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关于我国高收入群体的研究较少,国内关于高收入群体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国内对高收入群体存在以下三个界定。
1.国家税务总局9类高收入人群的界定
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10类高收入行业和9类高收入人群,并提出要对这10类高收入行业和9类高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都实行双向申报和定点监控。
专栏 10类高收入行业和9类高收入人群
(一)10类高收入行业
1.电信(移动通信)、烟草、金融、保险、证券、电力(供电)、石油、石化、航空、铁道、公路管理、房地产、广告、演出、城市供水供气、汽车、医药、网站、建筑安装、新闻出版、物业管理等企事业单位;
2.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拍卖行、房产代理公司等中介机构;
5.外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
7.电台、电视台、报社、杂志社等传媒机构;
8.股份制企业、上市公司;
9.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财政部门统发工资的单位;
10.主管地税机关确定的其他企事业单位。(www.xing528.com)
(二)9类高收入人群
1.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体工商大户;
2.企业承包、承租人员和供销人员;
3.建筑工程承包人;
4.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
5.演员、时装模特、足球教练员和运动员;
7.独资或合伙执业的律师;
8.医生、导游、美容美发师、厨师、股评人、乐手或乐师、音响师、装饰装修设计师等具有专业特长的自由职业者;
9.有的地方还把乡镇书记、乡镇长列入高收入者的监控范围。
2.年所得12万以上即是高收入群体
2005年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个人,须主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明确指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其中,12万元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稿酬所得等 11项收入。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是加强高收入者征管的重要措施。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到“要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负,同时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一些新闻媒体将“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解读为“年薪超过12万元以上的为高收入者,税收调节即是对高收入者加税”。
3.国家统计局关于城镇家庭五等份分组界定高收入人群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城市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数据,对我国城镇居民按收入等级进行了划分,其中最高收入户占到被调查户数的20%左右,大致可以看作是国家统计局对外公开的全国范围内的最高收入群体。2018年,我国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0 63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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