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6日,总部位于纽约的航海家保险公司(Navigators Insurance Company)被OFAC认定48次违反美国对朝鲜、伊朗、苏丹、古巴的经济制裁法律法规,向OFAC缴纳271,815美元的罚款[13]。航海家保险公司主要从事海事保险业务。
(一)违规行为
2008年5月8日至2011年4月1日期间,航海家保险公司及其英国分公司签发全球保赔保险保单(Global Protection and Indemnity Insurance Policies),为悬挂朝鲜国旗的船舶提供保险,保障范围涵盖发生在伊朗、苏丹或古巴境内或涉及伊朗,苏丹或古巴的保险事故的,最终发生了实际赔付。
1.涉朝鲜违规行为
2008年5月8日至2011年2月18日期间,航海家保险公司为悬挂朝鲜国旗的船舶提供了24份保险,共收取了1,142,237美元的保费。在2009年2月23日至2010年10月11日期间,航海家保险公司就这些保单支付了7笔、总额为12,236美元的赔付。
2.涉伊朗违规行为
2009年3月16日至2010年5月11日期间,航海家保险公司提供了涉及伊朗的保险,并处理了与伊朗相关的11笔赔付,赔付金额为72,962美元。
3.涉苏丹违规行为(www.xing528.com)
2009年4月28日至2010年2月17日期间,航海家保险公司提供了涉及苏丹的保险,并处理了与苏丹相关的5笔赔付,赔付金额为260,912美元。
4.涉古巴违规行为
2011年4月1日,航海家保险公司进行了一笔金额为21,736美元的赔付,一位古巴国民从这次赔付中获益。
(二)OFAC的考量
OFAC认为,航海家保险公司进行了主动披露,此次违规行为为非恶意的。
OFAC认为以下属于处罚加重因素:1.航海家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知道或有理由知道,大多数保险单和索赔涉及受美国制裁的国家;2.航海家保险公司是一家领先的金融机构;3.在从事违规行为时,航海家保险公司没有建立正式的OFAC制裁合规项目。
OFAC认为以下属于处罚减轻因素:1.在最早的违规行为发生之前的五年里,航海家保险公司并没有收到OFAC的违规警示,也未受到OFAC处罚;2.针对违规行为,航海家保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补救措施,包括建立和执行全面的OFAC制裁合规项目;3.航海家保险公司积极与OFAC合作,及时反馈OFAC要求的信息,并和OFAC签署了两份放弃权利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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