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领域的概念本质是西方的权力平衡术,当它进入中国的语境时是有些水土不服的,因此,很长一段时间,由传统媒体支撑的公共领域一直波澜不惊,似有似无。但当互联网这个标榜“赋权”的新媒体出现时,犹如投向湖面的一粒石子,平静的湖水霎时掀起阵阵涟漪,牵涉其中的各方力量纷纷作出自己的反应。无疑,互联网新媒体技术吸引了人们太多的注意力,但需要明白的是,互联网新媒体本身并不能构成公共领域,如果新媒体不能被采纳、使用和嵌入社会结构中,是不会产生改变社会的力量的。马克思说:“机器正像拖犁的牛一样,并不是一个经济范畴。机器只是一种生产力。以应用机器为基础的现代工厂才是生产商的社会关系,才是经济范畴。”[10]同样,只有考虑到网络新媒体是否可以被使用,如何被使用,以及它与政经结构、社会意识、文化传统的关系时,我们才真正触及并进入公共领域的范畴。
网络新媒体给公共领域带来的影响可以从多个视角考察,给出的结论也千差万别,但分析框架是不变的,即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分析理路贯彻始终。这种分析方法最大的特点是从不把技术看成是完全中立和价值无涉的,坚持认为不管是什么年代的新技术和新媒体都置身于宏大的政治经济的网络系统中,权力因素对传播技术具有明显的控制作用和确定性影响。这种观察公共领域的方式避免了狭隘视角带来的解读偏颇。传播政治经济学批判学派的著名学者斯迈思(也译作达拉斯·思迈兹)的自身经历很能说明问题,他“在1971年12月到1972年1月访问中国,他非常欣赏中国当时正在进行的‘文化大革命’,特别是大字报的批判方式,认为它为所有人开辟了平等表达观点的渠道。尽管他从一个左翼传播学者的角度看待问题,但由于他并不了解中国当时的特殊历史环境和政治气氛,他对‘文化大革命’的看法明显有失偏颇”[11]。对任何传播技术及其社会影响的分析如果离开整体的、宏观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都有可能进入认知误区。
就技术本身而言,网络新媒体设计的初衷是去中心化和反控制,也就说,网络新媒体具有推进民主和构建公共空间的巨大潜能,但网络新媒体并非存在于真空中,而是镶嵌在全球资本主义的体系之中,新传播技术的所有权归属于私人,为私人利益所操纵,除了盈利,资本并没有义务要把网络新媒体变为公共领域,表面上的使用和满足无法遮蔽实质上的控制和利用,这成为社会分化和不平等的根源。自由参与、平等表达和理性讨论是有前提的,即需要一个真正民主的社会制度和去霸权的社会结构。正像马特拉所说的,“没有一个非中心化的社会组织网络,电视等技术本身或依靠自身并不能带来非中心化的传播”[12]。新媒体为强化公共领域提供了机会,但能否利用这个机会取决于社会自身的改造程度,只有改变社会组织才能利用这些机会带来的好处。历史学家林·怀特说:“一项新的技术只是打开了一扇门;它并不强迫人们走进去。”[13](www.xing528.com)
在新媒体的萌芽期,媒体技术主要为社会特征、历史和文化环境所决定,是社会及其价值体系驱使新媒体的发展走向。新媒体在中国出现时,正是阶层塑成期,多元利益诉求、底层的意见表达需要彰显了新媒体强大的社会功能,与公共领域保持密切的关系,比如早年的BBS、博客及后来的微博等。随着媒介技术的不断进步,影响不断增强,一方面,政府开始对此保持警惕,并加强管制;另一方面,新媒体的应用领域日益成熟,互联网公司的掌控力更大,经济的运作空间和运作能力更强,主要受网络用户的限制更多,新媒体与公共领域的关系开始松散。此时,新媒体对公共领域的影响将偏向两端,即新媒体有可能彻底回归社会,成为娱乐、休闲、购物的生活空间,完全脱离公共领域,特别是在大政府、小社会的中国,目前就有这样的趋势。同时,新媒体也有可能成为公众解决公共问题的重要手段,进而重构公共领域。何去何从,主要取决于政府的意愿、公共问题的紧迫性,以及当时的社会思潮和意识形态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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