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制度的社会是一种社会情感的抒写,也是一种群体诉求的展现。我们看到动物群体在有限的自然资源约束下,可能因为领地而产生激烈的冲突,灵长类以及其他兽类都有很强的领地意识。这种领地意识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动物意识,可以说原始社会未必没有领地意识,但是从实用角度来看,原始社会意识形态的基础却完美地解决了领地意识对人类野蛮行为的约束。在原始社会中,以意识形态统一起来的文明社会人群越是广泛,就越是能够将小规模的族群联合起来,而不是对立起来,从而避免战争,也就避免了为了战争需要而大量生殖人口,为了从领地争夺中获胜而激烈战斗。这样统一地在适宜居住环境下存在的超意识形态就可能彻底解决领地意识对人类社会的分割和对立的影响,从而彻底解决内部冲突,建立一个统一的文明系统。而流散在外的、在不适宜生存区域存在的或者在零星的小片适宜生存的孤岛上的野蛮人,完全没有挑战主体文明的能力,于是稳定下来的群体性意识形态将人类社会和平安定地“限制在”特定均衡规模和均衡行为上,文明和美好的情感能够开始自然生发和稳定生长。知识积累和强化意识形态同步进行,以和平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将人类联系起来。叛离的趋势逐步消除,社会稳定下来,度过了万年的时光。
从文明发展的脉络来看,这种温情脉脉的文明终于还是被打破了。人类社会开始分裂和杀戮,从一分裂为二,将全部精力用于准备战争,领地意识重新占据了上风,从而加速了人们对自然进行掠夺性开发和积累,生殖也加速,紧张的生存活动无不是为了生与死的战争而准备。获胜的族群保有领地,将对方的人口沦为奴隶,于是获胜的族群可能生活在奴隶的劳动成果之上,想尽办法用有限人口奴役那些底层的奴隶,增加本族群人口尤其是上层阶段的幸福程度。
一般而言,对奴隶的无限压榨可能并不是均衡的,因为底层奴隶不断叛变或者革命,从而达成一个新的均衡和社会契约,规定奴隶主与奴隶的行为模式和约束。一方面,限制奴隶主对奴隶的无限剥夺,以维系奴隶的最低限度的生存,避免奴隶耗尽后社会瓦解;另一方面,限制奴隶的行为模式,尽可能避免奴隶有组织进行反抗的动机和行为。于是一个完整的等级社会的框架和意识形态体系出现了。(www.xing528.com)
职业的细分化和分工合作的出现,可能是同阶级社会的内驱动力相联系的。因此,原始社会可能没有分工合作的很强的物质动力,但是可能在特定蛮族之间有简单交换的现象,因为只有蛮族才生活在不适宜生存的地理位置上,从而有匮乏的现象。既然没有匮乏,文明区域就不容易产生交换的动力。随着时间过渡到奴隶社会,匮乏成为常态,奴隶和仆役的等级分别进一步细化完善,不同的职业甚至社会分工纷纷出现,占据了社会的某种功能,并且被规定了社会地位和获取整体社会福利的比例及限制约束。权力观念的形成,交换的复杂化和契约的需要,使得多种法制逐步完善。总体来看,奴隶社会的根本还是领地意识的延伸,为了保有疆土而组织的防卫和经济群体,财富和幸福开始被社会有效管理,成为权力意识的开端。从早期奴隶社会的面貌看,原始社会的意识形态始终没有全面消退,具体而言是出现了选择性强化现象,某些功能不但没有消退,反而被强化了,尤其是社会内部的文明管理功能。此时,相对于蛮族,几乎所有文明系统在内部都内嵌了神权、道德观念和权力的分割规则。在战争频繁的奴隶制社会中,相对于原始社会,神权发生了一些微妙但可能很实质的变化,就是神在世俗生活中开始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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