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概述
(1)应收票据的性质与种类。 在我国,支票、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都是见票即付的即期票据,不必作为应收票据处理。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或产品、提供劳务等而取得的尚未到期或尚未兑现的商业汇票。 应收票据作为商业信用的工具,在到期前可以向银行贴现或背书转让,具有较强的流动性。 在资产负债表上,应收票据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后、应收账款之前。
商业汇票可按不同的标准分类。 按照票据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按照票据是否带息,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按照票据是否带有追索权,分为带追索权票据和不带追索权票据。
(2)应收票据的计价。 应收票据可按票据面值或票据到期值的现值入账。 在我国,商业票据的期限都较短,利息额不大,为简化核算均按面值入账。
对于带息应收票据,应于会计期末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提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或者单独通过应收利息项目反映。
2.应收票据的核算
(1)应收票据的取得。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票据”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购货方用商业汇票方式偿付原赊欠的货款,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例4-16】 红岭公司向甲公司销售产品一批,价款40 000 元,增值税率17%,收到甲公司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金额共计46 800 元。
红岭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票据——甲公司 46 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800
(2)应收票据持有期间的计息。 对于带息商业汇票,企业应于会计期末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提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反映企业已经获得收取这一部分票据利息的权利。 一般来说,如果应收票据的利息金额较大,可按月计提利息;如果应收票据的利息金额不大,可于季末或年末计提利息。
【例4-17】 红岭公司于6 月1 日向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货款60 000 元,增值税率17%,收到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期限为3 个月,到期日为9 月1 日,票面利率为4%。 红岭公司的会计政策为应收票据按月计提利息。
红岭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6 月1 日收到商业承兑汇票:
借:应收票据——丙公司70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 200
(2)6 月30 日计提应收票据利息:
70 200×4%×1/12=234(元)
借:应收利息 234
贷:财务费用 234
(3)7 月31 日和8 月31 日计提应收票据利息的金额计算与会计分录同6 月30 日。
(3)应收票据到期。 应收票据到期日表示有三种情况:
①票据上明确指定到期日,如“于20×1 年3 月31 日照付”。
②票据期限按日表示。 这类票据的到期日应按实际经历的天数确定,出票日和到期日只计算其中的一天,即“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 如20×1 年3 月10 日出票,期限为60天,到期日为20×1 年5 月9 日(3 月份剩余天数:31 天-10 天=21 天,4 月份剩余天数:30 天,5 月份剩余天数:60 天-21 天-30 天=9 天)。
③票据期限按月表示。 这类票据的到期日按“月中对月中、月末对月末”的原则确定。 如果是月中的某一天出票,到期日为到期月份与出票日相同的那一天。 如11 月15 日出票,期限为6 个月,到期日为次年的5 月15 日。 如果是月末出票,到期日为到期月份的最后一天。如1 月31 日出票,期限分别为1 个月、2 个月、3 个月时,其到期日分别为2 月28 日(或29日)、3 月31 日、4 月30 日。
应收票据到期进行账务处理时,不带息票据的到期值等于面值,到期收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带息票据的到期值等于面值加上票面利息,到期收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利息”和“财务费用”科目。 带息票据到期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票面利息
=票据面值+票据面值×票面利率×时期
=票据面值×(1+票面利率×时期)
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款一般能够及时收妥入账。 商业承兑汇票的票款能否收妥入账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付款人足额支付票款,结清有关的债权债务;二是付款人账户资金不足或拒付,银行将票据退回,由收付款双方自行处理。
【例4-18】 承【例4-17】,红岭公司于9 月1 日收取应收票据本息。
应收利息账户佘额=234×3=702(元)
红岭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70 902
贷:应收票据——丙公司 70 200
应收利息 702
若9 月1 日该票据遭对方拒付:
借:应收账款——丙公司70 902
贷:应收票据——丙公司 70 200
应收利息 702
(4)应收票据的转让。 企业可将其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 取得材料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材料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收到或补付的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4-19】 承【例4-17】,红岭公司于8 月11 日将票据背书转让采购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价款为50 000 元,增值税8 500 元。 材料已验收入库,差额已通过银行转账结清。
红岭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8 月11 日计提至转让日尚未提取的利息:
70 200×4%×10/360=78(元)
借:应收利息 78
贷:财务费用 78
(2)取得材料时:
应收利息账户佘额=234×2+78=546(元)
应退回的款项=70 200+546-(50 000+8 500)=12 246(元)
借:原材料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 500
银行存款 12 246
贷:应收票据——丙公司 70 200
应收利息 546
应收票据的背书转让,当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会使企业承担因付款方不能到期支付票据款的连带责任,形成企业的一项或有负债。 企业可专设“应收票据转让”科目予以反映,也可以通过附注披露的方式反映。 上例中的企业未设“应收票据转让”科目核算,应在附注中披露因转让应收票据而产生的或有负债。
