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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企业船舶货物运价制定优化策略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1983年11月21日由交通部制定的《直属水运企业货物运价规则》,水运企业承运国家下达的计划运输的货物,可按该规则规定的运价,在上下 20% 的幅度自行确定具体运价;非计划运输的货物,实行市场调节价。所谓比价关系,是指不同运输部门货物运价之间的比例关系。综合基价确定后,不同货种、不同运距的货物运价率可按下式确定:根据所得运价率,然后制定运价率表。货物分级确定以后,为了体现运价在各级之间的差异,就应确定级差。

水运企业船舶货物运价制定优化策略

根据1983年11月21日由交通部制定的《直属水运企业货物运价规则》,水运企业承运国家下达的计划运输的货物,可按该规则规定的运价,在上下 20% 的幅度自行确定具体运价;非计划运输的货物,实行市场调节价。

而根据最新版的《中央定价目录》,沿海、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及其他所有对外开放港口的垄断服务收费(船舶进出港、靠离泊和港口安保等服务)由国家定价,其他执行市场调节价。

1. 制定运价应考虑的因素

(1)以运输价值为基础确定运价。此因素在前面的内容中已有详述,故在此从略。

(2)水运市场的供求关系。在市场经济中需求和供给决定市场价格,运价取决于运输市场的供求关系。运输需求曲线表明运价与运输需求呈反向变动关系;即运价越低,需求量越大;运价越高,需求量越小。运输供给价格曲线表明运价与运输供给成正比例变化的关系,运输供给量随着运价的提高而增加,随着运价的下降而减少。

(3)竞争导向因素。航运市场的激烈竞争,通常通过运价表现出来。运价是航运市场竞争的重要表现形式。竞争的目的是争取货源,扩大市场占有率。在制定运价时,竞争因素也是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国际航运市场,它是一个竞争十分激烈的市场,尤其是不定期船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在决定运价时,要考虑竞争对手的运价水平。根据具体情况,所定价格可以与竞争对手的运价水平相同,也可略高或低于竞争对手的运价水平。

(4)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比价关系。所谓比价关系,是指不同运输部门货物运价之间的比例关系。对于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比价关系,特别是水运与铁路运价之间的比例关系应合理。这样有利于不同运输方式之间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做到宜水则水、宜陆则陆;对于不同运输距离的货运比价及不同货种之间的货运比价,应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对不同运输距离、不同货种,选用不同的运输方式。为发挥水运的长途及运量大、能耗低的优势,鼓励货主充分利用水运,对大宗货物、长距离运输的货物,水运运价与铁路、公路运价保持合理的比价关系,以吸引货源,充分利用水运。

(5)货物的运费负担能力。是指货物本身的价值对于运费的承受能力,它可用运费在货物价格中的比重来表示。其表达式为:

式中:α—— 运费在货物价格中比重;t—— 货物运费;p—— 货物价格。

对于高价货物,运费在货物价格中的比重较小;对于低价货物,运费在货物价格中的比重较大,运费将对这些货物的生产和消费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在制定运价时应适当考虑这一因素。

综上所述,在制定运价时,对于以上各项因素,应进行综合分析。

2. 水运货物运价制定程序和方法

(1)基价的确定。所谓基价,亦称基本价率,是指基准的运价率,是衡量运价总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了确定不同级别、不同货类、不同运距的货物运价率,首先必须确定一个基本价率,在基价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程序和方法确定各种货物的运价率。基价确定方法有两种方式,即综合基价和组合基价。

① 综合基价,是指以综合运输成本为基础进行测算的货运基本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基价=(运输成本+利润+税金) / 换算货物周转量 [元 /(t·km)]

运价率=综合基价×里程×级差系数(元/t)

上式中的换算货物周转量,是因为不同货类、不同船型的货运周转量,其消耗的劳动量是不相等的,运输效率也是不同的,为了具有可比性,应把各货类的周转量,用效率换算方法,换算成等量的可比的单位,即换算周转量。

综合基价确定后,不同货种、不同运距的货物运价率可按下式确定:

