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早菲律宾的消费品进口替代(IS1)工业化发端于1950年,与其邻国相比。然而,持续时间却最长。研究表明,有关IS1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的直接经济效应亦突显出与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和印尼大为迥异的特征。
菲律宾政府的IS1发展方向和政策目标是维护美国在菲投资的垄断资本的利益以及美国出口商在菲律宾市场的利益。相关政策的重点在于:第一,保护并满足菲律宾上层阶级需要的非必需品和奢侈品的进口替代生产,以及人民基本生活用品的进口替代工业,以使在菲律宾的美国投资者在没有任何外来竞争的条件下,轻易地控制这些部门,并垄断菲律宾国内市场。第二,限制发展与人民急需的生活必需品有关的进口替代工业,以保证美国出口商能够大量地向菲律宾输出有关商品。为了实现上述双重目的,代表上层阶级利益的菲律宾政府对有关工业部门的市场保护程度一直很高,持续的时间也很长。
对该时期菲律宾IS1工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政策主要有:(1)1950年5月制订的《管制进口贸易法令》(菲律宾共和国第426号法令),该项法令取代了1948年的《管制进口法令》(菲律宾共和国第330号法令)。虽然法令推行的真正目的是控制进口,缓解1949年爆发的外汇危机,但对菲律宾的IS1工业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4](2)1953年6月12日颁布的中央银行44号通函,以取代业已期满的《管制进口法令》。通函规定了中央银行为支付商品进口申请外汇所必须遵循的指导原则。每年六月间,中央银行规定各个商业银行所需要的外汇总额和进口商品的具体种类和金额。这些原则一直持续至1957年。(3)解除外汇管制和实行货币贬值。1962年菲律宾政府宣布,对内解除外汇管制和实行货币贬值。规定菲律宾出口商可以在自由市场出售其所得的出口收入的80%,汇率由1美元∶2比索改为1美元∶3.5~3.7比索,籍此刺激出口,调动出口商的积极性。但是,这两项措施却对制造业部门生产起了相反的作用。由于进口商品价格上涨,导致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消弱了国内市场的购买力,进而制约了60年代中后期IS1工业的发展。(www.xing528.com)
此外,菲律宾政府还制定了其他刺激IS1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通过颁布控制利率的《反高利贷法》,有效地降低资本成本;制订贷款分配计划,指导金融资源流向政府确认的对经济发展发挥关键作用的领域;制订最低工资的立法;对外国人的经济活动进行限制的规定,不允许他们参与政府制订的战略领域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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