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礼仪社会,据今天能看到的在周天子时候是极为完备的,通常说的礼就是周礼,后世中国的礼教就是周朝社会中贵族公子、仕女的行为规范,仁、义、礼、智、信这些社会的美好品德都是从礼教中产生的。礼规定了极为详细的行为规则和评价标准,因此,越是对社会高阶的人要求越严格,不能丝毫违背。周礼是奴隶社会的规则,主人对仆人温文尔雅,很少大声呵斥,只是到了近代这种人与人的基本规则被清朝奴隶制度改变了。中国的礼节讲究以礼相待,主人和仆人都有尊严和荣誉感,体现出社会的先进程度。
到了唐朝,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崇尚礼义永远是中国社会的基本规则。大唐时候番邦人喜欢长安,喜欢其文化制度,仰慕其贵族精神,在长安生活有安全感。大唐使四夷臣服,万国来朝,并不在于武力与经济,本质上是对其价值观的认同。在唐朝,甚至市井的乞丐也需要符合礼仪,身穿素衣,每天需要早晚用清水洁面,而且日中洗澡,要非常整洁地站在路边乞讨,如果不注意礼貌,不尊重施主,很少会有人施舍。唐朝的僧人到人家化缘,敲门时候也需要用斗笠遮住眼睛,或者侧身避免直视施主,因为民宅中居家的多是女主人,避免出现尴尬不礼貌的状况。中国社会点点滴滴都可见礼仪上的用心,因此被称为“礼义之邦”。
中国古代社会的礼义不仅仅是一种社会道德规范或者个人问题,而是深深地渗透到国体的意识形态、制度的法律建设和政策指定与执行,甚至考核指标上的。这里举一个唐朝法律的例子:大唐要处死死刑犯需要复议三次,之后隆重地呈送皇帝面前,是否执行要由皇帝御笔勾绝。这个过程有对王朝治下生命的一个终极责任在其中,从古代传统的意识形态中可以了解到,甚至在民间话本小说中也一样能看到通俗的表达。例如,《西游记》第十回中,十王(十代阎君)对唐太宗李世民说:“陛下是阳间人王,我等是阴间鬼王,分所当然,何须过让?”虽然是小说,但是就传统而言,世间只有人王才同阎王一样有生杀予夺的权力。
死刑犯人由皇帝御笔勾绝才能行刑的这个过程,是一种严肃的法律甚至礼法过程,意在告诉皇帝,臣民在你治下犯罪你是要有责任的,要反思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责任,要反思是无能还是无道。这个剥夺性命的过程是世间无比沉重的一个过程。大唐勾绝的犯人每年在两位数,这是对于古代皇帝的硬性考核指标,越接近零,就越接近满分。大唐是礼义之邦,长安居民都以失礼为耻为辱,犯罪更谈不上。让四夷臣服的是大唐的文明气度,这远超武力和富裕的表面指标。《新唐书·食货志》记载了贞观初年的状况:“贞观初,户不及三百万,绢一匹易米一斗。至四年,米斗四五钱,外户不闭者数月,马牛被野,人行数千里不赍粮,民物蕃息,四夷降附者百二十万人。是岁,天下断狱,死罪者二十九人,号称太平。此高祖、太宗致治之大略,及其成效如此。”所谓的太平,古代是说死罪的很少,臻于“治”。太宗贞观初年死刑犯人是二十九人,尽管在历史上不算是最好的时期,但是已经算是治理小有成绩,因此历史上说“号称太平”。
经济上的富蕃今天世界各国都可以看到,到处旅游不用带着粮食,粮价很便宜且社会平静安乐。《圆机活法》:“唐贞观四年,米斗四五钱,人行数千里,不赍粮;民物蕃息,青齐之间,斗米二钱。”但在文化文明礼义上,却没有哪个国家能和唐朝比较。犯罪率在今天西方化的社会中是一个国家安全的标志,但是在古代是社会文明礼仪程度的标志,现在讲的是行为上不犯罪,中国传统追求的是内心中的美好,逞论犯罪动机,表现在外的才是礼义。高下立现,云泥之别。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对礼仪的重视是上升到意识形态水平的,也是国家的第一件大事。孔子一生都在努力追求克己复礼,因而被称为士大夫阶层的典范,而士大夫从来都把“礼义存废之争”作为极为重要的问题,因为繁复的礼仪规矩背后蕴藏着社会秩序、社会发展的极为深刻的规律。中国历史的全部内容都告诉我们,礼义道德沦丧之后必然逐渐沉沦。(www.xing528.com)
中国传统社会发展到封建社会之后,不仅延续了礼仪的优良传统,而且从秦朝开始极为重视婚约和律法。发展落后的群体或者西方的所谓封建制度,往往没有底限,在人类历史上留下了黑暗的中世纪、残忍的圈地运动等大量的悲剧性的社会状况,而中国传统社会不仅在奴隶制度下曾经发展出温文尔雅的美好礼教社会,在封建制度下也曾经达到过非常美好、令人向往的社会状况。
几千年来,中国都是精英社会,直到明朝中期,人口始终无法过亿。尽管人口数量少,但是中国社会创造出无数的辉煌。我们评定一个社会不应该仅仅考虑富裕程度,而要从经济学上考虑,我们不妨介绍一下中国各个阶层的富裕状况。今人对于等级社会中劳动者的生存状况可能有一些误解,认为可能多数时候劳动人口生活是比较艰辛的。但事实上,中国传统社会的劳动者,包含没有接受多少教育的劳动者,也会过着悠闲富裕的生活。
在等级制度森严的社会中,从经济上看,为不同等级的主人服务的价格也是等级森严的:如果为皇室贵族工作服务,那么支付的价格是非常高昂的;如果为高级官员、达官贵人服务,那么价格也是很高的。从公务员的收入和支出来看,国家级别的公务员,例如大家熟悉的唐朝的宰相郭子仪,宋朝的宰相范仲淹,京都级别的高级公务员包拯,他们的收入相当大的部分用于礼仪应酬和为其服务的书童奴婢等。不同等级的官员使用劳动力,要按照自己的身份来支付报酬。唐朝的著名大舆论领袖白居易,有两位侍妾——樊素和小蛮,就是其作品里写的,“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两人嫁人的时候,白居易也赐重金作为樊素、小蛮的嫁妆。
以现代的例子来看,中东皇室访华,下榻宾馆打赏为其服务的宾馆工作人员,可以达到几十万。皇族打赏必须体现其社会地位,在等级制社会中,如果给的少,则有失皇族贵族风范。在唐宋雍容富贵的社会环境下,很多清廉的公务员在任时候就已经把工资花个精光,退休时候一般不会给子女剩下太多资产。范仲淹官至宰相,退休的时候也没有留给后代什么财产,甚至去世的时候连体面的丧葬费用都需要别人赠予。如果深入了解唐宋时代的贵族生活、官宦生活,就会发现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而人们也将这样的状况当作一种清廉的体现。人们不会在对待下层阶级为其服务上吝啬,却很可能在自己卸下官位的时候面临困窘,而这种困窘才是一个为官清廉的士大夫名节的体现。这是一般的社会认识。
从唐宋明的生活中,我们也看到一些士大夫窘迫的生存状况,但是从士大夫眼中看不到对自己窘迫的畏惧,更不会因而走向聚敛,这在高洁的士大夫阶层中是绝不会出现的一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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