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是指企业通过让渡资产使用权实现的收入。 包括让渡现金使用权而收取的利息收入、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转让无形资产而形成的使用费收入、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收入、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指企业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所产生的收入时,应综合考虑经济利益流入的可能性,对收入金额收到可能性不大的事项不应确认收入。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金额能可靠估计或准确计量时,才能确认收入。
(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计量
企业应区别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金额来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其他企业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供后续服务,应当视同销售该项资产一次性确认收入;若提供后续服务,则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则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款时间、金额和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的利息收入,一般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具体账务处理可见“费用”一节;而使用费收入可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其成本的摊销,可以作为其他业务成本处理。(www.xing528.com)
【例12-12】 20×1 年1 月1 日红岭公司向B公司转让某专利权的使用权,双方协议转让期为5 年,并规定B公司按每年年末的销售收入的10%支付红岭公司的使用费,红岭公司的专利权成本每月摊销为1 000 元,假定20×1 年B公司的销售收入为400 000 元,增值税税率为6%,20×1 年的使用费已支付给红岭公司。
红岭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20×1 年年末确认使用费收入:
借:银行存款 42 4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 400
(2)20×1 年1 月计提专利权摊销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1 000
贷:累计摊销 1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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