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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简介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资产负债表编制的基本方法1.年初余额资产负债表中“年初余额”栏内各项的金额,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中“期末余额”栏内所列的数字填列。资产负债表中的某些项目,需要根据明细账的期末余额分析计算填列。(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具体填列方法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

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简介

(一)资产负债表编制的基本方法

1.年初余额

资产负债表中“年初余额”栏内各项的金额,应根据上年末(中期报表根据上一期)资产负债表中“期末余额”栏内所列的数字填列。 “期末余额”栏内各项金额根据会计期末各总账账户及所属明细账户的数字分析填列。 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中规定的各项目的名称和内容与上年年度不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内容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再将调整后的项目及内容填入表中的“年初余额”栏。

2.期末余额

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的金额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进行填列:

(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直接填列。 资产负债表中的大部分项目,可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例如,“应收票据”“应收股利”“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实收资本”“盈余公积”“资本公积”等项目。

(2)根据总账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 资产负债表中的某些项目,需要根据若干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例如,“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三个科目总账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

(3)根据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资产负债表中的某些项目,需要根据明细账的期末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这主要是针对“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和“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四个项目。 因为在企业实际工作中,当预付与预收业务不多时,可以不设“预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而将预付和预收的款项分别计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和“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 这时,就不能单纯地以“应付账款”和“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而应对各个明细科目的余额进行具体分析计算填列。

(4)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填列。 有些项目,即不能按总账科目余额直接或计算填列,也不能按明细科目余额直接或计算填列,而需要分析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后再计算填列。 例如,“长期借款”项目,就是根据“长期借款”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明细科目的余额后填列。

(5)根据科目余额减去备抵科目或加上附加科目后的净额填列。 例如,“固定资产”项目,就是根据“固定资产”的期末余额减去“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累计折旧”后的净额填列;“无形资产”项目,就是根据“无形资产”的期末余额减去“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及“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填列。

(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具体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

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 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

反映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本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

反映企业收到的未到期且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已向银行贴现和已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4.“应收账款”项目

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等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如“应收账款”所属明细科目有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预收款项”项目内填列。

5.“预付款项”项目

反映企业预付给供货单位的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如“预付账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

6.“应收股利”项目

反映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企业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包括在本项目内。 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应收利息”项目

反映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 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债券应收的利息,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其他应收款”项目

反映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 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9.“存货”项目

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周转材料、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 本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生产成本”“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商品进销差价”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后的金额填列。 存货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还应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产品成本差异”科目的余额。

10.“持有待售资产” 项目

反映企业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资产。 本项目应根据单独设置的“持有待售资产”科目的余额填列,或根据非流动资产科目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

反映企业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12.“其他流动资产”项目

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如其他流动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1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

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 本项目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4.“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

反映企业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项目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填列。

15.“长期应收款”项目

反映企业持有的长期应收款的可收回金额。 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再减去“未确认融资收益”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计算填列。

16.“长期股权投资”项目

反映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 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7.“投资性房地产”项目

反映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计算填列;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8.“固定资产”项目

反映企业的固定资产。 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9.“在建工程”项目

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已经建成且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等的可收回金额。 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0.“工程物资”项目

反映企业各项工程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 本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固定资产清理”项目

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 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22.“无形资产”项目

反映企业各项无形资产的期末可收回金额。 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3.“商誉”项目

反映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价值。 本项目应根据“商誉”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商誉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4.“长期待摊费用”项目

反映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中在一年内(含一年)将要摊销完毕的部分,在本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填列。 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含一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25.“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

反映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项目应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26.“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反映企业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 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长期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27.“短期借款”项目

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下(含一年)的借款。 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

反映企业为交易而发生的金融负债,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负债”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29.“应付票据”项目(www.xing528.com)

反映企业为了抵付货款等而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0.“应付账款”项目

反映企业购买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应在本表“预付账款”项目内填列。

31.“预收款项”项目

反映企业预收购买单位的账款。 本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 如“预收账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收账款”项目内填列。

