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 健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指出,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是解决农户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合作经济组织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实力的现实需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这为新时期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提供了政策支持。
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改善,在促进农业产业化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当前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的今天,农业经营主体由于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生产而产生的巨大的资金需求,需要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来支撑。由于“三农”客户规模小、分布散、信息不充分,在市场化运作的金融面前,在现有的金融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下,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准入门槛高、决策链条长、经营效率低。同时,农村贷款抵押担保制度不健全,贷款担保难以落实,农户和农企融资难的问题非常严重。农业保险“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预期收益低,各保险公司不愿涉足农业领域,导致农业保险有效供给不足。农村、农业领域存在一种金融排斥现象,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总体不足,农村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农村、农业领域有很多群体,像农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农业产业化企业,在商业运作的金融市场上很难充分享受到金融服务,导致地下钱庄滋生等乱象,金融风险不断加大,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农村拥有完整的组织和经营服务网络,可以以合理的成本和合理的价格惠及那些没有惠及,以及没有充分惠及的农村群体。中发〔2015〕11号文件提出供销合作社稳步开展农村金融,强调的是要在供销合作社的基础之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基础,有条件的地方供销合作社要发展多种多样的金融组织,这对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农村金融来讲是一次发展的新机遇。
一、供销社开展农村金融的模式选择
服务农户、服务专业合作社、服务农村地区最基本的一点就是要接近需求。截至2015年末,供销合作组织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12.4万家,入社农户1338万户;有基层社3.5万个,基层社经营网点33.5万家。这些组织扎根农村,长期为农民提供服务,长期与农民打交道,与当地的农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积累了良好的信誉,发展合作金融最能够获得农民的信任,对农民知根知底,能够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供销合作社是整个农业产业经济发展链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特别在农村流通环节中发挥龙头作用。另外,供销合作社的网络、市场和产业链优势,在农村金融这个领域是任何部门不能比拟的。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农村金融,能够有效解决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面临的农村金融担保缺位、信贷供给能力不足、机构网点布局有空白以及金融创新能力薄弱等问题。主要可以从以下四种模式来开展。
(一)为金融机构提供代理服务
按照国务院“积极支持金融机构依托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延伸服务”的要求,主动与金融机构协调,在乡、村供销合作社网点设立“金融代理服务部”,为农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积极探索发展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的金融服务方式,与银行共同搭建“融通”“融资”“融智”“融商”于一体的电子商务与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三农”提供覆盖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的金融服务。充分运用银行实体网点自助机具、助农取款服务,转账结算、代理新农保、新农合、代理缴费;包括农户自助可循环贷款、贴心贷等信贷产品在线申请、查询、借款还款,以及三农政策、金融知识、农业生产技术等信息查询及产业、行业专家在线咨询等。让农村地区客户享受到“足不出村”的存款、贷款、支付结算等一揽子普惠金融服务。实现全市乡镇行政村全覆盖,打通农村金融最后一公里。
(二)创办农民金融互助合作社
在主要乡、镇吸收农民入股,按照合作制原则创办金融互助合作社,为农民社员提供存贷款、保险等互助服务,使合作经济组织真正实现人、财、物的合作。在条件成熟的基层供销社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坚持“民办、民管、民收益”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只在社员和社员单位之间开展信用合作,资金互助服务,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缓解农民群体金融服务难、服务贵的矛盾。面向社员提供保险服务,实现保本微利经营。拓展为农服务领域,为“三农”搭建融资平台,以促进供销合作社系统因地制宜开展为农金融服务,形成惠及众多小微企业和农户的融资体系。
(三)参与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基金、融资租赁、农村产权交易等金融服务中介
与地方财政部门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基金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以信用贷款为主,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为辅,主要向农户和中小企业、个体经营者提供短期信贷服务,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组建农信担保公司,为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成立融资租赁公司,主要满足农业产业转移升级、农业现代化建设等领域的融资租赁需求。
(四)发展互联网金融
着力打造集交易、金融、信息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业务覆盖B2B批发交易、B2C商品销售、C2C零售交易和O2O在线业务,建设“互联网+农业”的现代农业交易及数据集成平台,将农产品贸易、融资、保险、仓储物流、结算等功能合于一体,为平台商家提供金融服务。积极打造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实现金融业务线上化,依托供销社系统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和租赁公司,将其业务转到线上。发展供应链金融,为供销社系统涉农企业的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发展消费贷。针对系统270万职工和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网点,为客户提供互联网理财服务。发展农民的产业链金融,与农资公司和农产品收购方建立合作关系,建立代收代付平台。