(5)应收票据的贴现。 企业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所得贴现净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贴现净额=票据到期值-贴现息
贴现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是指自贴现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实际天数,在票据贴现日和票据到期日这两天中,只计算其中的一天。
①不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 应收票据贴现的账务处理视商业汇票是否带有追索权而不同。 将不带追索权的未到期商业汇票贴现(如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企业在转让票据所有权的同时也将票据到期不能收回票款的风险一并转给了贴现银行,企业对票据到期无法收回的票款不承担连带责任,即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因此,将不带追索权的商业汇票贴现时,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贴现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按贴现汇票的账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已提利息,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上述借贷方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例4-20】 4 月2 日,红岭公司持所收到的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到银行贴现,该票据出票日期为3 月1 日,期限3 个月(到期日为6 月1 日),票面年利率为6%,面值10 万元。 红岭公司的会计政策为应收票据按月计提利息。 银行年贴现率为7.2%。
4 月2 日贴现时有关计算如下:
票据到期值=100 000+100 000×6%×3/12=101 500(元)
贴现天数=28+31+1=60(天)
贴现息=101 500×7.2%×60/360=1 218(元)
贴现净额=101 500-1 218=100 282(元)
已提利息=100 000×6%×1/12=500(元)
红岭公司编制票据贴现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 282
财务费用 218
贷:应收票据 100 000
应收利息 500
②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 将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企业并未转嫁票据到期不能收回票据款的风险,贴现企业对票据到期无法收回的票据款负有连带偿还责任,形成企业的或有负债。 因此,将带追索权的商业汇票贴现时,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不应冲销企业的应收票据。 在我国,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就是一种典型的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业务。
企业将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时,应根据实际收到的贴现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例4-21】 承【例4-20】,假设贴现的票据为商业承兑汇票,则红岭公司编制票据贴现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 282
贷:短期借款 100 282
此后,若该票据的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将票款足额付给贴现银行,企业未收到有关追索债务的通知,则企业因票据贴现而产生的负债责任解除,应作为偿还短期借款处理,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利息”科目,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例4-22】 承【例4-20】和【例4-21】,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于到期日将票款足额付给银行,红岭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短期借款 100 282
财务费用 218
贷:应收票据 100 000
应收利息 500
若该票据的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向贴现银行足额支付票款,企业则成为实际的债务人,收到银行有关偿债通知后,企业应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利息”科目,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同时企业应按票据到期值中付款人的未付金额,反映对该汇票付款人的债权,借记“应收账款”科目,按情况贷记有关科目。
【例4-23】 承【例4-20】和【例4-21】,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到期日无款支付给银行,红岭公司将票据款支付给银行。
红岭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短期借款100 282
财务费用218
贷:应收票据100 000
应收利息500
同时:
借:应收账款101 500
贷:银行存款101 500
(二)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概述
(1)应收账款的性质与范围。 应收账款是企业因对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通常是指应在1 年内(可跨年度)收回的短期债权。 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属于长期应收款核算范围。
(2)应收账款的确认。 应收账款的确认应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应收账款的入账时间,二是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 应收账款是在确认赊销收入时同时确认的商业债权,因此应收账款的入账时间应与企业营业收入的确认时间相同。 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应当以供销双方共同确定的成交价为基础,但是,由于在交易中往往实行折扣政策、折让和退回制度,使得企业最终收到的金额与成交当时确认的金额并不一定相同。
2.应收账款的核算
企业对应收账款进行核算时,应同时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销售退回与折让等因素的影响。
(1)商业折扣与现金折扣。
①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出于促销、灵活掌握销售价格等原因,以商品价目单上规定的商品价格扣减的一定数额进行交易,实际上是对商品报价进行的折扣。
在商业折扣情况下,销售价格按照实际成交价开具发票,因此,企业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确认入账。
【例4-24】 红岭公司出售A产品,价目单销售价格为每台4 000 元,成批购买20 台,可给予10%的商业折扣。 增值税税率为17%,款项尚未收到。 实际成交价(即发票价格)计算如下:
价目单销售价格(4 000×20) 80 000
商业折扣10% 8 000
实际成交价 72 000
红岭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84 240
