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技术革命日新月异的今天,各级政府的管理和治理能力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自贸区和自贸港的建设,其内在要求是政府职能从以往的审批型向监管服务型转变,要求其在经济运行领域的管制权力部分让渡和下放,从而营造自由的经济要素流通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海南推进监管服务型体制建设过程中,要全面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秉持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改革理念。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技术革命日新月异的今天,各级政府的管理和治理能力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自贸区和自贸港的建设,其内在要求是政府职能从以往的审批型向监管服务型转变,要求其在经济运行领域的管制权力部分让渡和下放,从而营造自由的经济要素流通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政府监管有创新,管理有能力,服务有效率,改革才能有定力。
海南自贸区和自贸港建设,需要探索和建立与之相匹配的体制、机制、法律体系。目前海南各级政府在执行力、管理能力、管理体制、服务效率和国际化水平上,与发达地区还有很大差距,未来负面清单管理、产业和服务业开放、贸易监管等领域的改革和制度设计都需要政府管理体制的革新与重塑。海南推进监管服务型体制建设过程中,要全面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秉持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改革理念。一方面,要“破”和“放”,即破除体制和机制的障碍,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最大限度释放市场的活力,从而吸引各种资源和要素在海南的集聚。另一方面,要“立”和“建”,即建立完善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尤其是要加快“智慧海南岛”建设,建立完善的行政审批系统、面向企业和公众的服务系统、行业监管手段的技术体系。只有具备和提升“二线管住”的能力,才能做到“开放不失守、改革不乱套”。(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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