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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谗毁诬陷:了解常用伎俩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谗毁诬陷之术主要运用于统治集团内部勾心斗角、争权夺利的场合,害人者与被害者往往可以互换其位,谗毁诬陷他人者也许同时又成为他人谗毁诬陷的目标。但在谗毁诬陷者的眼中,隐私却是攻击政敌的极好“炮弹”。

遏止谗毁诬陷:了解常用伎俩

谗毁诬陷之术主要运用于统治集团内部勾心斗角、争权夺利的场合,害人者与被害者往往可以互换其位,谗毁诬陷他人者也许同时又成为他人谗毁诬陷的目标。在这种出自剥削阶级极端贪婪自私本性的相互攻讦中,各种阴险狡诈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在具体手法上,谗毁诬陷之术即有公开攻击的“明枪”,更多的则是背地捣鬼的“暗箭”。就其主要类型而言,大致有如下几种。

第一,栽赃陷害

栽赃陷害是中国古代政治斗争中谗毁诬陷常用的基本手段之一。所谓“栽赃”,就是为了达到陷害政敌的目的,有意编造攻击的依据和借口,使谗毁诬陷行为在表面上看起来似乎言之凿凿、人证俱全,从而增加谗毁诬陷内容的可信程度,促使上司和舆论对之深信不疑,迫使政敌为之承负罪责。在中国古代的实际政治斗争中,栽赃陷害的具体手法花样甚多,其中包括:伪造证据、捏造事实;捕风捉影、生拉硬扯;设置圈套、诱敌上当;张冠李戴、嫁祸于人;等等。

伪造证据,捏造事实。为了寻找和编造诬陷政敌的依据,中国古代的谗毁诬陷者或者是利用权势,把“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政敌的头上;或者是同恶相济,众口一词,共同诬告政敌;或者是使用严刑逼供,致使政敌屈打成招;或者是捉刀代笔,直接伪造政敌违法犯罪的假证。例如唐代武则天时期,酷吏当道,诬陷成风,冤狱遍于国中。酷吏来俊臣“招集无赖数百人,令其告事,共为罗织,千里响应。欲诬陷一人,即数处别告,皆是事状不异,以惑上下”。对于被诬陷之人,来俊臣“无问轻重,多以醋灌鼻,禁地牢中,或盛之瓮中,以火环绕炙之,并绝其粮饷,至有抽衣絮以瞰之者。又令寝处粪秽,备诸苦毒。自非身死,终不得出”。在种种酷刑和折磨虐待之下,被诬者“魂胆飞越,无不自诬矣”。尚书狄仁杰被诬入狱后,来俊臣索性“乃令判官妄为仁杰等作谢死表,代署而进之”。谗毁诬陷者所需要的证据,就是通过上述种种阴毒的方法取得的。

捕风捉影,生拉硬扯。从某些确定的事实出发,有意加以夸大和歪曲,并把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情无端搅在一起,利用政敌某些确实存在的言行,生拉硬扯地强加上毫不相干的罪名。这种手法,在栽赃陷害的实例中屡见不鲜。西汉大将军霍光武帝临终遗诏,辅佐幼主昭帝执政。其政敌燕王刘旦和上官桀等人心怀不满,合谋进行陷害。他们抓住霍光检阅操练军队、调动军官等事实,诬告霍光“专权自恣,疑有非常”,要求汉昭帝“察奸臣变”。他们所反映的情况固然是果有其事,但检阅操练军队和调动军官都是大将军职责范围之内的正常公务,并不是“非常”之举,更不能做为“奸臣变”的证据。只是出于刘旦等人栽赃害的需要,正常的公务才被牵强附会地变成了非正常的可疑之处。

设置圈套,诱敌上当。栽赃陷害的又一种手法,就是设置诱骗政敌的圈套,使他们浑然不觉地自投罗网,唐代李适之与李林甫并为宰相,两人争权不和。口蜜腹剑的李林甫暗生毒计,诱骗李适之说:“华山有金矿,采之可以富国,上未之知”。当李适之如此向唐玄宗报告之后,李林甫却在答复玄宗的询问时说:“臣知之久矣。然华山陛下本命,王气所在,不可穿凿,臣故不敢上言。”在李林甫的愚弄之下,李适之因“言疏”失去玄宗信任,以后又在李林甫的陷害下,被逼“仰药而死”。关于设置圈套、栽赃陷害的诡计,《水浒传》中有一段生动的描写:太尉高俅为陷害林冲,以比试宝刀为名,骗得林冲持刀误人白虎节堂。随即,高俅“人赃俱获”,企图以“手执利刃、故人节堂、欲杀本官”的罪名将林冲置于死地。文学作品中的这种描写,当是现实政治斗争的一种间接反映。误入圈套的受害者,常常会陷入无法自明的境地,从而蒙受不白之冤。

