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原则是审核员实施审核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是对审核员行为的职业规范要求,同时也保证了审核在受控的条件下有序地进行。审核的特征在于其遵循若干原则。这些原则使审核成为支持质量方针和质量管理的有效与可靠的工具,并为组织提供可以改进其绩效的信息。遵循这些原则是得出相应的、充分的审核结论的前提,也是审核员独立工作时,在相似的情况下得出相似结论的前提。
审核原则包括两个方面共5项原则,其中与审核员相关的有3项,与审核相关的有2项。
1.与审核员有关的原则
(1)道德行为——职业的基础
对审核员而言,诚信、正直、保守秘密和谨慎是最基本的素质。
诚信是指诚实和守信用。审核员应按照审核的程序和要求来开展审核活动,要尊重客观事实。正直是指公正坦率,秉公行事,襟怀坦荡。保守秘密是指在审核过程中,审核员可能接触到受审核方在商业、管理、产品等方面的各种信息,对此应严格遵守保密承诺,在未经受审核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以维护受审核方的合法权益。谨慎是要求审核员以严谨的态度从事审核工作。
(2)公正表达——真实、准确地报告的义务
公正是公平正直。审核员提出的审核发现、审核结论和审核报告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审核活动,真实、准确地报告在审核过程中所遇到的明显的障碍以及在审核组和受审核方之间没有解决的或有分歧的意见。
(3)职业素养——勤奋并具有判断力
审核员珍视他们所执行的任务以及组织对自己的信任,具有必要的能力是一个重要的素养。审核是一项紧张而高要求的工作,审核员应该勤奋,善于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和审核的能力水平。(www.xing528.com)
2.与审核有关的原则
(1)独立性
独立性是审核的公正性和审核结论的客观性的基础。
审核员独立于受审核的活动,并且不带偏见,没有利益上的冲突。审核员在审核过程中保持客观的心态,以保证审核发现和结论仅建立在审核证据的基础上。只有审核员具有独立性,才能保证客观、公正地收集审核证据,做出准确的审核结论。
(2)基于证据的方法
在一个系统的审核过程中,基于证据的方法是得出可信的和可重现的审核结论的合理方法。
审核证据是可证实的。由于审核是在有限的时间内并在有限资源的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审核是建立在可得到的信息样本的基础上的。抽样的合理性与审核结论的可信性密切相关。
这项原则规定了在审核过程中获取可信的并可重现的审核结果的合理方法。审核证据应该是真实的和可验证的。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利用有限的资源完成审核,必须采取合理的和可信的抽样。抽样时需要合理的策划,通过适当的抽样,来收集并验证与审核有关的信息。审核工作是基于抽样进行的,具有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同时审核员的知识和经验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局限性,因此,审核员要树立严谨的职业作风,在收集充分的审核证据和事实的基础上,综合评价得出可信的审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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