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减值的确认与计量
固定资产减值是指由于损失、技术陈旧或其他经济原因而引起的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1.判断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
企业应在会计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核查,判断其是否有减值迹象,如有则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以确定减值损失;如不存在减值迹象,不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其中固定资产减值的迹象是指可能导致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一般可以分为外部迹象和内部迹象。 外部迹象是指资产的市价大幅度下跌、经济技术法律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利率的提高等因素导致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资产的账面价值,从而有可能发生资产减值。 内部迹象是指企业通过自身掌握的信息来判断而外界无法观察到的,如固定资产实体已被损坏、资产已被闲置等等,导致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2.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指一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与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公平交易的情况下,将一项资产予以出售,扣除其达到可销售状态所耗费的费用后可收回的净值,即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其中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持有价值)是指一项资产在未来可使用年限内可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的现值。
3.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折旧额的调整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做调整。(www.xing528.com)
(二)固定资产减值的核算
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即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应当在未来期间做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能再转回。
【例6-16】 20×1 年4 月,红岭公司根据相关迹象判断,该公司购入的生产线可能发生了减值,其原价为160 万元,累计折旧额为60 万元,该设备以前未提取减值准备,20×1 年4 月28日,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25 万元,未来形成的现金流量现值为31 万元。
红岭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由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31 万元大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25 万元,则确定可收回金额为31 万元,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69(160-60-31)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690 0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90 000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