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与其他指标一致性不高的指标应予以剔除。通常,一个信息观测点对应了几个类似指标表示,或者同一个指标包含几个信息观测点的情况。在指标选取上,会优先考虑在我国已经有或将要有统计制度支撑的指标,或者可通过科学方法聚合生成。所以,在选取指标上,针对每一个评价维度,只选取一到两个最具代表性的指标。
1.一致性原则
所选指标对建设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状况的作用方向保持一致。对与其他指标一致性不高的指标应予以剔除。通常,一个信息观测点对应了几个类似指标表示,或者同一个指标包含几个信息观测点的情况。当遇到此类情况时,通过仔细研究权衡和统计学方法甄选,最后确定最具代表性的指标纳入指标体系。
2.可衡量性原则
选取的指标如果没有相应的统计基础支撑,导致无法有效搜集数据,或是统计成本太高,都削弱了所构建指标体系的现实意义。在指标选取上,会优先考虑在我国已经有或将要有统计制度支撑的指标,或者可通过科学方法聚合生成。这些指标通常在我国政府公文被提及,并有相应的统计口径,计算方法也有明确统一的规定。对于不可获得、不可衡量或可衡量性较低的指标应予以剔除。
3.有效性原则(www.xing528.com)
评价指标必须有明确的内涵,能客观准确地反映被评价对象的基本特征,并且能够有效地评价不同单位之间收入分配关系的差异性。如果衡量结果各单位几乎一致,则没有实际价值,应予以剔除。
4.简洁性原则
指标体系本身就是对现实世界的一种抽象和简化。如果指标体系由于要面面俱到而设计得过于庞杂,则失去了采用指标体系简化认知的意义。所以,在选取指标上,针对每一个评价维度,只选取一到两个最具代表性的指标。这些指标能够有效表征所评价维度的关键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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