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铁路运价,应该适应我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符合价值规律,能够合理调节铁路运输收入,有利于促进铁路运输业的发展和综合运输体系的形成、提高铁路运输服务质量。
1. 追求效率
制定铁路运价首先要遵循的是经济效率原则。一个好的铁路运价结构要能够鼓励消费者和生产者有效利用铁路资源,促使铁路运输企业提供适合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
经济活动中的无效率许多情况下都与价格水平的不适当有关。价格是同时引导消费者和供给者的最有效信号:过低的价格会导致某些产品或服务的需求过于旺盛,但生产者却不愿意增加供给;过高的价格又会引起生产者在缺少足够社会需求的产品或服务上投入过多资源,造成资源的浪费。铁路运输价格的制定要有利于保证铁路运输供求基本平衡。
为了实现铁路资源的有效利用,铁路运输价格应该等于其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机会成本,这样,社会为该产品或服务付出的资源数量才是合理的。使铁路运输活动经济效率最大化的方法之一是运价等于短期边际成本。与此同时,社会福利最大化还必须使消费者总的支付意愿大于等于所用资源的机会成本。
2. 以铁路运输成本为基础
制定铁路运价应该尽可能符合或者接近铁路运输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消耗量。反映价值规律的要求,使铁路运输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都得到补偿,否则铁路运输业就无法扩大再生产。这就要求客观核算以货币表示的铁路运输部门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量,合理确定其利润。
3. 考虑市场供求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价作为一个交换范畴必然受市场供求因素的制约。供求关系反映了铁路运输生产和需求之间的矛盾运动,要求二者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包括运力与运量、铁路运输结构和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等方面。铁路运价反映了市场供求关系,才能充分发挥其调节作用,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运输市场供求关系是影响铁路运输市场价值形成的经济条件,决定铁路运输市场价格偏离运输价值的方向和程度。(www.xing528.com)
4. 考虑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比价关系
制定铁路运价时,需要充分考虑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比价关系,以促进铁路运输和其他运输方之间的合理分工。
不同的运输方式有不同的运输总成本、单位运输成本和边际成本,在制定铁路运价时,除了充分考虑各种运输方式的运输成本以外,还应当考虑各运输方式之间的比价问题,比价不合理,就有可能加重某种运输方式的负担,或使某种运输方式的潜力不能充分发挥,不利于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合理分工。
5. 合理区分企业职能和政府职能
铁路系统除了市场经济功能外,还承担着区域经济开发、保护国家安全、自然灾害救援等社会功能。铁路运输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其职能是提供社会需要的运输产品,铁路的其他功能属于政府的职能。
在制定铁路运输价格时,需要以一定的方式将铁路的企业职能和政府职能合理区分开来,这样才能实现铁路运输企业的市场化经营,同时保证铁路运输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 兼顾消费者负担能力和不同产品成本差异
不同的旅客、货物对运输费用的负担能力不同,可以考虑采用价格歧视策略收取不同的费用,保证铁路运输业的收支平衡。同时需注意不同产品的成本差异,对不同地区、不同线路、不同种类的运输产品实行不同的运价,以保证不同消费者间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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