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5日,在首届国际进口博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宣布,将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着力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同“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互配合,完善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
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其中,最值得高度关注的是,这不仅仅是长三角地区的区域发展上升到国家重大战略层面,而且国家还赋予了长三角地区更加重要的特殊战略使命,这就是抓住“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着力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推动更高质量的区域一体化发展。
2020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合肥召开的“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特别指出,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要更好地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必须深刻地认识长三角区域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一,率先形成新发展格局。在当前全球市场萎缩的外部环境下,我们必须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第二,勇当我国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变,更加凸显了加快提高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的紧迫性。第三,加快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近来,经济全球化遭遇倒流逆风,越是这样我们越是要高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坚定不移维护和引领经济全球化。
新时代赋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内涵、新使命,我们必须予以充分认识,提高站位,把握契机。
一、新时代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内涵
首先,新内涵体现在更高坐标的战略定位。《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一极三区一高地”战略定位,即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从长三角地区的发展实际看,我们认为最重要的是两大战略坐标,即率先实现现代化和加快建成世界级城市群;也就是要按照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在长三角地区率先实践、率先建成现代化区域,为整个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提供引领示范和坚实基础。现代化建设,既包括了构建现代化的经济体系,还包括了建设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体系和现代化的基础设施体系,三大体系建设,必须突破行政区界限和行政壁垒,在更大的区域空间实现一体化布局。就是要按照国家提出的长三角城市群建设定位和要求,加快向世界级城市群迈进。从世界公认的五大世界城市群看,除了便捷高效的立体交通、充分的人口流动性、均等化的优质公共服务、高品质的生活环境等基础性优势外,它们基本还有三个影响全球、展现竞争力的标志性特征,即世界级产业集群的核心集聚区、全球科技创新的重要策源地和全球性的资源配置中心。要实现这三大标志性功能,长三角地区更要紧密合作,充分地借鉴各个世界级城市群的建设模式和成功做法,以一体化模式破除行政分隔,凝聚强大合力,加快造就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集聚能级、创新能级和服务功能,为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参与全球治理发挥更大的作用。
其次,新内涵体现在更加紧密的区域合作。要从传统的协同合作模式向现代一体化合作模式升级。特别要在各公共领域(包括基础设施、生态治理、市场体系、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等)更加强调整体推进、共同行动,共建共享、紧密合作,载体一体、平台统一,制度保障、强化机制。这就意味着要在四个方面推进一体化合作:一是整体推进的一体化,实现规划统筹、规划引领,强调一盘棋。二是共建共享的一体化,以共建为抓手、共享为目标,实施更多跨地区的公共合作项目,让广大中小城市共享一体化成果。三是建设载体的一体化,建设更多覆盖长三角整个地区的一体化运营实体机构,更加有效地承担一体化建设和运营项目,夯实一体化发展的载体和平台基础。四是协调机制的一体化,在制度、政策上改革创新,强化机制保障,保障各类合作项目的落地,保障各类载体机构的顺利运营。
再次,新内涵体现在更加协调的区域发展。要从区域共同体的全局考虑长三角地区的区域协调发展,并且为整个长江经济带的协调发展、整个国家东中西地区间的协调发展提供实践样本。而且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不仅体现在区域联动发展上,还要体现在合理分工、优势互补上,最根本的则要体现在共享发展、共同繁荣。一是区域联动、融合发展,如生态功能区与人口产业承载区的空间融合、产业链与创新链的空间融合、乡村产业振兴与大城市的空间发展。二是合理分工、错位发展,大城市要适当做减法,中小城市要做加法,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其中包括了中心城市的城市功能空间分工、各城市之间的产业分工与产业链分工。三是缩小差距、共享发展,要把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推进公共服务、社会福祉均等化作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导向和考量。
二、新时代赋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使命
新使命之一,要率先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着力破解行政壁垒造成的各种“断头路”,加快推进区域现代化建设,我们可把那些行政区分割问题形象地称为断头路问题。在多个公共领域,长三角地区都存在比较突出的断头路问题,包括规划断头路、交通断头路、市场断头路、环境治理断头路、公共服务断头路、体制机制断头路等。解决行政区之间的各类断头路问题,实际就是一场更加深刻的全面改革。长三角地区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相对较小,区域间经济往来历来比较密切,特别在高铁网、高速公路网及信息化、智能化的推动下,呈现了更加紧密的同城化趋势,这些条件为我们承担国家赋予的更高起点深化改革提供了基础,也是必然。
