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身活动安全
①健身房的场地空间净高不低于2.6 m。器械练习区场地的地面为地毯、塑胶材料或木质厚台,地面平坦。集体练习区地面材料为木地板或地毯,且地面平坦,有一定弹性。
②健身房的健身器材应符合《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GB 17498.1—2008)的要求,器材质量稳定,安全可靠,整洁卫生。
③健身房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健身房内标志用公共信息符号符合《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 符号》(GB/T 10001.1—2006)的要求。
④健身房从事运动技能传授及指导咨询的人员应持有体育社会指导员证书(健身类或者健美操类)。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⑤健身房应保证所提供的健身服务符合保障健身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器材醒目处张贴有器材名称、具体用途、使用说明或图示。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器材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器材、设施等应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正确使用的方法,以防止危害发生。
⑥健身房的管理者须对场地、设施、器材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其符合安全要求。
⑦健身房管理者有权禁止酗酒人员、有疾病者参与健身活动,在非吸烟区内严禁吸烟。
⑧健身房的活动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地上场所人均活动面积不少于3 m2/人;地下(半地下)人均活动面积不少于4 m2/人,达到核定人数应采取限制措施。
2)健身房公共卫生安全
①健身房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体育馆卫生标准》以及现行《体育馆卫生标准》的要求,取得“卫生合格证”并设专人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②健身房要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有机械通风装置的新风量不低于20 m3/(人·h),并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③健身房内外环境噪声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要求。
④健身房的器材、场地、更衣室(柜)、淋浴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要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对经营性健身房的健身器械要做到每两小时消毒一次,每天不少于4次。
⑤健身房卫生标准,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 37487—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 37489.1—2019)的要求;健身房是地下空间的,其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环境卫生要求》(GB/T 17216—2012)的要求,见表6.1。
⑥健身房所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要求。
表6.1 健身房卫生标准(www.xing528.com)
续表
3)治安消防安全
①健身房应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并按健身活动人员每100人至少配置1名专(兼)治安保卫人员(不足100人按100人计算)。
②健身房的建设、施工和内部装修,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2017)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有关规定。
③健身房不许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地下半地下活动地面与室外出口地坪的高差不得超过10 m,安全出口应不少于2个。
④健身房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均不得小于1.40 m;疏散出口的门内、门外1.40 m范围内不应设踏步,在使用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⑤健身房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 m以下的墙面上,并保持标准的明显连续,其间距不大于20 m。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 lx,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 min,应急照明应设在墙面或顶棚上;疏散观众的楼梯、通道、场门应安装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其事故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 min,照度不低于1 lx。
⑥健身房应在人员沿线、人员出入口、逃生口等处配置两具不小于3 kg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配置水平间距不应大于50 m。
⑦健身房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和配置逃生器材的,应按照规定设置、配置。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的安全消防标志应定期进行检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及标志完好、有效。
⑧健身房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并完善火灾扑救、应急疏散、处置突发事故等应急预案,并进行预案演练,预案演练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有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能够掌握预案内容,履行预案规定的岗位职责。
⑨健身房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突发事件等级,应能安全、有序、迅速地将健身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⑩健身房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室内活动场所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防火知识、扑救初期火灾以及逃生自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等。
⑪健身房在开放期间应安排专职人员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巡查区域要有明确的划分,巡查内容要有明确的要求,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并做好巡查和整改记录。在每日营业结束后,确定专人对场所进行检查,及时清理人员,消除遗留火种,检查电源;需值班的,应明确专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⑫健身房电线、插头插座、空调等属强制认证产品的,应具有“3C”标志。
⑬健身房电气线路的敷设、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电气工程安装标准》及《北京市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DBJ 11/06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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