二、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合作金融面临的主要问题
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金融服务主要面临着可持续发展力弱,风险防控能力弱,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诱发非法金融活动等问题。
(一)可持续发展能力弱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以为农服务为宗旨而不是以营利为首要目标的非营利机构。农村金融的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经济环境很不宽松,供销合作社在这样的环境下努力生存和发展的能力较弱。虽然有些供销合作社获得了成功,但是也有部分供销合作社未能实现财务盈余与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困扰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的首要问题就是可持续发展问题,如何在为农服务目标与盈利目标之间实现一种有效的平衡,使其既可以实现其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目标,又能以一定的盈利能力实现机构的财务可持续性。
(二)风险防控能力弱
供销社发展农村金融,风险管理是第一要务。风险控制不好,一切无从谈起。农业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面临着较高的自然风险,农产品销售环节面临着较高的市场风险,农户作为借款人,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容易引发信用风险,农村金融经营也面临着客户的甄别与信息处理的操作风险。加之供销社缺乏金融人才,多数员工没有受过专门的金融知识培训和金融从业经历,缺乏专业的金融知识和经验,对农村经济金融领域缺乏科学的分析,存在着经营投资的盲目性,风险防控意识淡薄,风险防控能力偏弱,进一步加剧了发展农村金融的各种风险。
(三)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www.xing528.com)
与大型的银行保险证券等传统金融机构具备健全的内部治理机制相比,供销合作社发起组建的准金融机构人员少,机构设置不完善,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往往相互交叉,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不规范,难以形成有效的内部治理,难以协调好股东、管理者和相关利益者的关系,不能设计有效的薪酬机制与监督机制。供销合作社作为合作金融的股东,与经营者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问题,使得合作金融处于“内部人控制”的局面。经营者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往往利用信息优势,将资金用于风险较高的领域,导致经营方向非农化,大大增加了投资收益难以收回的风险。
(四)诱发非法金融活动
供销准金融机构的个别经营者如果经营不善,就会利用合作金融的幌子,从事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金融活动,将大量资金转向能够牟取高额收益的行业。在实践中,经营者想快速发展成员,在短时间内将股金或存款进行跨区域、跨行业转移,为了维持较高的利息,只能加大宣传,用新加入农户的资金进行分红。而农户缺乏相关的金融知识,在农村也没有较好的投资渠道,导致盲目相信经营者较高投资收益的承诺,“跟风”加入,使得这类合作金融能够较快发展。但这种模式很难持续,如果资金链断裂,这些人就只能携款潜逃,给农户带来严重的损失。近几年,在江苏、河北、安徽等省出现合作社资金被挪用或者负责人携款潜逃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影响了农户与供销社信用互动关系,损害了供销社开展农村金融的形象。
三、相关政策建议
(一)为供销社开展农村金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充分整合和利用政府各项支持资源,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研究出台鼓励、扶持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出台更多放宽金融准入条件的政策,消除供销合作社参与金融行业的障碍。大力争取财政部门在资本金补助、贴息、担保费率补贴、保费补贴及风险补偿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降低供销社开展农村金融的运营成本,实现财务可持续,推动供销社系统开展为农金融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构建农村合作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坚持市场化运作,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一是确立内控业务制度,规范操作规程。在授信、流程设计、资金收回等运行过程中遵循积极稳健原则,注重合规文化,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做到规范运作、强化管理。二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保证长效运行。建立自下而上的资金互助、合作担保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可持续的风险准备金制度和资金管理机制,针对自然风险、农产品市场风险,建立贷款展期和融资担保风险制度以及政策性风险补偿机制,帮助提升“三农”抗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能力。三是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注重搜集和积累农户的经营状况、资产情况、信用状况、履约记录等数据,运用大数据提高风险控制水平。四是加快供销合作社金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各类经济管理与专业技术人才,吸纳高校毕业生,优化干部职工知识和年龄结构。联合普通高校和职业教育机构,把供销系统内的中青年干部输送到高等院校进行专门培训。向社会吸纳精通金融业务人才为供销合作社所用。
(三)提升和完善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完善供销社发起设立的金融机构的股东会、董事会、经营者、监事会等内部治理结构,形成相互制衡、相互约束、各司其职、界限分明的科学治理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灭顶之灾。对于供销社金融机构的经营来说,经营者处于核心地位,他们的管理能力、水平及积极性直接影响着供销社开展农村金融的效果。应设计一整套有效的薪酬机制与监督机制,将经理层经营业绩与绩效挂钩,加强对经理层的经营行为监督检查,建立起健全有效的经营层激励约束机制。
(四)加强合作金融管理
要在制度设计上确保合作金融不向社会揽储,不向合作金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调剂资金,不支付固定回报,确保合作金融的社员制、封闭性、社区性。可以与大型商业银行合作,让银行负责建立成员资金账户并吸纳资金和发放贷款,合作金融组织负责审核贷款资质及规模,既保证了资金在组织成员内部流动,又保证了资金不被少数人占有。加大对农民的金融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的金融知识,让农民知晓非法金融的危害性,不参与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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