张冠李戴,嫁祸于人。这种栽赃陷害手法,就是有意把本应由自己或者他人承负的罪责,移花接木转嫁到政敌头上,使政敌无端被祸、替人受责。所栽之“赃”,也许是确凿无疑的,只是故意把“赃”的承负者张冠李戴。常见的情形有:为了开脱自己的罪责,需要寻找“替罪羊”,不惜嫁祸于人;为了攻击政敌,有意制造或寻找“赃物”,然后把祸水泼向政敌;某种“祸”意外降临之后,趁机借用过来,做为清除宿敌的借口。

第二,旁敲侧击

在中国古代的谗毁诬陷之术中,旁敲侧击是一种运用比较广泛普遍的手法。它的基本特征就是避免在实质性问题上与政敌直接对抗,尽量减少正面攻击,主要采用迂回进攻的方式,从政敌的软处和弱点开刀,旁敲侧击,借题发挥,从枝节细小问题人手来打击政敌的要害,从攻击他人人手来清除政敌的势力。这种手法看起来似乎无足轻重,但实际上却常常能够对政敌造成致命的影响。旁敲侧击虽然不如栽赃陷害那般来势汹汹,但它往往能在关键的时刻打击到政敌的要害部位。表面上不动声色的轻色细语和不着边际的轻敲慢击,掩饰着谗毁诬陷者城府颇深的险恶用心。历史上的谗毁诬陷者们,大多选择以下几个方面作为旁敲侧击的人手点。

一是在关键的时刻揭露和攻击政敌的种种隐私。个人的隐私,本不触犯他人的利益,也不是政敌之间相互争斗的焦点。但在谗毁诬陷者的眼中,隐私却是攻击政敌的极好“炮弹”。在正面攻击不利的情况下,他们会紧紧抓住政敌一星半点、似是而非的隐私,如获至宝,借题发挥,以此从人格和生理方面对政敌进行诬蔑,毁坏政敌的政治前程。西汉张敞精明能干,政绩显著,‘‘朝廷每有大议,引古今,处便宜,公卿皆服,天子数从之”。对于这样一位对手,如果从能力和治绩方面发动攻击,未免无从下手。于是,张敞的政敌们便从他的隐私开刀,攻击张敞“无威仪”、亲自“为妇画眉”。御状告到了汉宣帝面前。张敞本人对这区区小事毫不在乎,不以为然地在宣帝面前自我辩护:“臣闻闺房之内,夫妇之私,有过于画眉者”。尽管宣帝“爱其能,弗备责也,然(张敞)终不得大位”。攻击隐私的伎俩,毕竟还是产生了效果。在某些关键性的时刻,这种手法甚至可以发挥彻底断送政敌政治生命的作用。战国时代的赵国名将廉颇一生打了无数胜仗,后来失势逃奔魏国。赵国在秦国军事威胁之下,急需良将。“赵王思复得廉颇,廉颇亦思复用于赵”。于是赵王派遣使前往魏国观察廉颇“尚可用否”。廉颇不愿失去这个机会,“为之一饭斗米,肉十斤,被甲上马,以示尚可用”。谁知这位使者早已被廉颇的仇敌所收买,还报赵王说: “廉将军虽老,尚善饭,然与臣坐,顷之三遗矢矣。”大便失禁,如何担当军务重任?“赵王以为老,遂不召”。小小的生理隐私、间接巧妙的谗言,使廉颇东山再起的希望彻底化为了泡影,最终郁郁不得志地客死他乡。

