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阶段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阶段,日本城市地下空间发展的起步阶段。日本在19世纪末期,产业革命的成功也带来了一系列城市问题,于是在1890年颁布了《水道条例》,首次使用地下空间设置排水管道,试图解决因城市人口暴增造成的水质恶化和其他传染病问题。在1923年关东大地震后,日本专家在灾后重建过程中提出建设共同沟,将电信、电力、燃气和水道等铺设于共同沟内,方便维修建设和以后的改造升级。20世纪二三十年代,日本对地下空间的利用从单一的基础管道逐步拓展到交通设施建设,并开始了地铁的建设,而在二战期间则暂时停止了地铁建设。这一阶段地下空间发展的特征是规模较小,主要是以功能单一的基础设施开发为主。
第二阶段,日本城市地下空间大规模开发利用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二战后以东京、大阪为代表的城市重新开始进行地铁建设,20世纪60年代制定了《有关修建共同沟的特别措施法》,随后开始大规模发展共同沟。20世纪70年代是日本地铁的大规模发展时期,地铁的建设推动了以交通枢纽为中心的其他配套地下功能的开发。借由政府的大力推进,从地下通道两侧配置简单的商店开始,规模逐步扩大,功能逐步完善。在这一时期基本形成了地下人行网络,地下空间的平均利用深度达到15m,最深地下建有五层,可达25—28m。而在20世纪80年代,静冈地下街爆炸事件使得政府开始反思地下空间的建设,颁布了《关于地下街建设的通知》《消防法》等法规对地下空间利用进行管控。这一阶段地下空间发展的总体特征是以地铁系统为骨架基础,以地铁站点为综合开发节点配合建设商业设施,形成了网络化地下空间系统。(www.xing528.com)
第三阶段,日本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阶段。在1990年后,日本对地下空间的利用已形成较大规模和形态广泛的地下空间系统。在21世纪初颁布了《大深度地下公共使用特别措施法》,规定地下40m以下空间属于国有,并制定了《大深度地下空间开发计划》,计划在地下100m深度建设包括“大深度地铁”“地下高速公路”和“地下动力基础设施”等项目。这一阶段注重大深度地下空间开发,交通、市政、物流等基础设施实现地下化,基本构筑完善了城市地下生命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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