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对高科技产业政策倾斜主要体现在税收优惠上。新加坡的高科技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与其他国家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税收优惠力度大。从税收优惠来看,新加坡不仅在所得税方面,而且在加速折旧、研发费用抵扣方面优惠力度都非常大。在所得税方面,凡享有先锋工业称号的企业,其资金投资于经批准的有利于创新科技及提高生产力的先进科研项目(本国境内尚无从事相同行业的公司),可减免20%的公司所得税。该企业如果在原有基础上扩大再生产,则仍可在5年内减免至少10%~15%的公司所得税;在折旧方面,新加坡高新技术产业新兴工业的机器设备折旧的期限很短,通常只有三年,企业为科研开发投入的固定资产可一次性提取高达50%的初次折旧;在研发方面,企业除建筑和设备之外的科研开发费用可按其费用额的两倍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事研发的公司的研发费用也可以享受双倍的税收扣除。此外,符合条件的公司经批准可以按应税所得额的20%提取科研开发准备金,这笔准备金必须在3年内使用。另外,从总体上来看,新加坡税负是最轻的。不仅税率较低,而且税目品种少。
二是税收优惠政策目的性明确,导向性强。新加坡不仅在政策制定上针对不同的产业采取了不同的优惠政策,而且严格将高科技产业税收优惠与其他产业相区分,目的性非常明确,充分发挥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作用。例如,对于享有先锋工业称号的企业,不得同时进行与高新技术产品无关的其他商业。若被批准同时进行其他商业,该公司必须分别记录于高新技术产品账目和其他营业账目;对于兼营非新兴工业的新兴公司,其非新兴工业盈利率必须达到其全年销售收入的5%以上,否则,销售所得的5%或劳务收费的5%将视为该公司经营其他商业的课税所得给以征税。
三是多方位全过程支持企业科技研发。新加坡支持高科技产业税收政策的作用对象非常广泛,涉及到研发创新的全过程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诸多方面。从支持对象上看,既包括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也包括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个人从事科技研发和创新活动的税收支持;从支持环节上看既有对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所需设备和资金投入的税收优惠,也有针对企业开展创新过程中的研发费用的优惠,还包括对科技和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的税收优惠;从支持范围上看,不仅强调对国内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支持与鼓励,而且重视对拥有科技优势、资金优势和创新实力的外国企业以及高科技人才的税收优惠和引进。
四是事前扶持和事后鼓励并用。高新技术企业从创办到成熟大体可以分为:播种期、创建期、成长期和成熟期。投资强度逐级递增,而投资风险却呈逐级下降的态势。新加坡对高新技术产业的事前扶持,主要采取的是间接优惠方式,包括费用扣除、加速折旧、税收抵免和提取技术开发准备金等,使企业在实施研发和创新的初期就享受到税收利益;事后鼓励主要以减免税收为主,针对企业的类型和经营成果实施减免。事前扶持与事后鼓励并用、以事前扶持为主,是新加坡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成功经验之一。
新加坡高科技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诸多特点,充分发挥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作用。一方面为本国高科技企业自主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税收环境,促进了企业的自主研发,另一方面吸引更多的FDI进入新加坡高科技产业,提高了FDI的技术含量,为新加坡技术进步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新加坡的知识产权制度
1995年《专利法》的颁布后,新加坡开始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21世纪以来,新加坡政府一直致力于把新加坡建成重要的知识产权中心。因此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鼓励,制定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同时通过资金支持等手段积极营造鼓励创新、方便智力成果产业化的科研、政策和商业环境。新加坡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律体系健全。新加坡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包括:专利技术、商标、外观设计、版权、集成电路设计、属地品牌以及商业秘密等。新加坡在与之相关的领域都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包括《专利法》、《商标法》、《外观设计注册法》、《版权法》、《集成电路保护法》等。此外,还有《属地品牌保护法》和《植物品种保护法》。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新加坡政府未有专门的保护法律,不过在《经济法》中有专门的保护规定。另外,新加坡为了把本国建立成为全球知识产权保护和交易区域中心,加入了诸多的国际公约,其中包括《巴黎公约》、《伯尔尼条约》、《马德里议定书》、《专利合作协议》等等,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二是配套服务完善。