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收入分配原则仍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成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推动力。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理顺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加快工资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与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报酬要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平均主义,实行多劳多得,合理拉开差距。国有企业在职工工资总额增长率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率、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根据劳动就业供求变化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主决定工资水平和内部分配方式。国家依法保护法人和居民的一切合法收入和财产,鼓励城乡居民储蓄和投资,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逐步建立个人收入应税申报制度,依法强化征管个人所得税,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1995年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在收入分配中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把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利益结合起来。随着经济发展,必须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这一阶段的主要成就是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确立了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明确提出了“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收入分配政策。第一次提出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允许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有利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行。这一时期的收入再分配机制日臻完善,社会保障的体系框架基本成形。不足之处在于,由于对经济效率的过分关注和相关制约机制的不健全,居民收入差距迅速扩大,开始引发社会上的强烈不满。(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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