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ece是最早提出知识转移观念的学者,他认为企业在技术进行国际转移的过程中,能积累起大量跨国界的技术应用知识[178]。Szulanski提出知识转移是知识在不同个体或不同组织间的转移或传播,从而实现有目的与有计划的知识共享[179]。通过知识转移,企业能够获得对企业发展有益的知识,进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180]。只有那些能够持续创造新知识,传递新知识,迅速完成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的企业才能成功[181]。
在标准化中,由于标准技术体系的复杂性与实现标准市场应用时间的紧迫性,使得不同企业间知识的转移成为加速标准化实现的重要条件,其中按知识转移的方向可分为技术许可与技术合作研发两类,如图4.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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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标准化中知识转移方式
技术许可是标准技术持有人按一定的条件将相关技术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授权给中小企业使用。因为标准的实质是规定产品、工艺或服务的一系列技术规范,中小企业研发、生产的标准相关产品必须符合这一系列的标准技术要求。又因为标准构成技术专利的排他性、区域性等特征,使得中小企业无法无条件使用标准专利技术。此时,以一定的条件获得标准技术的使用权利,就成为中小企业的最优选择。而标准技术持有者为了扩大标准使用范围,从而加快标准价值实现,在拥有专利所有权的前提下将技术单向转移到中小企业。标准技术合作研发则是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不同组织针对标准化中的某一技术问题开展合作。在标准技术的合作研发中,参与的各方投入了各自的优势资源,并在共同解决技术问题的过程中完成了技术的双向流动。
通过标准知识转移,中小企业不仅获取了标准相关技术知识,提升了企业竞争力,同时也为推动标准化实现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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