根据所得运价率,然后制定运价率表。必须指出:用此法确定的运价率是与运价里程成正比的,因此属于里程运价的类型。用这种方法确定的运价率,能反映运价总水平和不同货种的运价差别。但此法不能体现运输成本随运距变化的情况,不能反映运距的变化对停泊成本和航行成本的不同影响,所以可在运输距离较短的航线上使用。

为了使运价能反映运输成本构成及变化,必须使用第二种方法来确定运价率,即组合基价法。(www.xing528.com)

② 组合基价,是指由航行基价和停泊基价组合而成的货运基本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组合基价确定后,不同货种、不同运距的货物运价率按下式计算,然后所得列表,即为运价率表。

运价率=组合基价×级差率 (或称级差系数)

用组合基价确定的运价率,与里程发生直接联系。当运距增加时,航行基价在组合基价中的比例愈来愈大,而停泊基价却是一个常数。随着运距的增加,停泊基价在组合基价中的比例越来越小,它体现了运输成本随运距变化的情况,是一种递远递减的货物运价,目前被广泛采用。

(2)货物分级及级差率的确定。在基价确定以后,就应确定不同货类的运价率,为此,必须对货物分级,确定分级数和确定级差率。

① 货物分级及确定分级数。由于运输的货物成千上万、种类繁多,如果对每种货物制定一个运价,从运价以运输价值为基础理论分析是正确的,但实际上是不可能的。通常将货物运输条件和技术经济特征类似的划归为同一类,并实行相同的运价率。这样,既减少了制定运价的工作量,又比较合理地确定了每类货物的运价。

a. 货物分级主要从运输率和运输成本来分析确定。通常要考虑货物的装载系数、货物运输及装卸的难易程度、货物的理化性质、货物的运费负担能力及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比价等。将以上因素相接近的货物归并为同一级别,这样,不同级别的货类,在运价上是有差别的,体现了贵重货物运价高于一般货物、危险货物运价高于普通货物的定价原则。

b. 货物分级数的确定,分级数的多少主要取决于能合理体现各种货类在运价上的差别和便于计算核收。目前,交通部直属水运企业的船舶、驳船在沿海、长江及黑龙江水系承运内贸货物采用10级分类制;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第1号运价表(China Ocean shipping Companies Group Tariff No.1)将全部商品分为20个等级,它适用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承运我方订舱的货物,适用于国内付费人的运价表,以美元标价。

② 级差率的确定。货物分级确定以后,为了体现运价在各级之间的差异,就应确定级差。它有两种表示方法,即级差率和级差系数。

所谓级差率,是指同一航线不同级别货物运价率之间的递增(或递减)率。计算公式为:

如已确定了各货类的级差率,则各级货物运价率可按下式确定:

后级运价率=前级运价率×(1+级差率)(元/t)

级差率为正数时,说明后一级运价率数值比前一级运价率高;如为负数,说明后一级运价率低于前一级运价率的数值。

级差系数,是指各级货物运价率对基级运价率的比例系数。如已知级差系数和基价,则其他级别的运价率可按下式确定:

各级运价率=基价×相应的级差系数

③ 确定运价里程。运价里程是指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颁布的两港间的距离,它是专为计算水路货物运价而规定的里程。它不同于实际里程和航行里程,比较稳定,不得任意更改,只有在航道或港区发生永久性变化时,才由水运主管部门统一修订。

在制定运价率表时,为便于运作和简化,通常将运价里程划分为若干区段,每一区段内,则按此里程区段计算,这一里程即为计算里程。如大连—上海运价里程为558 n mile,属52l~580 n mile区段,其计算里程为550 n mile(取中间值);而长江航区里程区段的划分则是以每10 km为一里程区段,运价里程的个位逢十进整,确定计算里程,如南京—九江运价里程为464 km,计算里程则为470 km。

④ 制定运价率表。确定了基价、级差率及运价里程之后,就可以计算出任何两港间的各级运价率,将所得数据,汇列成表即可得到运价率表。货物运价率表有两种形式,即分航区货物里程运价率表和分航区主要航线货物运价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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