新加坡不仅拥有一套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在配套服务上也非常周到。首先,在知识产权注册申请上,新加坡建立了网上商标和网上专利注册系统,网上注册为申请人提供了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提高了注册效率,降低了注册的时间成本。申请者还可以通过网站查询现有技术,跟踪技术发展,从而掌握和了解技术发展状况。为了鼓励本国居民和企业技术创新,申请专利,新加坡政府还专门成立了“专利申请基金”,为成功申请者提供高达50%的补贴。其次,新加坡还完善了专利代理人制度,对专利代理人及其中介机构进行了管理和规范。专利申请人在代理人的专业帮助下能够更容易申请成功,降低了专利申请成本。因此,对专利代理人的规范和管理,也体现了新加坡知识产权保护配套服务的周到之处。另外,新加坡在执法上不断加大对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将盗版行为划入刑事犯罪的范畴。新加坡商业软件联盟于2006年5月发布年度“全球盗版率调查报告”指出,新加坡的盗版率在2005年只有40%,这使得新加坡进入全球盗版率最低的20个国家行列。为更好地调节知识产权纠纷,新加坡高等法院还设立了特别法庭,体现了政府对知识产权的重视。新加坡政府还在不同的人群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教育,增强国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本国知识产权保护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
(三)新加坡的人力资本发展政策
首先,新加坡政府非常重视发展教育事业并始终将教育发展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使得新加坡劳动力受教育水平得到不断的提升。自独立以来,由于受到政府的重视,新加坡的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无论是在受教育总数方面,还是在受教育的质量或层次方面,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从新加坡国民受教育程度来看,新加坡整体国民受教育程度远远高于其邻国。根据新加坡人口普查数据可知,新加坡全国每10万人口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数为15884.9人;具有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数为24037.8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数为7594.6人;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数为8448.3人。从受教育程度来看,新加坡受教育人口数主要集中在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这一水平上,占据了总受教育人数的71.3%。在中国、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每10万人口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数分别为3611人、6160.8人、2224.8人、7663.6人和6454.7人。这与新加坡政府对教育的重视是分不开的。[16]
(四)在开发本国人才的同时,新加坡还不惜巨额资金引进外国人才
新加坡人才引进战略的特点主要包括:一是政府非常重视并强调人才引进战略的重要性。前总理吴作栋在1997年宣布了新加坡的“外来人才政策”后,各届政府不断强调外来人才对本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政府为了从世界各地广招人才,还建立了一整套相应的体制。例如,新加坡经济发展局和人力部共同成立“联系新加坡”(Contact Singapore),旨在吸引国际人才到新加坡工作、投资和生活。它在亚洲(包括北京和上海)、欧洲和北美设立办事处,为有意在新加坡寻求职业发展机会的全球精英(包括新加坡侨民)以及到新加坡投资或开拓全新商业活动的个人和企业家提供一站式的服务。二是人才引进战略针对性强,并能够随着国内所需不断调整。新加坡把外来工作者分成两类:外国工人(foreign worker)和外国人才(foreign talent),并针对这两种分类采取不同的待遇。对于外国工人,新加坡采取相对限制的态度,以减轻新加坡本国的经济负担;对于外国人才,新加坡则采取各种便利措施和优惠手段,多管齐下以吸引这些人才为新加坡工作。这样既解决了国内人才需求,又为国家节约了资源。三是人才引进优惠措施多,力度大。这是新加坡人才引进的一个重要特点。新加坡政府意识到要跟国外许多先进的国家竞争人才,必须提供比国外更优厚的待遇,才能留住人才。在工资方面,新加坡政府规定外来人才的月工资不得低于2500新元(约合1773美元),并实行两种工资的差别待遇,一种是国际人才的工资,一种是本地人才的工资。新加坡为了解决外来人才的住房问题,特地实行了外来人才住房计划,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在假期上,外来人才可以享受80天的休假时间,本地人才只能享受40天。因此,国外许多专家学者都愿意到新加坡工作。四是在人才引进的同时,重视人才与当地社会的融合,在积极引进人才的同时,政府还不断地创造条件使之融入当地社会。2007年,总理公署内设立了公民与人口办公室,负责整合新移民与新加坡社会的融合。2009年4月,李光耀专程出席了以新移民为主要对象的活动,强调新加坡人主动接纳新移民并协助他们融入当地社会的重要性。
