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量模型选择
在实证研究中,我们首先要量化核心解释变量: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大量文献从知识产权立法角度测量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例如,Rapp和Rozek(1990)、Ferrantino(1993)、Sherwood(1997)、Ginarte和Park(1997)、Lesser(2001)等都采用此方法。但这种测度方法在实证研究中会出现两个问题:其一,由于一国知识产权法律一经制定,短期之内变化不大,导致该变量缺乏模型估计所需的变异性;其二,Ostergard(2000)和Fink、Maskus(2005)指出,由于这些测度方法过多关注知识产权立法,并未涉及知识产权执法,很可能高估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这将导致数据的测度偏误,最终使得模型估计结果有偏。因此,我们需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指标必须能够保证关注知识产权执法,且有足够的变异性,而满足这一要求的就是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每年在《世界竞争力报告》发布的知识产权保护指标。首先,该指标一年公布一次,可以保证数据在年度之间有足够的变异性。其次,该指标要求被访者给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打分,保护水平按照从低到高,其评分范围为1~7分。1分代表最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7分代表最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代中强(2014)认为,该指标完全不同于传统的立法指标体系,它来源于被访者对目标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感受,本质上是实际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参考相关文献的研究成果,实证研究中加入以下反映经济发展的控制变量:
(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pergdp)。张雨(2012)以中国为研究样本,得出经济发展显著提升了中国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含量。戴翔(2011)利用36个国家的跨国面板数据的研究表明,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一般来说,一国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投入到研究开发中的资源越多,其创新能力越强,这自然提高该国的技术水平。而技术水平的提高也必然会反映到该国服务产品中,这样就可以提高该国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该变量用以当期价格计算的人均GDP(美元计价)来衡量。
(2)服务贸易比重(pservice)。在服务贸易发展初期,各国主要是基于自身的禀赋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但随着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发展,传统的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出口比重在下降,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贸易则快速上升。显然,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发展意味着服务行业的技术水平在提高。因此,服务贸易的比重上升将带来出口技术复杂度的提升。该变量以各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占GDP比重衡量。
(3)货物贸易比重(pmerchandise)。服务业和制造业之间的关系引起众多学者关注。顾乃华等(2006)指出,需求遵从论者认为,服务业发展处于一种需求遵从地位,服务业的发展是通过制造业的扩展引致发展的。经济实践表明,一国商品生产企业要追求规模经济和交易成本的降低,总是趋向于将其他服务活动外包出去,从而促进了服务业特别是生产者服务业的发展。戴翔(2013)以中国为例,实证得到中国制成品出口技术含量的提升可以带动服务贸易量和质的提升。在国际贸易领域,货物贸易的发展自然离不开良好的交通运输、保险、金融等服务。特别是在国际贸易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货物贸易的发展对服务贸易的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货物贸易出口对服务贸易技术水平的提升产生了重要影响。该指标用各国货物贸易进出口占GDP比重衡量。
(4)人力资本(edu)。张雨(2012)认为,相对于传统服务贸易(劳动密集型)而言,新型(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部门更具有人力资本密集特征,人力资本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考虑到数据可获得性,该变量以高等教育入学率来衡量,其值为当年高校入学人数占总人数的比重。
(5)环境保护约束(co 2和pm 10)。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下,高污染高排放的传统产业发展受到限制,这为低污染排放的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行业发展提供了契机。在此背景下,各国纷纷调整服务贸易产业方向,从传统的交通运输、旅游和建筑服务等污染相对较高的服务业向保险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专利和特许权许可等服务贸易领域拓展,这些产业污染少,但技术水平高。因此,一国环境保护越严格,知识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发展需求则越大,这将提高服务贸易产业出口技术复杂度。出于模型稳健性的考虑,我们选择了两个指标:二氧化碳排放量和PM10释放量[5]。
根据以上分析,实证研究设定的计量模型为
(1)式中,EXPY it为解释变量,表示i国t年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ipr it为本文核心解释变量,表示i国t年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z it为模型控制变量,包含人均GDP、服务贸易比重、货物贸易比重、教育水平和环境保护约束指标等。εit为误差项。
2.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测算
本文利用Hausmann等(2007)的方法测算各国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该方法首先测算服务贸易项下各子类产品的技术复杂度,然后将各子项产品的技术复杂度进行加权平均即得到各国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按照上述方法,我们首先测算服务贸易子类产品的技术复杂度,其计算公式为:
(2)式为样本国服务贸易k类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的计算公式。其中,Y j代表j国人均GDP,x jk/X j代表j国k产品占j国服务贸易出口的比重,∑j(x jk/X j)代表样本国家k产品占该国服务贸易出口比重的总和。本研究选择的服务贸易子类产品集为:交通运输服务、旅游服务、通信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利和特许权许可、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政府服务。实际上,(2)式测算的指数是以样本国k类服务贸易产品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为加权系数,对样本国人均收入进行加权平均而得。(www.xing528.com)
在得到服务贸易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后,就可以根据下式计算各国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其计算公式为:
(3)式实质上是对各服务贸易子类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PRODY的加权平均,其加权系数为
,代表i国l类服务贸易子类产品出口占该国服务贸易总出口的比重。
3.数据来源及处理说明
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实证数据选取的时间区间为2005—2010年。被解释变量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测算所需的各国相关年度分项服务贸易出口数据来源于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库。核心解释变量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来源于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世界竞争力报告》。控制变量——人均GDP、服务贸易比重、货物贸易比重、教育水平、二氧化碳及PM10排放数据均来源于世界银行各年度世界发展指数数据库(World Bank 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 Database)。实证研究中各变量均采用对数形式,其统计性描述如表1所示。
表1 主要变量的统计性描述
4.面板数据平稳性检验
由于实证研究采用大N小T型面板数据,为保证平稳性检验结果的稳健性,本文采用LLC检验、IPS检验、Fisher—ADF检验和Fisher—PP检验等四种方法进行检验。[6]各变量的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检验结果显示,各变量基本都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这说明这些变量都是零阶单整平稳序列。Johansen面板协整检验表明在5%的水平上都能拒绝任意两个变量之间不存在协整关系的原假设,这说明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因此不必担心伪回归问题。
表2 变量平稳性检验结果
续表
注:零假设是变量有单位根,括号中的数字为接受零假设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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