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区改革开放的试点,并与其形成对比和互补试验,通过试验的多样性验证制度创新和措施扶植推广的可行性,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展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范围,并且在广东、天津、福建新设3个自贸试验区。
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4月20日,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和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正式公布。至此,四大自贸试验区在东部沿海连点成线,构筑起各具优势、各有侧重的对外开放新高地,勾勒出我国对外开放的全新格局。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方案,上海自贸区实施范围从28.78平方公里扩大到120.72平方公里,将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广东自贸区将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天津自贸区将努力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面向世界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福建自贸区将率先推进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自由化进程,建设成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
四大自贸试验区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原来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创新措施,包括坚持制度创新、服务国家战略、建设开放高地、辐射带动周边、有效防控风险等5个方面。(www.xing528.com)
据了解,上海自贸区扩区后,自贸区管委会与浦东新区合署办公,积极探索在一个行政区内以开放促改革的体制机制。扩区后上海自贸区继续保持改革的先发优势,具体工作集中在5个方面,包括:全面落实深化改革方案中的25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加强与上海“四个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联动,全面对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全面衔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
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试验区建设也已进入实质性阶段,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广东省正加紧制定落实总体方案的工作方案和3大片区建设方案,并推动进一步下放省级管理权限。天津市发布天津自贸试验区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在金融创新等领域出台多项创新措施。福建省围绕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国际化等方面,制定了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重点试验任务分解表以及3个片区实施方案。
3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受各类市场主体高度青睐。2015年1—5月,广东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14217家,注册资本5779亿元人民币;天津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4500家,注册资本1062亿元人民币;福建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9296家,注册资本1258亿元人民币。同时,吸收外资的集聚效应也十分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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