二是在关键的时刻清算政敌的历史老账。攻击隐私,是从攻击细节人手攻击政敌的要害;清算历史老账,则是从攻击过去人手攻击政敌的现在。两者都是旁敲侧击,但人手点则有所不同。清算老账,实乃“醉翁之意不在酒”。谗毁诬陷者们对政敌以往的过失和污点进行谴责惩罚,并非真正出自道义、信念、原则和责任。他们把政敌的历史污点作为一种把柄,捏在自己的手中,寻常之间并不轻易发难。只是到了双方发生利益冲突的时候,或者在政敌即将“发迹”之际,他们才会突然发作起来,旧事重提,老账新算,在关键性的时刻抛出足以改变政敌命运的“重磅炸弹”,从清算老账人手,损害政敌的眼前利益。战国著名军事家吴起,年轻时“游仕不遂”,在离家与其母诀别时立下了“不为卿相”决不还家的誓言。后在师事曾子时,“其母死,(吴)起终不归”。若干年后,吴起在鲁国为将。当他的军事才能显露之后,嫉妒谗毁者蜂拥而至。他们重新翻出当年“母死不归”的老账,攻击吴起“为人猜忍”,终于把他排挤出鲁国。唐玄宗李隆基是在成功地发动了诛灭韦氏的政变之后登上帝位的。政变过程中,他的亲信死党与他一起铤而走险,唯独家奴王毛仲临阵逃脱,“避匿不从,事定数日方归”。当时,“隆基不之责,仍超拜将军”。玄宗即位后,王毛仲宠信有加,一时位极人臣。然而,好景不长。20年后,玄宗与王毛仲产生了矛盾。宦官高力士一向与王毛仲有隙,趁机大进谗言。“昔诛韦氏,此贼心持两端”,便成了攻击诛杀王毛仲的极好理由。20年前的历史老账,最终断送了20年后王毛仲的性命。

三是在关键的时刻从攻击他人人手攀染株连政敌。这是一种声东击西、避实就虚的伎俩。攻击刚开始时,矛头似乎并不是直接指向政敌本身,往往是先在他处虚幌一枪,然后刀锋一转,逼向真正的攻击目标。其具体表现形式甚多:或者是从扫清外围人手,首先攻击政敌的党羽,削弱政敌的势力,使政敌丧失权力基础、处于孤立无援的地位,然后再把攻击的矛头集中指向政敌本身;或者是“擒贼先擒王”,首先攻击政敌的上司和靠山,造成 “树倒猢狲散”的形势,使政敌失去庇护、不击自溃;或者是通过惩治与政敌有某种牵连的第三者,引蛇出洞,诱使政敌不得不出面干预,然后追究政敌作为第三者的“后台”的责任;或者是不管有无真凭实据,从攻击“死老虎”和“落水狗”人手,顺藤摸瓜,攀染株连,在“乘胜追击”中,将政敌作为“同党”而一网打尽。在上述种种情况中,谗毁诬陷者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被谗毁诬陷者则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www.xing528.com)

第三,挑拨离间

谗毁诬陷离不开挑拨离间。政治斗争中的挑拨离间,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感情关系方面拨弄是非,挑拨政敌与掌握政敌命运的权势者之间的关系,离间他们的感情,使政敌丧失权势者的亲近感,增加了权势者对政敌的厌恶感,从而借助于权势者之手,毁坏政敌的政治前程。北宋大臣寇准深受宋太宗的亲近信任,曾多次遭到政敌的谗毁诬陷。当寇准因犯有过失被罢知青州后,宋太宗不忘旧情, “念之常不乐,语左右曰: ‘寇准在青州乐乎?’……数日辄复问。左右揣帝意且复召用(寇)准,因对曰: ‘陛下思(寇)准不少忘,闻(寇)准日纵酒,未知亦念陛下乎?’帝默然。”君主念念不忘旧臣,而旧臣却把君主忘到了九霄云外。这种阴毒的谗言,当然会使宋太宗由“有情”转为“无情”。后来,在辽军大兵压境之时,寇准力主太宗亲征。宋辽以“澶渊之盟”而罢兵相安。事后,寇准“颇自矜澶渊之功”,“帝亦以此待 (寇)准甚厚”。寇准的政敌王钦若对此“深嫉之”,暗中在太宗面前大进谗言: “陛下闻博乎?博者输钱欲尽,乃罄所有出之,谓之孤注。陛下,寇准之孤注也,斯亦危矣。”离间君臣感情的结果,便是“由是帝顾(寇)准寝衰”。且不论君臣,就是亲如父子,也难免为离间之术所伤。汉武帝十分宠爱太子刘据。刘据的政敌“恐(武帝)晏驾后为太子所诛”,“常微伺太子过,辄增加白之”,甚至暗中在太子宫中“作桐木人而埋之”,伪造太子诅咒武帝的假证据。致使武帝父子反目,刘据被迫自杀。多年之后,刘据的冤情大白。武帝“怜太子无辜”,专门修筑了“思子宫”和“归来望思之台”。老年的武帝为当初误杀亲子而流露出的痛悔之情,“天下闻而悲之”。