贷:主营业务收入7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 240
②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时期内早日偿还货款,对销售价格给予的扣减,也称为销售折扣。 现金折扣一般用2/10,1/20,n/30 的方式表示,这一折扣条件表明:赊销期限为30 天,若付款人在10 天内付款,可享受2%的折扣;若在10 ~20 天内付款,可享受1%的折扣;若在20~30 天内付款,则不给予折扣。
现金折扣使得企业收回货款的金额因客户付款时间不同而有差异,必然对应收账款入账价值产生影响,对于这种影响,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即总价法和净价法。
总价法是指将扣减现金折扣的发票金额作为应收账款入账金额。 客户在折扣期内付款时,企业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可视为融通资金的成本,在会计上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净价法是指将扣减现金折扣后的金额作为应收账款入账金额。 这种方法是将客户取得折扣视为正常现象,将客户因超过折扣期限而丧失的折扣视为企业提供信贷获得的收入,作为冲减财务费用处理。
【例4-25】 红岭公司赊销给甲公司商品一批,按价目表计算的价格为18 125 元(不含税),由于是成批销售,给予20%的商业折扣。 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设只折价不折税)。 红岭公司适用增值税率为17%,应收账款采用总价法核算。
红岭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应收账款按实际成交价入账:
实际成交价=18 125×(1-20%)=14 500(元)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 16 965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465
(2)若甲公司在10 天内付款:
现金折扣=14 500×2%=290(元)
借:银行存款 16 675
财务费用 290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16 965
(3)若甲公司在10~20 天内付款:
现金折扣=14 500×1%=145(元)
借:银行存款 16 820
财务费用 145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16 965
(4)若甲公司在20 天后付款,无现金折扣:
借:银行存款 16 965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16 965
【例4-26】 承【例4-25】,假设红岭公司采用净价法核算应收账款。
红岭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应收账款按扣除最大现金折扣后的净额入账:
入账金额=14 500×(1-2%)+14 500×17%=16 675(元)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 16 675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 2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465
根据有关增值税纳税的规定,计算销项税额应以实际销货额为依据,发生的现金折扣不得从计税的销售额中减除。 因此,该会计分录中的销项税额以实际销货额14 500 元为依据计算,相应的现金折扣金额作为减少主营业务收入处理。
(2)若甲公司在10 天内付款:
借:银行存款 16 675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16 675
(3)若甲公司在10~20 天内付款:
实际收款=14 500×(1-1%)+14 500×17%=16 820(元)
借:银行存款 16 820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16 675
财务费用 145
(4)若甲公司在20~30 天内付款:
实际收款=14 500×(1+17%)=16 965(元)
借:银行存款 16 965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16 675(www.xing528.com)
财务费用 290
(5)若甲公司超过信用期限尚未付款,应将其已丧失的现金折扣调整入账: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 290
贷:财务费用 290
实际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6 965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16 965
(2)销售退回与折让
①销售退回。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后,由于商品的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购销合同的规定,可能会被客户全部或部分退回。 发生销货退回业务时,应根据开具的红字增值税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和应交增值税,同时需调整存货记录。
【例4-27】 红岭公司向乙公司赊销A产品400 件,每件售价100 元,给予5%商业折扣,实际售价38 000 元,增值税率17%。 付款条件为2/20,n/30(只折价不折税),应收账款采用总价法核算。 乙公司验收商品时,发现有40 件规格与购销合同不符,经双方协商后将其退回,已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
红岭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销售A产品时: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44 4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8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460
(2)乙公司退回商品时:
销货退回应冲减销售收入额=40×100×(1-5%)=3 800(元)
销货退回应冲减销项税额=3 800×17%=646(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 3 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46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4 446
同时,应调整原已结转的已销产品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②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后,由于商品的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购销合同的规定或其他原因,被客户要求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减让。 发生销售折让业务时,只需要根据红字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和应交增值税。
【例4-28】 承【例4-27】,乙公司验收商品时,发现另有160 件商品质量与购销合同不符,经双方协商,同意按实际售价的10%给予折让。
销售折让应冲减销售收入额=160×100×(1-5%)×10%=1 520(元)
销售折让应冲减销项税额=1 520×17%=258.40(元)
