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内向型管制壁垒效应的影响与测量

内向型管制壁垒效应的影响与测量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经济学基本原理,内向型管制的壁垒性会引致两种效应:成本效应和价格效应。对于国内管制尤其是非歧视的内向型管制对服务跨境流动所造成的障碍,欧盟内部做了很多研究。为降低内向型管制,欧盟自2004年就开始酝酿在内部成员国间实施一个取消限制商业服务业跨境流动管制的新法规。除欧盟外,也有学者比较早就意识到服务业内向型管制的壁垒性。

内向型管制壁垒效应的影响与测量

根据经济学基本原理,内向型管制的壁垒性会引致两种效应:成本效应和价格效应。过于严格的管制及国别差异都会推高服务品的成本,此为成本效应;同时限制了服务业的自由竞争,进而提高了垄断租,也会普遍提高服务产品的价格,此为价格效应。针对国内管制的壁垒性,早期的研究者更多将研究对象放在了歧视性的对外国产品和提供者的限制措施上,如得到许多学者肯定和引述的Hoekman&Primo Braga(1997)对服务业管制的划分和UNCTAD(1996)对服务业直接投资壁垒的归纳。

对于国内管制尤其是非歧视的内向型管制对服务跨境流动所造成的障碍欧盟内部做了很多研究。单一欧洲文件实施后,1992年年底欧盟内部有形货物的自由流通已基本实现,而原本在单一文件中包含的服务产品的自由流动却远未完成。欧盟内部的研究发现,限制服务跨境流动的正是各种各样针对跨境服务提供者、服务业FDI和服务产品本身的各国服务业的国内管制措施。一是服务业受到太强的、不透明的低效率的管制(Nicoletti et.al.,2003)。二是管制方法的巨大差异化。如对于审计业,无论是产品的跨境交付,还是人员过境提供服务,或对于外资设立审计公司内部管理的规定等,各国都千差万别,成为欧盟内部跨境提供服务最主要的障碍(Maijoor等,1998)。

为降低内向型管制,欧盟自2004年就开始酝酿在内部成员国间实施一个取消限制商业服务业跨境流动管制的新法规。该法规的核心条款之一是“原产地规则”。根据该规则,欧盟内任一个国家的服务企业如果已经按照该国要求获得该国的经营权,进入另一国时则不再受进入国的管制限制。如此简单高效的“相互承认”则可从根本上避免管制差异造成的影响。Kox H.and Lejour A.(2005) 根据OECD产品限制的数据库构建了双边管制的差异化指数。他们的研究表明,竞争性壁垒、对服务产品和服务业直接投资和管制的不透明等措施差异,都对跨境服务贸易和服务业直接投资有着显著的消极影响。如果前述法规实施,则可使2004年欧盟的服务贸易额增加30%~62%;服务业的直接投资将增加18%~36%。欧盟该项针对服务业国内管制的指导文件(Service Directive,2006/123)于2006年起正式实施。

除欧盟外,也有学者比较早就意识到服务业内向型管制的壁垒性。如以Hoekman的频率指标为基础,澳大利亚生产力委员会编制的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s)就设计了针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外国限制指数,和针对所有服务提供者的国内限制指数。该指数经Fhilippa Dee(2005)等人改进,拓展了管制政策的信息来源、收集和加工,并使用这些信息衡量了管制对国内在位者和外国进入者施加的相当于“税收”和“生产率”等值的负影响。

近些年来,管制过严和管制差异形成的内向型管制壁垒对服务贸易自由化造成的影响,逐步被国际社会所认识。为了量化管制对于服务贸易的限制程度,2009年后OECD和世界银行开发了各自的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3]两类服务贸易限制指数的主要区别如表2所示:

表2 OECD和世界银行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的比较(www.xing528.com)

如根据世界银行的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亚洲国家对外国服务的管制环境总体偏严。[4]若干亚洲国家服务贸易指数的排序如图1所示,印度在所选取国家中的管制程度是最为严格的,而韩国日本和柬埔寨服务业的开放程度相对较高。从部门来看,这些国家对专业服务业的进入限制都是最严格的,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的该部门几乎是禁止进入状态(参见图2)。但从其他部门的数据来看,各国显示出来的管制偏好并不一致,如中国对电信业的管制超过了金融、零售和运输业,而印度对于零售业的管制则超过了运输、金融和电信业。

图1 部分亚洲国家服务贸易模式3的限制指数

数据来源:http:/iresearch.worldbank.org/servicetrade。图2的数据来源相同。

图2 部分亚洲国家不同服务部门模式3的限制指数

为量化2006年服务业指南(Service Directive)的实施效果,欧盟于2012年开始编制内部的壁垒衡量指数。该指数并没有对服务贸易不同模式的管制进行区分,而是根据管制对象分别编撰:一类是衡量影响跨境服务业提供的壁垒指数,一类是衡量限制国内市场活动的壁垒指数。该指数主要测算27个欧盟国家2006年的服务业指南实施5年前后,在15个服务业部门(会计建筑等)的20项管制措施的变化情况。5年前的壁垒测量中,“1”指存在限制,“0”指不存在壁垒;5年后的壁垒指数,“1”则指壁垒仍然存在,“0.8”指的是壁垒的情况略有改善(削减20%),“0”指没有壁垒。根据OECD的产品市场管制指数(PMR)和世界银行各国从事商业的成本指数,OECD也在计划编制双边管制的差异化指数(Bilateral Heterogeneity Indicator,CPB)。对象范围是42个OECD的进口国家和包括OECD在内的60个贸易伙伴国。指数说明其中两个国家间在运输、邮政和电子通信业、金融服务业、计算机及其相关服务和其他服务业部门中,竞争壁垒、设立企业的管理壁垒、管制、税收等贸易和投资管理等措施的差异化程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