32.“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33.“应交税费”项目

反映企业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种税费。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费”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34.“应付利息”项目

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息”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35.“应付股利”项目

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36.“其他应付款”项目

反映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7.“持有待售负债” 项目

反映企业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 本项目应根据单独设置的“持有待售负债”科目的余额填列,或根据非流动负债科目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3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反映企业承担的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本项目应根据有关非流动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39.“其他流动负债”项目

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 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期末余额可在本项目内反映。 如其他流动负债价值较大的,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及金额。

40.“长期借款”项目

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本息。 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长期借款”所属明细科目中将于一年内到期部分填列。

41.“应付债券”项目

反映企业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各种长期债券的本息。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应付债券”所属明细科目中将于一年内到期部分填列。

42.“长期应付款”项目

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 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再减去“长期应付款”所属明细科目中将于一年内到期部分填列。

43.“专项应付款”项目

反映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4.“预计负债”项目

反映企业预计负债的期末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预计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5.“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

反映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项目应根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46.“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

反映企业除以上非流动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如其他非流动负债价值较大的,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47.“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

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 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8.“资本公积”项目

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9.“库存股”项目

反映企业持有尚未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 本项目应根据“库存股”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0.“盈余公积”项目

反映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1.“未分配利润”项目

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 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 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填列。

(三)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编制示例

【例13-1】 红岭公司20×1 年12 月31 日的账户期末佘额见表13-3。 假设红岭公司20×1年度除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外,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均等于其计税基础。 假定红岭公司未来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表13-3 红岭公司账户期末余额 单位:元

续表13-3

现将该公司20×1 年12 月31 日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应填列金额计算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项目。 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佘额合并列入“货币资金”项目,即:557 000 元(37 000+520 000)。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 按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佘额直接填列,即:320 000 元。

(3)“应收账款”项目。 将“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借方佘额合计,加上“预收账款”所属明细科目的借方佘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的佘额填列,即:480 000 元(500 000+10 000-30 000)。

(4)“预付账款”项目。 将“预付账款”所属明细科目的借方佘额合计,加上“应付账款”所属明细科目的借方佘额合计填列,即:100 000 元(60 000+40 000)。

(5)“其他应收款”项目。 按期末账面佘额直接填列,即:10 000 元。

(6)“存货”项目。 将“原材料”“生产成本”“库存商品”科目的佘额相加填列,即:1 200 000元(400 000+200 000+600 000)。

(7)“固定资产”项目。 将“固定资产”科目佘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佘额填列,即:4 685 000 元(5 500 000-800 000-15 000)。

(8)“无形资产”项目。 将“无形资产”科目佘额减去“累计摊销”账户佘额填列,即:488 000 元(500 000-12 000)。

(9)“短期借款”项目。 按期末账面佘额直接填列,即:40 000 元。

(10)“应付账款”项目。 将“应付账款”所属明细科目的贷方佘额合计,加上“预付账款”所属明细科目的贷方佘额合计填列,即:420 000 元(400 000+20 000)。

(11)“预收账款”项目。 将“预收账款”所属明细账户的贷方佘额合计,加上“应收账款”所属明细账的贷方佘额合计数填列,即:130 000 元(30 000+100 000)。

(12)“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按期末账面佘额直接填列,即:150 000 元。

(13)“应交税费”项目。 按期末账面佘额直接填列,即:500 000 元。

(14)“应付股利”项目。 按期末账面佘额直接填列,即:200 000 元。

(15)“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佘公积”“未分配利润”项目。 分别按其同名账户期末账面佘额直接填列,即:5 000 000 元、500 000 元、300 000 元、600 000 元。

红岭公司20×1 年12 月31 日资产负债表编制结果见表13-4。

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红岭公司20×1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见表13-4:

表13-4 资产负债表会企01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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