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后来新加坡政府为了吸引外资银行经营ACU,于1978年全面取消外汇管制,以吸引外资银行到新加坡经营ACU,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要发展离岸金融,除了要建立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外,还要为离岸金融的开展提供税收优惠。
自由贸易区不仅是投资和对外贸易开放的窗口,更是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增强金融开放性的试验田。
新加坡离岸金融中心最初采取的是内外分离的模式,商业银行和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以兼营ACU(1968年10月,新加坡政府允许美洲银行新加坡分行在银行内部设立一个亚洲货币经营单位,以欧洲货币市场同样的方式接受非居民的外国货币存款,为非居民提供外汇交易以及资金借贷等各项业务),但必须另立单独账户分开管理。后来新加坡政府为了吸引外资银行经营ACU,于1978年全面取消外汇管制,以吸引外资银行到新加坡经营ACU,开展离岸金融业务。
由于海南省目前的金融发展相对较为滞后,不能直接发展内外混合一体化的模式,如果像新加坡一样以内外分离为起点,逐步发展为一体化的离岸金融市场,则会直接影响试验区的稳定发展,且很难在短期内实现对国内经济的劳动作用。因此,海南自贸试验区的发展更应该采取渗透型的离岸金融市场模式,即在将境内金融账户和离岸金融账户分开管理的前提下,根据国内经济发展的投资需求,允许一定比例的离岸账户资金流入国内实体经济,但应限制引入的资金量以及资金流向。(www.xing528.com)
要发展离岸金融,除了要建立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外,还要为离岸金融的开展提供税收优惠。应不断降低企业在开设离岸专用账户所要求的注册资本门槛,扩大使用企业范围,并逐步赋予离岸专用账户的融资和理财功能,增强企业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对在岸账户和离岸账户的监管方面,建立一个认证系统,实现对离岸贸易公司、离岸贸易种类、离岸贸易收入及离岸贸易金额的认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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