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事故是指:第一,造成海外旅游者人身重伤、残废的事故;第二,重大火灾及其他恶性事故;第三,其他经济损失严重的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本地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事故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保安部经理和总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全力组织抢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酒店如不属于事故责任方,应按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的部署做好有关工作。在公安部门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现场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物证时,应作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酒店要立即组织医务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或送附近医院,保护好遇难者的遗体,组织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伤亡人员中若有海外客人,责任方和酒店在对伤亡人员核查清楚后,应及时报告当地外办,同时以电话、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直接向“中国旅游紧急救援协调机构”(设在北京市国家旅游局内)报告。对事故现场的行李和物品,要认真清理和保护,并逐项登记造册。
事故发生后的首次报告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事故发生的初步情况。
③事主接待单位及与事故有关的其他原因。
④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报告内容:
①伤亡情况及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团名、护照号码。
②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
③对事故原因的分析。(www.xing528.com)
④有关方面的反映和要求。
⑤其他需要请示或报告的事项。
事故处理结束后,酒店需认真总结事故发生和处理的全面情况,并作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①事故经过及处理。
②事故原因及责任。
③事故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
④善后处理过程及事主家属的反映。
⑤事故遗留问题及其他。
伤亡人员有海外客人并且是随旅行团来酒店住宿的,在伤亡人员确定无误后,由有关的组团旅行社负责通知有关海外旅行社,并向伤亡者家属发慰问函电。在伤亡事故的处理过程中,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伤亡家属的接待、遇难者的遗体和遗物的处理以及其他善后工作,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为伤残者或伤亡者家属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为伤残人员提供由医疗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书;为骨灰遣返者提供由法医出具的死亡鉴定书和丧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书;为遗体遣返者提供由法医出具的死亡鉴定书、医院出具的尸体防腐证明书、防疫部门检疫后出具的棺柩出境许可证。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要妥善处理好对伤亡人员的赔偿问题;酒店要协助责任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赔偿,协助保险公司办理入境旅游保险者的保险赔偿。事故处理结束后,酒店要和责任方及其他有关方面一起,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管理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酒店需将事故全过程和处理经过整理成文字材料,送有关部门并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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