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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垃圾处理政策:德国、丹麦等国的做法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德国制定了科学、可操作的立法,为分布式电源发展保驾导航。2013年7月,丹麦政府宣布,计划铺设全球最长的智能化电网基础设施,这将可以使分布式能源系统在不久之后成为丹麦主要的供电渠道。并于2001年为热电联产系统提供税收减免和简化审核等优惠政策。

国外垃圾处理政策:德国、丹麦等国的做法

1.德国

德国是世界上分布式电源发展的典范,其光伏发电以分布式开发为主,主要应用形式为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单个发电系统平均容量仅为20kW,截至2013年1月底,德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266万kW,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容量占比近80%。德国在发展用户侧光伏发电系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德国制定了科学、可操作的立法,为分布式电源发展保驾导航。强调经济效率和重视社会公平,考虑全社会的经济成本投入,保证能源市场的公平竞争;将中长期发展目标与年度计划有效衔接,光伏上网电价水平的调整围绕实现年度计划而确定,借助“灵活的上网电价调整机制”引导分布式电源有序发展。

管理流程简单便捷。德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按装机容量将项目分为三类,采用分类管理思路,不同分类的项目管理流程和要求不同,容量越小,流程越简单,手续越简化。

明确严格的并网技术标准,确保公共电网安全稳定。德国对技术标准各项指标均有详细规定,有利于电网企业和分布式电源项目业主在前期规划和设计过程中有据可依,遵循并网技术标准的具体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实现分布式电源的快速并网,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合理的分布式电源政策,引导科学有序发展。德国执行差异性、逐年递减的固定上网电价,差异性电价确保能源市场的公平竞争,逐年递减上网电价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降低发电成本;鼓励用户自发自用,自用电量比例越大,补贴程度越高。

德国所有的热电联供站都建立在巨大的储热罐里,需要电时马上发电,不用时就储存到储热罐里,可以做到“以电定电”,实现能源优化利用。

2.丹麦

丹麦是世界上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丹麦政府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其中包括热电联产和可再生能源)的态度最为鲜明,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律、政策和税制,并坚决贯彻执行。自1990年以来,丹麦大型凝气发电厂容量没有增加,新增电力主要依靠安装在用户侧的、特别是工业用户和小型区域化的分布式能源电站(热电站)和可再生能源项目,热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61.6%。2005年,丹麦分布式能源系统发电量约占丹麦全国发电总量的一半,而碳排放量比20世纪90年代的水平减少了约一半。2013年7月,丹麦政府宣布,计划铺设全球最长的智能化电网基础设施,这将可以使分布式能源系统在不久之后成为丹麦主要的供电渠道。

3.英国

英国政府继2003年发布能源白皮书文件后,于2007年5月又发布了《能源白皮书2007——迎接能源挑战》。新能源白皮书的主要目的是在确保安全供给的框架下,建立可靠和可竞争的能源价格,增加投资,以满足日益增加的、多样化的需求;建立可持续的能源,并应对气候变化所带来的种种问题。英国能源总体战略主要为:提高能源效率以节省能源,开发清洁能源和在竞争的市场价格条件下确保可靠的能源供应。英国通过实施能源战略,到2020年将提高能源效率35%,减少8%~15%电力消费和13%天然气消费。

英国能源战略将继续基于独立的规则、竞争的能源市场(最经济和有效实现目标的途径)的原则上。能源战略的关键,一是建立控制大气变化的国际框架,二是对整个英国经济结合碳目标制定法律逐步减少碳排放,三是在完全竞争和透明的国际市场上取得新进展,四是通过更好的信息激励和规则鼓励更多地节能,五是对低碳技术提供更多的支持,六是为能源投资者提供好的条件。(www.xing528.com)

清洁能源——供热和分布式能源:简化市场和许可证安排;对输出电力给予更清楚的报酬;提供有关分布式发电的建议和信息;进一步制定脱碳制热政策。

清洁能源——发电:为满足能源的需求,需要各种各样的能源。预计到2050年,主要能源来源有进口、生物及废物利用,风、水、油、天然气CCS(碳收集和储存)、煤CCS、煤、核等。增加再生比例到20%,鼓励各种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对新兴技术提供支持,期望201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增加3倍,约占15%。

清洁能源——核电:近年来发生了许多变化:气候明显变化、遗留废物的改进、化石燃料煤炭价格对经济的影响等。向公众征求建设核电站的意见,如果可行,将进一步修改规则,减少规划的风险。如果上不了新核电就要靠增加煤电、天然气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

清洁燃料——运输:实施低碳运输革新战略。执行欧盟新的排放标准,英国每年向能源技术学院投入500万英镑用于研究,3000万英镑用于新的低碳交通工具革新计划,2000万英镑用于公共部门采购,支持率先展示新技术。

4.荷兰

荷兰1988年启动了一个热电联产激励计划,制定了重点鼓励发展小型热电机组的优惠政策。实践证明,荷兰的分布式能源为电力增长作出巨大贡献,热电联产装机容量由1987年的270万kW猛增到1998年的700万kW,占总发电量的48.2%。荷兰实行了能源税机制,标准为6.02欧分/(kW·h),但绿色电力可返还2欧分。荷兰颁布了新的《电力法》,赋予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特别的地位,使电力部门必须接受此类项目电力,政府对其售电仅征收最低税率。由荷兰能源分配部门起草的《环境行动计划》中,电力部门将积极使用清洁高效能源技术以承担其对环境的责任,其中分布式能源是最为重要的手段,将负担40%的二氧化碳减排任务。

5.美国

美国在1978年颁布公共事业管理政策法后,正式开始推广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美国计划到2020年,一半以上新建办公或商用建筑采用分布式能源系统,同时1.5%现有建筑进行改建分布式能源站。按照美国能源部CCHP2020纲领的描述,部分新建建筑采用CCHP后,美国二氧化碳可以减排19%。美国1987年颁发能源法,明确电力公司必须收购热电联产的电力产品,其电价和收购电量以长期合同形式固定。并于2001年为热电联产系统提供税收减免和简化审核等优惠政策。美国西部各州的电力企业已开始将提高能源利用率列为长期资源投资战略中的重要一环。在华盛顿州,电力公司PG&E计划通过投资研发高效节能技术来增强分布式能源系统,通过分布式能源系统来满足未来50%的能源需求。

6.日本

日本是亚洲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国家,分布式能源能够在日本快速发展,关键是政府的有效干预。1986年5月日本通产省发布了《并网技术要求指导方针》,使分布式能源可以实现合法并网。1995年12月又更改了《电力法》,并进一步修改了《并网技术要求指导方针》,使拥有分布式能源装置的业主可以将多余的电能反卖给供电公司,并要求供电公司为分布式能源业主提供备用电力保障。此外,分布式能源业主不仅能够得到融资、政府补贴等优惠政策,还能享受减免税等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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