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了真实地反映期末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应当在期末或年末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一)无形资产减值的确认
企业应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 如发现下列情况出现,应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并计提减值准备:
(1)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该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3)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形。
(二)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
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三)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的核算
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如果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的,不做会计处理。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的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应当在未来期间做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www.xing528.com)
【例7-5】 红岭公司20×1 年1 月5 日购入一项专利权,增值税费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1.8 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 年。 20×4 年12 月31 日,该项专利权发生减值,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2 万元,无公允价值。 该项专利权发生减值以后,预计剩佘使用年限为5 年。
红岭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20×1 年12 月31 日,计算该项专利权在计提减值准备前的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300 000-300 000/10×4 =180 000(元)
(2)20×4 年12 月31 日,计提减值准备。
应计提的减值准备=180 000-120 000=60 0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60 00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60 000
(3)20×4 年12 月31 日,计算剩佘使用年限内年摊销额。
剩佘使用年限内年摊销额=120 000/5=24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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