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台公路债务偿还方案,支持到期贷款续贷。按照“国家鼓励,地方为主”的原则,由湖北省政府总揽全局,通过多元途径筹集款项,制定出台公路债务偿还方案,建立公路债务偿还机制,明确偿债资金来源、分年度到位数额、资金拨付方式和渠道等,负责落实到位。建议银监局、各银行省分行,保持公路管理部门良好信用评级,对到期的存量贷款给予续贷,根据偿债资金到位情况,统筹安排还款计划。
(2)硬化湖北省交通公路管理部门预算约束,建立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普通公路投融资体制。建议由湖北省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联合制定规范文件,明确建设、管养权责和债务偿还主体,研究燃油税改革后普通公路建设、养护、发展问题,按照省、市、县三级公路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将普通公路事业纳入公共财政常态管理,充分发挥财政预算在行业发展与债务约束方面的作用。
(3)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政府主导、财政投入为主的投融资模式。一方面,合理安排使用中央资金。中央财政在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中,应针对湖北省设立用于清偿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债务的专项资金,在偿还结清后,全额投入湖北省的普通公路发展中。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车辆购置税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建立财政资金保障制度。省政府负责筹措国省道“养护定额投入”资金和农村公路“定额包干”资金;市(州)、县(市、区)政府根据自身公路交通发展需求,每年从本级一般财政预算收入中设立当年普通公路养护的专项资金,同时负责筹措辖区内国省道除省补、省投资金以外的配套资金。此外,要争取实现多种财政源流资金向普通公路倾斜,如基建资金、国债、扶贫资金、支农资金等。(www.xing528.com)
(4)建立分级负责、多元筹资的投融资模式,健全PPP融资渠道。发行地方政府普通公路专项债券,筹集的资金用于普通公路发展,由地方政府统筹安排还本付息资金,而不是由交通公路部门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针对当前信贷困难的形势,除银行信贷外,可实施发行企业债的融资方式。当下,融资平台中上市企业相对较少,可研究实施地方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股票上市的途径和方法,在更大的范围内募集资金。在充分研究、审慎实施发行企业债券、股票上市融资、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的基础上,可进一步研究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信托计划等更加市场化的融资工具的运用。由于上述金融工具的运用引入了各种市场约束机制,如项目往往具有相对较高的透明度以及相对较严格的自我约束,在融资成本和效率上具有一定的优势。对于有突出社会效益的普通收费公路,可使用专属经营、土地补偿、政策优惠等手段,灵活运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金直接参与,避免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
(5)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提早采取预防和治理的措施。要建立包含普通公路的地方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设定债务红线,改变当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信息严重不透明的状况,降低银行及其他投融资机构的投资风险。要建立完善的地方债务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依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可支配财力,为地方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确定合理的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使其举债规模与当地经济发展和可支配财政收入的增长相适应。要通过设置完善的指标体系和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加强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企业项目建设、运营的监测,尤其是对缺乏或没有现金流覆盖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控制,对普通公路事业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出准确的预测,以便提早采取预防和治理措施,同时还要避免出现项目资金链断裂。地方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完备的风险预警控制预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