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外贸易区实行的是公司主导型管理体制,在美国的对外贸易区内,没有海关的相关派驻机构,一般情况下,海关的官员也不会进入对外贸易区。区内的货物流动采取的是备案核销的制度,都是由企业自行管理。而海关对于对外贸易区的监管重点在于货物进入国内市场的卡口上。对于进入国内市场的货物,海关采取的都是贸易便利化的监管措施。
1.直通报关和周集中报关相结合的报关方式。直通报关是指对外贸易区内的企业在进口货物时,无论货物是从那个口岸抵达,经过企业所在地海关关长批准,货物可以以保税的方式直接进入对外贸易区。这样的话,就减少了获取的在途时间,平均的运输时间能够缩短1到2天。周报关是指对外贸易区内的货物运往区外时,可以采取集中报关的方式,一周申报一次,这样可以减少企业的申报手续,从而节约了相当于货值0.21%的报关费用。
2.货物分类管理的监管方式。对外贸易区内,根据货物的不同状态,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目前,海关对运入对外贸易区的货物设定4类区域货物状态,对不同类别的货物,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www.xing528.com)
3.审计核查的监管制度。美国海关对对外贸易区货物的监管方式是审计核查,即由对外贸易区的营运商负责对区内货物的单据,证册、生产、加工、物流及安全等进行监管,海关不再保存库存记录,也不再定期到区内仓库检查,只是通过审计和核查方式进行后续监管,内容包括交易情况、库存货物分类、登记及交接手续等。审计核查的监管制度,减少了海关的工作量,提高了货物通关的便捷程度。
4.全程信息化的监管手段。美国的对外贸易区在监管手段上,实行全程信息化控制,采取计算机联网监管,进行合同备案、收发货的登记,采取滚动核销制度,简化了对外贸易区进出口货物的通关程序,提高了海关的行政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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