二是在信任关系方面离间破坏,利用权势者的多疑猜忌心理,故意制造假象,使政敌丧失权势者的信任感,从而借助权势者之手,直接清除政敌或者剥夺政敌所掌握的权力。北周与北齐交敌期间,北周大臣韦孝宽为了翦除劲敌北齐丞相斛律明月,编造了“百升飞上天,明月照长安”,“高山不摧自崩,槲树不扶自竖”的谣歌,“令谍人多赍此文”,在北齐都城广为散发。这些谣歌,大意是北齐高氏王朝将要被斛律明月所取代。“高山”,暗喻高氏王朝;“明月”、“槲树”、“百升(斛)”,则包含着斛律明月的姓名。对于这样充满“政变”气味的谣歌,北齐君主当然会高度警惕。在韦孝宽的离间中伤之下,无辜的斛律明月无法继续得到君主的信任。“竟以此诛”。三国时代的周瑜也曾导演过同样精采的一幕。赤壁大战前夕,魏、吴两军隔江对峙。曹操派遣蒋干渡江,以“会友”为名,企图进行劝降活动并刺探军事情报。周瑜将计就计,伪造了曹军将领的约降书,故意走漏风声,利用蒋干传递了假情报。多疑的曹操果然上当,误杀了两名谙熟水战的将领,严重损伤了曹军实力,结果赤壁之战大败而归。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这段“蒋干盗书”的故事,只是元末明初小说家罗贯中在撰写《三国演义》时虚构的情节, 《三国志》中并无记载。尽管如此,它也间接说明了这种挑拨离间、借刀杀人的权术手段在实际政治斗争中的运用是十分普遍的。

三是在利害关系方面制造矛盾,有意在政敌与权势者或他方力量之间挑起事端,引发利害冲突,使他们相互残杀,挑拨离间者则“坐山观虎斗”,坐收渔人之利。中国古代著名的“二桃杀三士”事件,就是运用这种权术手段的典型。春秋时代,公孙接、田开疆、古冶子三人臣事齐景公,俱以勇力闻名。相国晏子 “过而趋,三子者不起”。这种倨傲不恭的态度使晏子十分恼火,便以“上无君臣之义、下无长率之伦”的罪名,建议景公除去三人。根据晏子的计谋,景公有意以二桃赐予三人,让他们“计功而食桃”。在如何分桃的过程中,三人之间产生了利害冲突,结果皆弃桃而自杀。晏子不费吹灰之力,便轻松自如地除去了“搏之恐不得、刺之恐不中”的三个劲敌。这个险诈的计谋,常常使后人感慨万端。在后世历代的诗文中,便出现了许多“一朝被谗言,二桃杀三士”;“二桃杀三士,讵假剑如霜”之类的名句。

挑拨离间的手段,在敌对阵营之间运用相当广泛而且行之有效。特别是在敌国之间的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中,挑拨离间之术不知做过多少有声有色的生动表演。它使胜利者一方分化和瓦解了敌方阵营,破坏了敌方的团结,削弱了敌方的力量,促成了己方的胜利。作为失败者一方,则在对方的挑拨离间之下,内哄互斗,自损实力,实际上起到了帮助敌方战胜己方的作用。《韩非子》中记载了这样一则实例:春秋郑桓公打算袭击郐国,出兵之前先演出了一场离间郐国君臣的假戏。他将“郐之豪杰良臣、辩智果敢之士”编成名簿,然后将郐国的良田和官爵分别书写在各自的名下,仿佛是事后论功行赏的依据。接着,郑桓公故意大张旗鼓地“设坛场郭门之外”,煞有其事地将赏赐名簿埋在地下,祭以鸡豕,“若盟状”。消息传到郐国,“郐君以为内难也,而尽杀其良臣”。不久,郑桓公“袭郐,遂取之”。

