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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项目直接效益计算方法优化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道路项目的直接效益,内容包括运输费用节约效益;减少拥挤效益;节约旅客、货物在途时间效益;缩短里程效益;减少交通事故效益;减少货损事故效益等。全社会公路使用者的所得效益即为上述七项效益之和。

公路建设项目直接效益计算方法优化

道路项目的直接效益,内容包括运输费用节约效益;减少拥挤效益;节约旅客、货物在途时间效益;缩短里程效益;减少交通事故效益;减少货损事故效益等。条件许可时,也可计入其他有形效益,如道路项目使沿线土地增值的效益等。

1. 运输费用节约效益

运输费用节约效益是指公路建设项目实施后使得客、货运输成本降低所产生的效益。新建公路的运输成本降低额,按没有此公路时旅客、货物通过其他公路或其他运输方式运输的运输成本,与有此项目时的汽车运输成本之差额计算。改建公路的运输成本降低额,按公路未经改建时评价年度交通量状况下的客、货运输成本与经过改建在同一交通量水平下所能达到的客、货运输成本之差额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Bj—— 公路新建或改建使得货运(客运)成本降低得到的效益(万元);Cw—— 无此项目时,货(客)运的老路成本[元 /(kt·km)]或[元 /(千人·km)];Cy—— 有此项目时,货(客)运的新路成本[元 /(kt·km)]或[元 /(千人·km)];Qj—— 有此项目时新路的货(客)运量(千万t或千万人);L——新路的长度(km)。

式(3.5.1)中,新路的货(客)运量可以通过相应的交通量换算求得,换算公式为:

新建项目的客、货运量由转移客货运量(由其他道路或其他运输方式转移而来)与诱增客货运量组成;改建项目的客、货运量由正常客货运量、转移客货运量以及诱增客货运量组成。同时应注意,对转移运量,无此项目的老路成本是指无此项目时其他相关道路或其他运输方式的运输成本;对正常运量,无此项目的老路成本则是指原路未经改、扩建时,计算年度正常交通量状态下的运输成本。诱增运量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一半计取。

2. 减少拥挤效益

当无此项目时,原有相关公路的交通量不断增加,平均技术车速则不断下降,导致单位运输成本不断提高。有此项目后,因原有相关公路部分交通量转移到拟建公路上,原有相关公路的交通量下降,拥挤减少,原应不断提高的单位运输成本降低,从而形成减少拥挤的效益,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By——由于新建成扩建、道路使原有相关道路减少拥挤的货(客)运效益(万元);Cw——无此项目时,原有相关道路货(客)运的道路成本[元 /(kt·km)或元 /(千人·km)];Cy——有此项目时,原有相关道路货(客)运的老路成本[元/(kt·km)或元/(千人·km)];Qy——有此项目时,原有相关道路的剩余货(客)运量(千万t或千万人);Ly—— 相关道路里程(km)。

当缺乏旅客运输单位成本资料时,可采用换算t·km按货物运输单位成本进行间接计算。

3. 缩短里程效益

如果有可能,道路改建或新建总希望缩短里程,以节约客、货运输费用。缩短里程产生的效益计算公式为:

式中:Bd—— 因改建或新建缩短里程而降低的货(客)运成本(万元);Cw——无此项目时,货(客)运的老路运输成本[元/(kt·km)或元/(千人·km)];Qj——有此项目时新路的货(客)运量(千万t或千万人);Ld——新路比老路缩短的里程(km)。

4. 货物节约在途时间的效益

货物节约在途时间的价值,以货物运送速度提高引起资金周转期缩短而获得的效益来考虑。按在途物资所需资金利息(国民经济评价时采用社会折现率)的减少支出来计算,国家发改委《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给出的公式为:

式中:Bhs—— 货物节约在途时间的效益(万元);Pr—— 在途货物平均(影子)价格(元/t);Qh——新建或改建公路货运量(万t);R—— 社会折现率(现阶段,国家发改委规定为8%);T—— 项目节约的运输时间(h)。(www.xing528.com)

在确定在途货物平均价格时,应在调查资料的基础上,适当考虑物价因素,首先确定评价年度的第一年(项目开工当年)的在途货物:平均价格,评价期价格不再考虑物价因素的变化,但应考虑在途货物种类结构变化所产生的在途货物价格变化。

需要说明的是,式(3.5.5)计算的仅是途中的时间节约效益,而不是比较货物送达速度的差别(货物运输期加待运期的时间节约),即货物待运期节约的时间效益没包括在内、只限于途中货物时间的节约。另外,考虑到当前公路运输的一般经营水平,部分运输企业达不到昼夜连续运送货物的水平。因此,有一种处理方法是认为16 h的在途时间相当于1天的货物流动资金周转时间,因而可将式(3.5.5)中的24换为16。

5. 旅客节约在途时间的效益

旅客节约在途时间的效益,以旅客旅行时间缩短,可多创造国民收入来考虑,国家发改委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中规定:旅客节约在途时间的效益以客运量中的生产人员数计算,并考虑节约的时间只有一半用于生产目的。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Bks——旅客节约在途时间的效益(万元);Ic——计算年度生产人员的年均国民收入(元/人);Qk—— 新建或改建公路上的客运量(万人);β—— 旅客中生产人员所占比例;T—— 项目节约的旅客运输时间(h)。

国民收入应以评价年度的第一年(项目开工的当年)的价格为基准计算,评价年度期间价格不考虑物价总水平上涨的影响。

6. 减少交通事故的效益

拟建项目实施后使得交通事故减少,其效益以事故率差及事故平均损失费用来考虑。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Bjsh——减少交通事故的效益(万元);Pjsh——公路交通事故平均损失费(万元/次);Jw——无此项目的事故率[次 /(万车·km)];Jy——有此项目的事故率[次/(万车·km)];M——车辆行驶量(万车·km)。

交通事故损失费可以参照现有事故赔偿处理情况来确定。无项目和有项目的事故率可以参照统计资料及预测数据确定。但无项目时的事故不应套用统计数字,而应考虑未来交通量条件下无项目时的事故增长因素。

7. 减少货损事故的效益

减少公路货损事故所取得的效益,按货损率差及评价年度在途货物平均价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Bssh—— 货损事故减少节约的费用(万元);Sw—— 无此项目时的货损率(%);Sy—— 有此项目的货损率(%);Qh—— 货物量(万t);Pt—— 在途货物平均价格(元/t)。

全社会公路使用者的所得效益即为上述七项效益之和。有的学者还提出,道路建设项目沿线土地增值的部分应该是拟建项目的效益,这是由于道路建设改善了运输条件和投资环境,提高了地理价值,相应提高了土地等级。这一效益可按道路沿线增值的面积乘以土地费级差,并考虑道路交通在影响土地升级因素中所占的比重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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