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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时间:2023-05-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金的库存限额由开户单位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审查核定。企业现金的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银行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先报开户银行审核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企业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利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的规定,企业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允许企业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如下: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的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人民币1 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库存现金的其他支出。

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企业可以根据需要从银行提取现金支付,不属于上述规定范围的款项支付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二)库存现金的限额

(1)现金的库存限额是指由开户银行核定的企业现金的库存最高额度。(www.xing528.com)

(2)现金的库存限额由开户单位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审查核定。

(3)现金的库存限额原则上根据企业3~5天的日常零星现金开支的需要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15天。

(4)企业每日的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足限额时,可签发现金支票向银行提取现金补足。

(5)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每年核定一次,单位因生产和业务发展、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限额时,可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单位不得擅自超出核定限额增加库存现金。

(三)现金日常收支的管理

在企业所拥有的资产中,现金的流动性最大,最容易被挪用或侵占。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对现金的管理,以提高其使用效率,保护其完整、安全。

(1)企业现金的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银行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收支现金时,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坐支现金。所谓坐支,就是指企业从本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的行为。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先报开户银行审核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未经银行批准不得擅自坐支现金。

(3)企业签发现金支票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4)企业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利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5)对现金收支应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以做到账款相符。不得“白条顶库”;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和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公款私存);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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