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 1945 年日本侵略者投降之后,东北地区的铁路就陆续回到我国人民手里。1949 年7 月统一了北方地区货物运价。1949 年 12 月,南、北方实行统一的货物运价率。1950 年 3月,全国财经统一之后,国家经济状况逐步好转,市场物价趋向稳定,为适应新的形势,先后在东北和南方实行新运价,但运价率不同。直到1955年6月,才实行全国统一运价。因此,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铁路运价的演变,一般都是从1955年6月开始的。
1955年6月,为适应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开展,进行了全面的运价改革,在“稳定市场,稳定物价”的方针指导下,统一了东北和南方地区的货物运价,统一的铁路货物运价为1.65分/(t·km)。
20世纪60年代,铁路货物运价分别在1961年、1962年、1967年做了 3 次调整。1961年3月,将原有货运运价号合并简化,整车合并为28个运价号,零担合并为11个运价号,取消了零担按货物体积折合重量的计费办法,改为按实重计费,这次调整使货物运价水平有所降低,降为1.630 5分/(t·km)。
1965年1月,降低了原油、有色金属、农药、部分化工品等20多种货物运价,取消了东北地区的农副土产品的特价。1967年11月又进一步将整车运价号简化,同时,整车运价改为按货车标记载重计费,再次降低铁路运价,降至1.438分/(t·km),较1955年下降了12.85%。
1982年8月1日,国家对110 km以内的短途货运采取临时加价措施,使铁路运价水平达到1.483分/(t·km)。到1983年12月,平均运价水平略有提升,为1.513分/(t·km),可以说1967—1983年这十几年间,铁路货物运价水平基本停滞不前。与1955年比较降低83%,而同全国零售物价指数上涨25.9%。再从个别货物运价水平上看,工农业生产资料运价长期偏低,严重背离运输价值,有的甚至低于运输成本。
为改变铁路运价偏低的状况,从1983年12月1日起实行新的铁路货物运价,货物运价普调0.3分。主要内容有:调整煤炭、矿石、矿建、钢铁、水泥、木材、石油等大宗原材料、燃料的运价;调整短距离运价,起码里程由50 km延长到100 km;恢复货物运价分类表,修改部分计费办法等。这次运价调整改革,使铁路与公路、水运的比价有所缩小,引导各种运输方式朝着合理分工方向发展。
为了促使短途货运在铁路和公路间的合理分流,1985年5月15日,对铁路200 km以内的货运加收短途附加费,进一步缩小铁路、公路比价(200 km的比价从1:12缩小到1:5)。同时,运价总水平略升到1.944分/(t·km)。(www.xing528.com)
1989年2月1日,为解决煤炭运输亏损问题,国家决定调整煤炭运价号,由原来的5号改为7号,使铁路平均运价率由2.034分/(t·km)增加到2.06分/(t·km)。而1985年后这几年间,物价大幅上涨, 低运价、高物价矛盾突出,制约了铁路的发展,加剧了铁路运输紧张局面。
为缓解这种局面,从1990年3月15日起,铁路货运价格由2.09分/(t·km)提高到2.59分/(t·km);另外,解决了200 km以内短途运价的顺坡问题,使营运价格总水平达到2.65分/(t·km)。这对解决铁路“大包干”后因物价上涨推动成本不断上升造成的利润滑坡问题发挥了重大作用,当年运输利润达到108亿元。是铁道部实行投入产出“大包干”以来,第一次大幅度地以自有资金形式增加当年的建设资金投资规模。
1990年调整货运价格后,连续几年物价上涨推动铁路运输成本逐年增加,运输利润逐年下降,到了1995年,累计资金挂账缺口150亿元。在这样的形势下,国务院批准从1996年4月1日起调整铁路货运价格,但调价幅度仅有0.5分/(t·km)。调价后,铁路货运价格总水平达到5.85分/(t·km),其中基本运价为3.15分/(t·km),铁路建设基金为2.7分/(t·km)。这次调价使铁路运输企业当年增收48亿元。
1997年6月1日,货运价格水平提高了0.5分/(t·km),在京广线加收京九分流运价0.6分/(t·km);1998年4月1日,货运价格总水平提高了0.5分/(t·km),将青藏线运价高于统一运价的部分在全路均摊,与宝中线均摊运价一并进入统一运价,货运价格总水平提高了0.15分/(t·km),建设基金提高0.5分/(t·km);2001年4月1日,货运价格总水平提高0.2分/(t·km);2001年4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原铁道部适当调整部分涉及农物资铁路基本运价(计价格[2001]427号)。
为缓解铁路货物运输价格偏低的矛盾,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4月10日起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自2006年4月10日起,铁路实行统一运价的正式营业线和运营临管线,货物平均运价提高了0.44分/(t·km),即由现行的8.61分/(t·km)提高到9.05分/(t·km)。其中货物运营价格由5.31分/(t·km)提高到5.75分/(t·km),铁路建设基金为3.3分/(t·km)保持不变。运价调整中,大秦、丰沙大、京原、京秦 4 条铁路线煤炭现行运价将维持不变。另外,铁路整车农用化肥运价将作相应调整。2015年8月1日起,发改委决定上调铁路货物运价,由平均每吨公里14.51分钱提高到15.51分钱,并作为基准价,允许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10%,下浮仍不限,在上述浮动范围内,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具体运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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