新加坡的人才引进政策吸引了大量的国外精英为新加坡工作。据新加坡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在全岛3万多名信息与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中,30%来自国外,高等院校中近40%的教授和讲师为外国人。以新加坡国立大学为例,2001年该校全职教学人员1671人,其中887人(53%)为新加坡公民,其余的784人为外籍人士(46.9%)。在国大的842名全职研究人员中,新加坡公民为221人(26%),其余621人(73.7%)为外国人,其中中国人329名(39%)。新加坡的新移民人数在近10年来大幅增长。截至2007年6月止,全国人口总共有468万,比前一年增加了4.4%;其中370万名是公民和永久居民,其余约100万名是非居民。公民和永久居民的人口增加1.8%,而非居民则增加了14.9%。新加坡外来劳动力有83.2万人,占新加坡总劳动力的30.2%。这些劳动者中有70%属于外国工人,这些工人经常做那些新加坡本国居民不愿意做的工作,为新加坡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五)专门设立培训基金,促进跨国公司与科研院所之间的人才互动
为了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国家科技局(NSTB)同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联合起来开展培训项目和提供培训课程。设立人力资源科技升级项目,通过资助企业科技人员到科研院所深造的方式,帮助企业建立研发能力和提高企业研究人员的技术水平。这个项目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提供学习津贴,资助跨国公司中的研究人员和科学家到当地或海外的大学进行深造和培训。(www.xing528.com)
另外,新加坡政府很重视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素质培训,每年支出大笔经费资助企业对员工的培训。新加坡政府通过法律强制企业主每年对员工进行不少于一定时间的带薪培训,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要进行不少于100小时的带薪培训。根据新加坡劳动力统计年鉴,2007年新加坡高等院校毕业生为42764人,其中科学技术类毕业人数为23754人,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劳动力人数达到22524人(未包括经管类员工),超过了毕业总人数的一半。从政府资助经费来看,新加坡在1997—2007年期间,平均每年资助劳动者培训经费接近1亿新元,人均资助达5000新元。这充分反映了新加坡政府对劳动者技能培训的重视。
【注释】
[1]世界银行,http://data.worldbank.org/indicator.
[2]沈红芳:《亚洲“四小”工业化发展进程与政策比较研究》,《南洋问题研究》2001年第1期。
[3]Department of Statistic Singapore,Yearbook of Statistics Singapore,1972.
[4]明晓东:《新加坡工业化过程及其启示》,《宏观经济管理》2003年第12期。
[5]Department of Statistic Singapore,Yearbook of Statistics Singapore,1986.
[6]新加坡货币管理局年报,http://www.mas.gov.sg/publications/index.html.
[7]Lee-Jay Cho,Yoon Hyung Kim and Chung H.Lee,Industrial Globalization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Impact and Consequences for East Asia and Korea,Korea Development Institute,2002,pp.109~130.
[8]新加坡货币管理局年报,http://www.mas.gov.sg/publications/index.html.
[9]新加坡经济发展局年报,http://www.edb.gov.sg/content/edb/zh.html.
[10]新加坡经济发展局年报,http://www.edb.gov.sg/content/edb/zh.html.
[11]Poh-kam Wong and Chee-yuen Ng,Industrial Policy Innovation and Economic Growth,Singapore:Singapore University Press,2001,pp.503~580.
[12]Singapore Department of Statistics,Trends in Singapore’s Inward and Outward Direct Investment,2001—2012.数据来源:http://www.singstat.gov.sg/publications/publications_and_papers.html.
[13]柯新治:《新加坡——南海之珠的经济与社会新动向》,台北:天下远见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
[14]Ministry of Trade and Industry,Economic Survey of Singapore,2009,p.15.
[15]Ministry of Trade and Industry,Economic Survey of Singapore,2009,p.15.
[16]Singapore Department of Statistics,Yearbook of Statistics Singapore,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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