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4日,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公司[COSL Singapore Ltd.,以下简称“中海油服(新加坡)”]同意向OFAC支付415,350美元,以了结被OFAC认定违反《伊朗交易与制裁条例》55次,需承担民事责任[22]。OFAC认定,2011年10月7日至2013年2月20日间,中海油服(新加坡)通过其两家子公司,将源自美国的55批次的石油钻机用品出口或试图出口至新加坡和阿联酋,然后将这些石油钻机用品再出口或试图再出口到位于伊朗领海的四个石油钻井平台。
(一)违规行为
中海油服(新加坡)与第三方钻井公司签订了定期租赁协议,向其出租钻井平台,并提供钻井平台维护,包括为钻井平台采购零部件。位于新加坡或被派往石油钻井平台作业基地的采购专家负责与石油钻井平台日常维护相关的日常采购,包括发起报价请求、获取报价和发布采购订单。2011年10月至2013年2月期间,上述采购专家向美国的供应商采购了不少于55批次的石油钻机用品,这些石油钻机用品专门用于在伊朗海域作业的中海油服(新加坡)四个钻井平台。尽管美国供应商在一些采购订单报价中发出警告,任何此类货物都不能运往或再出口到受美国经济制裁的国家,特别是伊朗,但中海油服(新加坡)仍购买了这些货物,并将其运往位于伊朗领海的石油钻井平台。(www.xing528.com)
(二)OFAC的考量
OFAC认定,中海油服(新加坡)没有主动披露违规行为,违规行为为非恶意的。另外,此次处罚存在以下加重因子:1.中海油服(新加坡)对于将美国产品出口或转出口到伊朗水域的钻井平台缺乏最低限度的审慎;2.中海油服(新加坡)向位于伊朗水域的四个石油钻井平台出口或再出口设备,帮助开发伊朗的能源;3.中海油服(新加坡)是一家大型企业,在全球拥有14座海上钻井平台;4.尽管和美国企业开展业务,但在开展违规业务时,中海油服(新加坡)没有建立制裁合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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