当前围绕一体化发展,应该从两大方面深化改革:一是以示范区模式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主要以设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抓手,在规划管理、投资管理、生态治理、财税政策、社会政策、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开展系统性的深化改革。这项示范区改革具有很大的挑战性,需要积极谋划,大胆创新。此项改革如同上海自贸区的最初启动,先从跨省域的小范围空间启动,逐步探索经验,再逐步地扩大更大的空间。二是加快重点领域专项改革。要在一些关键的重点领域探索打造一批一体化运营的载体机构,更加有效地承担一体化重大项目,并形成相应的配套机制。可在城际轨道建设、跨地区生态补偿机制、市场一体化和共享大城市教育、医疗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等四大领域积极推进专项改革。(www.xing528.com)
新使命之二,要对标世界级城市群影响全球的世界级产业集群集聚功能、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和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积极实践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增强区域竞争力和国家影响力。要以整个区域的更高层次对外开放为动力,进一步地激发长三角地区的内在活力和高质量发展,并在“一带一路”建设和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展现长三角地区的主动作为和全球影响力。2016年颁布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规划》已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到2030年全面建成全球一流品质的世界级城市群。
要深化产业开放,更高层次地引进来,更加主动地走出去,共同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的核心集聚区。要进一步扩大产业开放面和产业开放深度,打造全球产业投资的沃土和全球产业链集聚的中心。要发挥市场规模大、交通物流发达、产业配套强、成本有梯度的区域优势,更加有力地吸引各类行业国际巨头在长三角地区进一步增强总部功能和研发功能,更加主动地吸引各国高科技先锋企业到长三角地区布局产业化基地、进入中国市场。要加快壮大本土龙头企业,走向产业链中高端,走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走向跨国公司。重点谋划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汽车、家电、纺织服装及造船、生物医药、绿色化工、互联网等已经具备世界级产能的产业集群。
要深化科创开放,以开放的科技创新环境和开放的新兴产业市场,共同打造全球科技创新的重要策源地。充分地发挥大学、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人才的集聚优势,加强与各个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全面接轨、无缝对接,促进国际高端创新资源及前沿科学技术不断流动和集聚到长三角地区,共同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沪宁合科创走廊和G60科创走廊。特别要发挥张江、合肥两大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的建设优势,发挥上海和苏南高科技产业集聚优势,以更高的谋划、更大的创新、更实的行动,全力推进沪宁合科创走廊建设。
要深化服务市场开放,充分发挥自贸区改革开放优势,共同建设全球服务功能。推动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建设,在金融、贸易、航运、信息、创新等服务领域实施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优先在长三角各地试行、复制。推动长三角各地深化自贸区改革发展,提升各核心城市的对外服务功能。要以强大的区域内需,支撑功能平台的规模能级;以国际最高开放标准,提升功能平台的全球影响;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功能平台的全球布局。
新使命之三,要探索实践用“一体化模式”加快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全区域的共同繁荣发展。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形势下,长三角地区要充分发挥各个核心城市及核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用一体化模式更好解决区域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地满足广大长三角人民对美好生活、品质生活的需求。跨行政区的一体化发展模式,可以说是一种新型区域合作模式,其中有很多需要探索实践,需要以改革为动力。这一模式如果在长三角地区取得突破和成功,不仅对三省一市的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整个长江经济带和整个国家的共同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也具有积极的引领示范意义。
必须看到,长三角地区仍然存在比较明显的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根据2019年统计数据,人均GDP 水平,上海为2.28 万美元、江苏为1.79万美元、浙江为1.56万美元、安徽为0.85万美元;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上海为2.2∶1、江苏为2.3∶1、浙江为2.0∶1、安徽为2.4∶1;长三角中心区27个城市中,人均GDP 最高的是无锡市,达到2.61万美元,最低的是安庆市,为0.73万美元,相差3.6倍。
长三角地区要在缩小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上实施更加积极的一体化行动。一是要实施产业链带动计划,通过规划的一体化,推动产业在各个地区均衡布局,大城市适当做减法,合力疏解优势不明显、布局不合理的一些产业项目,为各个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产业发展空间;探索财税分享政策,更好地运用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各个核心城市扩散产业项目、合作建设飞地型园区的积极性。二是要实施科技创新带动计划,构建成果转化一体化体系,加快创新溢出;促进人才一体化,为各地提供积极的智力支撑;加强创新服务一体化,让各地共享优质的低成本服务。三是要实施乡村振兴带动计划,促进绿色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提升纯农业地区的农业附加值和收益;推进旅游康养一体化,培育壮大农村旅游休闲产业,开发和提升生态保护主体功能区的生态产品价值;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让承担生态保护责任的农村地区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和经济支撑。
王 振 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2020年10月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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