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有期间取得利息或现金股利
企业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获得的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例4-4】 承【例4-1】,红岭公司持有甲公司股票40 000 股。 20×1 年5 月10 日,甲公司宣告前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5 元,并于5 月25 日发放。
(1)20×1 年5 月10 日,甲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应收现金股利=0.15×40 000=6 000(元)
借:应收股利 6 000
贷:投资收益 6 000
(2)5 月25 日,收到甲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6 000
贷:应收股利 6 000
【例4-5】 承【例4-3】,20×1 年12 月31 日,红岭公司对持有的面值60 000 元、期限5年、票面利率4%、每半年付息一次的丙公司债券计提利息。
应收债券利息=60 000×4%×6/12=1 200(元)
红岭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利息 1 200(www.xing528.com)
贷:投资收益 1 200
(二)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
最初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是按公允价值入账的,反映了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实际成本,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不断变化的,会计期末的公允价值则代表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现时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公允价值反映,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应设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损失或收益。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时,确认公允价值上升的收益,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时,确认公允价值下跌的损失,做与上述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4-6】 承【例4-1】、【例4-2】、【例4-3】,红岭公司每年12 月31 日对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1 年12 月31 日,红岭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佘额和当日公允价值资料见表4-1。
表4-1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和公允价值表20×1 年12 月31 日 单位:元
根据表4-1 资料,红岭公司于20×1 年12 月31 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确认持有的甲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 000
(2)确认持有的乙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 000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