第四,造谣诽谤

造谣诽谤也是谗毁诬陷的一种重要手段。它的陷害方式,主要是通过编造和散布没有事实根据的谣言,诋毁中伤政敌的声誉,破坏政敌在社会舆论和上司心目中的形象,在政敌无法防备的情况下,损害政敌的实际利益。造谣诽谤大多采用暗箭伤人的办法,在隐蔽诡秘中进行。谣言的最初制造者,往往无人知晓、很难查清。所有的谣言的来源,都在“听说”、“据闻”之类的遁辞中隐蔽得无影无踪。就谣言的内容来说,常常是言者捕风捉影,信口开河;传者人云亦云,添油加醋;闻者将信将疑,真伪难辨;被害者莫名其妙,有口难辩。造谣诽谤的具体表现形式,大致有两种:一是“流言”,二是“谗言”。两者既有相同之处,又在方法、场合、对象、目的、效用等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差别。

所谓“流言”,主要用于“惑众”的场合,通过散布流言飞语和“小道消息”,有意将政敌或许是莫须有的“恶行”和“丑闻”宣示于众,在社会大众舆论范围内诋毁政敌的声誉、污蔑政敌的人格。这种造谣诽谤方式,借助于人们普遍存在的轻信与好奇心理,可以在非常广泛的社会层面上产生影响。流言飞语之“流”和“飞”,即形象地表明了它在传播方式上的基本特征。一旦言“流”语“飞”,便会产生盲目而可怕的舆论力量。被害者一方面不知“暗箭”来自何方,无法与之正面交锋;一方面又无力与舆论对抗,根本不可能在流言所及的同样范围内揭露真相、剖明心迹、肃清影响。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流言伤人的实例不胜枚举。南梁沈炯“为飞书所谤”,险些丧命。“飞书”者,即今日之“匿名信”。辽代战将耶律突吕不尽管在讨伐党项的战争中立有赫赫战功,但在“飞语中伤”之下,不能居功自保, “惧而亡”。西周初期,成王年幼即位。周公受武王临终遗托,忠心耿耿地辅佐幼主执政。其政敌管叔、蔡叔等人心怀不满,“流言于国曰:周公将不利于成王”。周公无以自明,惧而“奔楚”。总之,散布流言飞语是为了“惑众”, “惑众”则可以借助于“众口”的威力,谗毁诬陷政敌。“众口所移,无翼而飞”;“众口所语,三人成虎”;“众口所毁,浮石沉木”;这些古人流传下来的感慨,确实反映了“流言”的特征和效用。

所谓“谗言”,主要用于“惑上”的场合,一般是暗中捣鬼、背后拆台,在掌握政敌命运的权势者面前诬陷诋毁政敌。这种造谣诽谤方式,利用权势者的猜忌防范心理,捏造事实,挑拨离间,造成权势者对政敌的疑惧、厌恶和仇恨,从而借助权势者的力量,对政敌施以致命的打击。进谗言者总是迎合权势者的心理,装出一副谄媚尽忠的模样,仿佛是为了维护权势者的利益而“慷慨陈词”,这就使“谗言”具有强烈的迷惑权势者的作用。同时,又由于进谗言者本身往往就是权势者的亲信耳目,所以权势者很容易相信他们的谗言。实际上,进谗言者只会从自己的利益或者某种阴暗卑劣的心理出发,把谗毁的矛头指向那些自己视为政敌的人们。战国韩非子指出:“人主之左右,行非伯夷也;求索不得、货赂不至,则精辩之功息,而毁诬之言起矣。”这是为索赂不得而进谗。据楚国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云:大夫登徒子嫉妒宋玉的风流倜傥,便趁“侍于楚王”的时机,短宋玉曰: “(宋)玉为人体貌闲丽,口多微辞,又性好色,愿王勿与出入后宫。”这是因嫉妒而进谗。明代宦官尚铭,原本出自太监首领汪直的门下。当尚铭的地位扶摇直上之后,两人产生了隙怨。就在汪直预谋倾陷尚铭时,尚铭先发制人,暗中刺探了汪直的阴事,并趁其“监军在外”的时机,在明宪宗面前谗毁汪直“泄禁中语”。终使汪直失去了宠信,从此一蹶不振。这是为争权倾轧而进谗。除了上述种种情形之外,另有为排斥异己而进谗、为打击报复而进谗、为翦除劲敌而进谗等等表现形式。

总之,在中国古代政治斗争中,谗毁诬陷的各种常用手段,包括栽赃陷害、旁敲侧击、挑拨离间、造谣诽谤等等,都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们在统治集团内部的勾心斗角和尔虞我诈中,如鱼得水而大显身手,描绘出了一幅幅阴险毒辣的历史政治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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