红岭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1 5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8.4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 778.40
如果退回的商品或发生的折让是在客户结清了货款之后,并实际发生了现金折扣,则销售退回和折让应冲减的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要按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金额计算。
【例4-29】 承【例4-27】和【例4-28】,假设乙公司在20 天之内结清了货款,退回和折让都发生在结清货款之后。
红岭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乙公司在20 天之内结清货款时:
现金折扣=38 000×2%=760(元)
借:银行存款 43 700
财务费用 76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44 460
(2)发生销售退回时:
应退给购货方的款项=3 800×(1-2%)+3 800×17%=4 370(元)
应冲减销售收入额=3 800×(1-2%)=3 724(元)
应冲减销项税额=3 800×17%=646(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 3 72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46
贷:银行存款 4 370
(3)发生销售折让时:
应退给购货方的款项=1 520×(1-2%)+1 520×17%=1 748(元)
应冲减销售收入额=1 520×(1-2%)=1 489.60(元)
应冲减销项税额=1 520×17%=258.40(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 1 489.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8.40
贷:银行存款 1 748
(三)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先支付给供货单位的款项。 企业应设置“预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并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例4-30】 红岭公司向丁公司采购材料,按合同规定于5 月10 日预付款项40 000 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6 月7 日收到所购材料和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材料价款为45 000元,增值税率为17%。 材料已验收入库,应补付的货款已通过银行存款付讫。
红岭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5 月10 日预付货款时:
借:预付账款——丁公司 40 000
贷:银行存款 40 000
(2)6 月7 日收到材料时:
借:原材料 4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 650
贷:预付账款——丁公司 52 650
(3)用银行存款补付货款时:
借:预付账款——丁公司 12 650
贷:银行存款 12 650
企业预付款项业务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而是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预付账款相关业务。 在此种情况下,“应付账款”所属的某些明细科目可能会出现期末借方余额,在编制期末资产负债表时,要将此借方余额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项目。
(四)其他应收款项
1.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包括企业因进行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如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等应收取的利息,以及购销活动中,收到带息商业汇票等应收取的利息。
发生应收未收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财务费用”等科目。 实际收到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2.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进行股权投资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企业应通过“应收股利”科目核算,并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核算的内容。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包括的主要内容如下:①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②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③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④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出的备用金;⑤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⑥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企业应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上述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并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2)备用金的核算。 在其他应收款核算内容中,备用金是指企业拨付给内部单位或个人作为零星开支的备用款项。 按对备用金管理方式的不同,分为定额备用金和非定额备用金两种,不同形式的备用金其会计处理方法也不一样。
定额备用金制度便于对备用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和控制,一般适用于具有经常性零星开支的内部用款单位。
【例4-31】 红岭公司7 月份有关定额备用金业务如下:
(1)7 月1 日,总务处开始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财会部门根据核定的备用金定额10 000元,开出现金支票拨付。
(2)7 月15 日,总务科向财会部门报销日常办公用品费2 000 元,经财会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同意报销,并以现金补足定额。
(3)7 月31 日,总务科办理报销和补足备用金手续,报销日常办公用品费1 500 元。
(4)根据实际情况,于20×5 年12 月取消备用金,总务科报销6 000 元办公费用,同时交回现金4 000 元。
红岭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7 月1 日,核定并拨付定额备用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总务处) 10 000
贷:银行存款 10 000
(2)7 月15 日,总务处办理报销时:
借:管理费用 2 000
贷:库存现金 2 000
(3)7 月31 日,总务处办理报销时:
借:管理费用 1 500
贷:库存现金 1 500
(4)12 月份,取消备用金时:
借:管理费用 6 000
库存现金 4 000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总务科) 10 000
