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渗透、区域经济合作在全球范围迅速展开,20世纪90年代以后,东盟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已经具备一定的条件,东盟经济合作逐步集中在地区统一市场障碍的降低和清除上,东盟一体化的进程大大加快了。
1992年1月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届东盟政府首脑会议成为加快该地区区域经济合作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会上,东盟六个成员国的政府首脑决定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会议发表了《新加坡宣言》、《加强东盟经济合作的框架协定》,并在随后召开的东盟经济部长会议上签署了实现AFTA的具体措施,即《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互惠关税方案协议》(AFTA-CEPT),标志着东盟区域经济合作自此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在《加强东盟经济合作的框架协定》中,东盟各国强调要采取新的措施巩固东盟内部合作以加强投资,同时加强工业方面的联系和互补性,以提供新的具有灵活性的工业合作形式。
随着经济合作的不断深化,特别是经历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东盟国家普遍认识到,只有建立本区域自觉应对外部冲击的多种机制,才能保证区域的安全与稳定。因此,建立一个类似于欧盟的东盟共同体的设想应运而生。
新加坡总理吴作栋在2002年11月的第八届首脑会议上建议将东盟建成“东盟经济共同体”。2003年10月第九次东盟首脑会议上通过了《东盟第二协调一致宣言》,决定2020年建成东盟共同体。该共同体包括经济共同体、安全共同体以及社会和文化共同体。为进一步推进东盟一体化建设,2004年11月,第10届东盟首脑会议通过了《东盟安全共同体行动纲领》和《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行动纲领》,并正式将制订《东盟宪章》列为东盟的一个目标,为东盟共同体建设寻求法律保障。2005第十一届东盟首脑会议发表了关于制订东盟宪章的《吉隆坡宣言》,同时把建立经济共同体的时间提前到2015年。东盟共同体的实现将意味着东南亚地区一体化的程度达到相当高的程度,标志着东盟将由较为松散的以经济合作为主体的地区联盟,转变为关系更加密切的一体化区域组织。(www.xing528.com)
2007年1月,第12届东盟首脑会议通过《宿务宣言》决定,正式启动《东盟宪章》的起草工作。宣言还决定将东盟共同体建设提前至2015年完成。同年11月,《东盟宪章》在第13届东盟首脑会议上获得通过。这次会议还通过了《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重申在2015年之前建成东盟经济共同体。2008年12月正式生效的《东盟宪章》明确规定,东盟共同体将由东盟经济共同体、东盟安全共同体和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组成。建成后的东盟共同体将使东盟拥有一个目标、一个身份和一个声音,共同应对未来挑战。
2009年2月,东盟国家领导人在第14届首脑会议上签署了《东盟共同体2009—2015年路线图宣言》及相关文件,就如期在2015年建成东盟共同体提出了战略构想、具体目标和行动计划。
在此背景下,东盟工业合作开始逐步融入东盟自由贸易区和东盟共同体的建设进程当中,主要通过东盟投资方面的合作体现出来。其合作的思路也逐步摆脱了早期政府主导的方式,主要通过消除区域市场的贸易障碍、投资障碍等,推进市场一体化的方式来实现区域内工业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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