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已成为国际、国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在技术“解锁”的同时,公共政策的规制与引领作用不容忽视。目前,有利于生态文明视域下湖南低碳创新体系构建的政策环境正在逐步改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宏观层面来看,《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质量放在重要位置。为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的新理念,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和低碳发展的新政策先后出台,环保部印发《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发改委印发的《“互联网+”绿色生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清洁生产促进法》《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循环经济促进法》《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造林绿化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这些均有利于保障生态文明视域下低碳创新的有效推行。(www.xing528.com)
从微观层面来看,湖南省先后发布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意见》《湖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湖南省“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等一系列文件,为湖南省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与低碳创新的发展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保障。此外,2015年4月,湖南省正式出台的《湖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4—2020年)》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健全了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出台《湖南省自然资源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正式对土地、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各类自然生态空间实行统一确权登记。推行了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实施《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推行了节能综合管理改革,出台《推进湖南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通知》,率先在全省行政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及财政资金建设的道路、隧道等范围,全面推广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用创新模式促进公共机构节能。推进了绿色GDP评价试点,已形成《韶山市绿色GDP评价体系研究》报告,韶山市有望成为全国第一个正式开展绿色GDP评价试点的县级市。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湘政办发〔2014〕120号)精神,制定了《湖南省实施低碳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16—2020年)》,贯彻落实国家实施低碳发展战略部署,推动湖南生态文明建设。湖南省政府及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制定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约束机制工作方案等,这些将使湖南省区域低碳创新发展的环境进一步优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