非定额备用金制度是指用款单位或个人不按固定定额持有备用金。 当进行零星采购、出差或其他日常开支需要用备用金时,按需要逐次借用和报销。 这种方法手续简单,一般适用于非经常性开支的用款单位或个人。
(五)坏账损失
1.坏账及坏账损失
企业的应收款项可能由于种种原因而不能收回,这些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称为坏账,由于坏账而造成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坏账的确认标准是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发生严重财务困难或自然灾害等,导致其无法偿付债务。 但是,已确认为坏账的债权,并不意味着企业放弃了追索权。 企业仍应予以关注、积极追索,最大限度地回收债权,减少损失。 一旦重新收回,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坏账损失的核算
对坏账损失的处理,会计上有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两种方法。
(1)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企业在确认应收款项确实无法收回时,将此坏账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注销相应的应收款项。 该方法处理比较简单,但它忽视了坏账损失与赊销业务的联系,在反映赊销收入的同时,没有反映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导致前期资产和利润的高估,不符合谨慎性要求。
(2)备抵法。 备抵法是指在会计期末检查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的前提下,采用一定的方法估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即减值),计提坏账准备;当某一应收款项全部或部分实际发生坏账时,将其金额冲减已提的坏账准备,并注销相应的应收款项。 备抵法弥补了直接转销法的不足,避免高估资产和虚增利润,较好地遵循了谨慎性要求,但其核算手续较为烦琐。
企业应设置“坏账准备”科目核算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并按应收款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应考虑“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已确认为坏账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例4-32】 红岭公司从20×1 年开始按期末应收账款佘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20×1 年年末应收账款佘额200 万元;
(2)20×2 年年末应收账款佘额250 万元,本年未发生坏账;
(3)20×3 年应收天虹公司的一笔货款被确认为坏账,金额为2 万元;
(4)20×3 年末应收账款佘额180 万元;
(5)20×4 年收回20×3 年已核销的坏账1 万元;
(6)20×4 年末应收账款佘额240 万元;
红岭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20×1 年年末首次计提坏账准备时: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 000 000×5%=100 0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0 000
贷:坏账准备 100 000
(2)20×2 年年末计提(或冲回)坏账准备时:
20×2 年年末应有坏账准备佘额=2 500 000×5%=125 000(元)
坏账准备的账面佘额=100 000(元)
应补提的坏账准备金额=125 000-100 000=25 0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25 000
贷:坏账准备 25 000
(3)20×3 年确认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20 000
贷:应收账款——天虹公司 20 000
(4)20×3 年计提(或冲回)坏账准备时:
20×3 年年末应有坏账准备佘额=1 800 000×5%=90 000(元)
坏账准备的账面佘额=100 000+25 000-20 000=105 000(元)
应冲回的坏账准备金额=105 000-90 000=15 000(元)
借:坏账准备 15 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15 000
(5)20×4 年核销坏账时:
先按收回的金额,做一笔与注销应收账款时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天虹公司 10 000
贷:坏账准备 10 000
再做一笔收回款项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应收账款——天虹公司 10 000
(6)20×4 年年末计提(或冲回)坏账准备时:
20×4 年年末应有坏账准备佘额=2 400 000×5%=120 000(元)
坏账准备的账面佘额=100 000+25 000-20 000-15 000+10 000=100 000(元)
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120 000-100 000=20 0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 000
贷:坏账准备 20 000
3.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
采用备抵法核算应收款项的坏账,必须采用一定的方法合理地估计各会计期间的坏账损失金额。 按期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赊销百分比法。
(1)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 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是指根据会计期末应收款项的余额和估计的坏账率来估计坏账损失,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坏账率应根据企业以往的数据资料和目前的实际情况确定。 【例4-32】是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来确定坏账损失金额的。
(2)账龄分析法。 账龄分析法是指根据应收款项账龄的长短和估计的坏账损失百分比来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 一般认为,账龄越长,账款不能收回的可能性越大,即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就越大,就要有较大的估计损失比率。
【例4-33】 红岭公司20×1 年以账龄分析法估计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金额,见表4-4。
表4-4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坏账损失估计表20×1 年12 月31 日
(3)赊销百分比法。 赊销百分比法是指以赊销金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一般根据历史经验估计发生坏账占赊销金额的百分比。 按当期赊销金额的一定比率估计坏账损失,是因为应收款项的坏账只与赊销有关,而与现销无关。 赊销业务越多,赊销金额越大,产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大。
上述三种方法是估计坏账损失金额的方法,无论采用哪一种方法,其会计上的账务处理都相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