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的定义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二)收入的特征
1.收入是从企业日常活动中产生的
收入应当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产生的,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者事项中产生的。所谓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所有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如商业企业从事商品销售活动、金融企业从事贷款活动、工业企业制造和销售产品等。企业所进行的有些活动并不是经常发生的,如工业企业出售作为原材料的存货,但因与日常活动有关,也属于收入。有些交易或者事项虽然也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由于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所以,其流入的经济利益不属于收入而是利得,如工业企业出售固定资产净收益。
2.收入应当表现为经济利益的流入
收入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但不能因此而认为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就是收入,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有时是由所有者投入资本引起的。因此,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此外,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而不包括企业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如增值税、代收利息等。
3.收入最终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最终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而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符合收入的定义,不应确认为收入。如企业从银行取得的借款导致了经济利益的流入,但该经济利益的流入并没有增加所有者权益,而是表现为企业所承担的现时义务的增加,因此,不应将其确认为收入,而应当视其为负债。(www.xing528.com)
(三)收入的确认条件
收入的确认除了应当符合定义之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确认条件。即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四)收入的分类
收入按性质分,可以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取得的收入。其中:销售商品收入是指企业通过销售商品实现的收入,这里的商品既包括企业为销售而生产的产品和为转售而购进的商品,也包括企业销售的其他存货,如原材料、包装物等;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如企业通过提供咨询、培训、运输、产品安装等劳务所实现的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是指企业通过让渡资产使用权实现的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这里利息收入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对外贷款形成的收入,及同行业之间发生往来形成的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主要是指企业转让资产的使用权形成的使用费收入,如企业对外出租设备收取的租金等。
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主次分,可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实现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重较大,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较大。不同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所包括的内容不同。比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代制品、代修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实现的收入;商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实现的收入;运输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对外提供各类运输服务所实现的营运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是属于企业日常活动中次要交易实现的收入,它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实现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一般占企业总收入的比重较小,且对象不固定。如工业企业出售多余的材料取得的收入、对外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实现的收入等。
(五)收入的列示
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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