋职业。指辞去公职或停薪留职自谋职业人员。采取此办法具有一定的风险性,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⑥开辟新岗位。指某些有实力的单位自办新的实体或开拓新岗位来吸纳下岗富余人员。这一政策的实现率不是很高,它对原单位的实力、单位生产的产品及其市场前景的要求比较高。

湖北省在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有关人员安置工作中,对于取消收费所涉人员,属于事业编制的人员,在当地所属公路管理机构内部转岗;属于合同制的人员,根据合同性质,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或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可转岗到公路超限治理检测站、国省道和农村公路管养单位工作,也可转岗到地方政府投资或引资建成的高速公路收费站等相关领域。湖北省政府在《关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所涉人员安置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有关部门具体实施,省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要把维护稳定作为保障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周密部署,合理安排,有序推进;取消收费所涉人员待安置期间级别不变、合理合规的待遇不变;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人员安置工作,基本实现“人人有去向、不增加社会就业压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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