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行动已经成为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的新动向,当被问到“如果企业损害了您的权益时,您愿意参加群体性抗议吗?”时,有52.9%的受访者选择了“愿意”,选择“不好说”的占32.2%,只有14.9%的受访者选择“不愿意”。但是笔者历时近一年的调查发现,L公司缺乏工人的集体性抗争。
表3-7 如果企业损害了您的权益,您愿意参加群体性抗议么?
资料来源:Z市L公司的调查。
为什么新生代农民工对企业基层管理者存有诸多不满却没有形成集体行动呢?随着实地调查的更加深入,笔者发现了一次不成功的工人集体辞职行动。这次事件主要是由于生产奖评比过程中的不公正引起的,D女士就是这次事件的亲历者,她向笔者讲述了事件的起因:
“那几个月的生产奖评的太偏心了,班长明显偏袒她的老乡,有几个人经常性的请假不来,最后他们的生产奖还比我们多。生产奖虽然只有几百元,但总是这样也太不公平了。当时,大家就是觉得咽不下这口气,宁愿辞职不干了,也不想在这里受闲气。”
最后,车间里的许多工人达成了集体辞职的共识。但是,公司领导获悉工人集体辞职的消息后,马上安排人员分头做工人的思想工作,并答应酌情增加他们的生产奖。到最后真正辞职的只有六个人,起初牵头的却留下来没走。这样,一场潜在的集体行动就这样平息了。对于此次群体性事件,作为当事人的D女士一方面仍然为班长的“不公正”而感到气愤,但另一方面她也认为当时决定辞职还是太冲动了。L公司的其他员工对该次群体性事件的反应大都较为平淡,但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出来打工挣钱本来就比较辛苦,领导还不公正。遇到这种情况能怎么办?胳膊拧不过大腿,只能走了。”
“这些人还是太年轻,辞职还是太冲动,现在这个社会到哪里都有不公正,还是得和领导好好沟通嘛。”
“现在辞职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想干了就再找,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这些人就是想换个工作罢了。”
“这个事情我还是知道一点的,他们那个领头的,刚开始他最积极了,把大家都说动了,但最后她留下了,这太不够义气了。”
笔者向工人们询问L公司以往是否发生过这样的集体辞职现象,S先生告诉我:“一起辞职这种事情以前没有过。他们几个都是老乡,都是一起进厂的,所以要走应该是一起走。”(www.xing528.com)
从S先生的回答可以看出“老乡身份”是该次集体辞职行动的重要条件。远离家乡的孤独感和繁重的工作压力使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更加需要社会网络的支持。“老乡”的身份认同为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分享不同的工厂体验提供了条件,比如管理者的不公正对待、工作环境的恶劣、长时间的工作制度等等,进而个体的感受转变为群体的感受。因此,基于“老乡”的身份认同为集体行动的发生提供了平台。但这种认同也并不稳固,虽然大家都是“老乡”,但是不同的工人有着不同的考虑,有的工人可以义无反顾地坚持辞职,有的工人可能就顾虑重重,选择返回工作岗位。于是,经过时间的消磨和企业权力关系和企业文化的缓冲,一次潜在的集体辞职行为变成了工人的个体选择了。
具体来说,L公司新生代农民工集体抗争缺失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首先,频繁更换工作的生活方式导致新生代农民工不容易形成深刻的“阶级感情”。韩启澜通过对新中国成立前上海纱厂女工的研究也发现:“流动性的生活方式使得上海纱厂的女工之间很难形成一种亲密的关系,更加无法形成统一的无产阶级意识。”本次调查显示,有过3次以上变动工作经历的受访者占65.2%,新生代农民工工作和生活方式的流动性阻碍了彼此之间相互认同的构建,也破坏了共同面对突发事件时的信任基础。
其次,虽然“见世面”已经成为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生活的主要目的,但是谋生或者养家糊口仍然是许多新生代农民工外出打工的主要动机,很少有农民工为了所谓的价值理念而损害自己或者家庭的生存空间。S女士这样解释了L公司农民工集体行动缺失的原因:“我来L公司已经3年多了,只要是正常发工资,没有谁吃饱了没事干去聚众闹事。”可见,只要尚未威胁到农民工的基本生活,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概率是很小的。
再次,工会角色缺失使工人群体性事件缺乏必要的组织条件。L公司中的工会主席是由人事部经理兼任,这种情况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管理方的强势地位,而相应弱化了工会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功能。由于没有工会的组织支持和指导,潜在的工人群体性事件大多数都会被管理方化解。
第四,面对潜在的工人群体性突发事件,企业管理者往往采取分化处理、各个击破的应对方式。笔者有一次和漂染部的D工段长谈过这件事,从普通工人干起的D工段长说:
“这次集体辞职事件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就是由于这些人太年轻了,再就是这几个人都是外地的,遇到事也不能和家里人商量,做事容易冲动。”
面对D工段长不以为意的态度,我们又进一步追问:
“如果说是偶然事件,个别工人太冲动,那么一般来说应该是个别人的行为,为什么这一次有这么多员工一起辞职呢?”D工段长解释说:“现在厂里大都是80后,90后的年轻人,他们和我们不一样,稍微有点不顺心就可能会想着辞职,她们觉得随便一个地方都能挣个两三千,但是话说回来,这两三千也不是那么好挣的,都得有个规矩、制度,不是说你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D工段长这种避重就轻的回答恰恰反映出了企业管理者对工人群体性事件的日常处理方式,即尽可能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看作是个别工人的问题,而弱化事件的群体性特征。这种分化处理的方式使突发性的群体性事件变成了工人个体与管理方之间的冲突,从而弱化了工人群体与管理方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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