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日,美国MID-SHIP Group LLC (以下简称MID-SHIP)被OFAC认定,约在2011年2月18日至2011年11月14日间,处理了五笔电子汇款,总额约为472,861美元,涉及SDN名单中的实体,违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制裁条例》,向OFAC支付871,837美元的罚款[32]。
(一)违规行为
2008年9月10日,OFAC根据13382号行政命令将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航运公司(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Shipping Lines,IRISL)纳入SDN名单。同一天,OFAC将IRISL拥有或控制的100多艘船舶纳入SDN名单。2010年2月和4月,MID-SHIP在中国和土耳其的子公司与多个第三方企业就货物从非美国港口运输到其他非美国港口的三项租船合同进行了谈判。这些合同履约方指定两艘IRISL的船舶作为租船合同的履约船舶。MID-SHIP掌握多份文件,可以通过国际海事组织(IMO)编号识别这些船舶和伊朗存在关联。在MID-SHIP进行电子汇款时,MID-SHIP可以在SDN名单中通过名称和IMO编码识别这两艘船舶。
(二)OFAC的考量
OFAC决定,MID-SHIP没有主动披露违规行为,违规行为是恶意的。OFAC认为,在违规行为发生时,MID-SHIP的合规文化存在缺陷。(www.xing528.com)
OFAC认为以下属于处罚加重因素:1.MID-SHIP恣意无视美国制裁要求;2.MID-SHIP的管理人员知晓并参与违规行为;3.MID-SHIP的违规行为带给了IRISL经济利益,损害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制裁条例》的完整性及其相关的政策目标;4.MID-SHIP是一家在高风险行业运营的全球性、领先的航运和物流公司。
OFAC认为以下属于处罚减轻因素:1.最早的违规行为发生之前的五年里,MID-SHIP并没有收到OFAC的违规警示,也未受到OFAC处罚,且违规业务规模仅仅占到同期总业务规模的0.05%。2.MID-SHIP表示,其采取了以下措施:(1)任命了一位OFAC合规官;(2)为员工进行OFAC制裁合规培训;(3)定期向所有办公地点发布OFAC合规声明,指导业务人员在核实所涉船舶的所有权关系时保持警惕,并确保参与交易的船舶和实体不在SDN名单上;(4)指示所有的经纪人采取适当措施,如在每份租船合同中加入一项或多项OFAC制裁合规条款;(5)对每一艘船舶及电子汇款的相关方进行制裁筛查;(6)停止与SDN名单上船舶或其他自然人和实体有关的交易,并向公司的OFAC合规官提交报告。3.MID-SHIP在调查期间与OFAC合作,签署多个协议,约定诉讼时效为1231天。
OFAC表示,该案说明了在高风险行业,如国际航运和物流行业运营的公司通过实施基于风险的合规措施可以得到的好处,特别是在从事涉及可能涉及美国制裁对象的交易时;该案还说明了从事国际交易的公司通过发展和维持一种良好的合规文化可以得到的好处,在这种文化中,高级管理层树立了合规的积极榜样,并鼓励员工遵守法律;从事国际交易的公司应该注意到与制裁相关的警告信号,并做出相应的回应,例如金融机构出于合规或美国经济制裁目的而需要冻结或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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